很快地,那个男人跟上来。
季风和他,相隔十米远。徐致远回家去了,季风慌张地跑进面馆后厨。
“怎么,聊天没聊好?”胖大叔剁好牛肉,准备做剁椒牛肉酱。
季风自觉地拿起抹布刷碗,“不是。”
店里的客人照常很多,忙完已是晚上九点多。大叔出去倒垃圾,回来的时候咕哝着:“这人也太奇怪了,黑灯瞎火的吓我心里一咯噔。”
“谁啊?”
“黑衣服男的,个子挺高脸没看见。”
碗上有块污渍刷不干净,季风卯足劲用毛巾来回擦拭,发出嘶啦嘶啦的响声。他听到了,说:“嗯,别管他。”
胖大叔自言道:“估计是出来混的,想让我们交保护费。”
季风没吱声。
俩人做完所有的活儿,洗洗睡了。
老板打着瞌睡起床,打开店门。又差点撅过去……
他还在!
胖大叔喊醒季风,满面愁容地说:“面馆开不下去了,我们跑吧!”
“为什么?”
“哎呦!混子还在!”
“什么混子?”季风没学过这俩字,他不明白。
“男的,还在。位置没动过!”
季风望向胖大叔五大三粗一身腱子肉的身材,不可置信:“你怕他?”
“不是怕,我愁他背景硬。”
“他没有。”
“你认识?”
季风面对大叔好奇和深究的眼神,漠然道:“我讨厌他,我最讨厌他。”
晌午头,正是面馆生意最好的时候。
门口杵着个‘黑炭’,瘟神似的任谁都不敢靠近。惹得胖大叔躲在房间里生气,后果十分严重。
“我去找他理论,挡着我们家做生意算怎么个事!”
季风抢到他手里的刀,“嗯,我帮你切香菜你去吧。”
“你不去?”
“不是我不愿去,”季风的语气越来越低迷,“而是我不能见他。”
“仇人?”
季风点头如蒜捣泥。
胖大叔肩抗扫帚拖把,手握剁骨刀。洋洋洒洒气定山河地走出饭馆,礼貌道:“大兄弟,进去喝杯茶吃碗面?”主打先礼后兵。
“不用了。”
大叔挺直腰杆,大肚子更显雏形。“听说你欺负我们季风?”
莫怀雨一时间没反应出来,眼底透出一丝讶异。“是他派你来的吗?”
“什么叫派?谁是老板看不出来吗?”
“他过的好吗?”
一句话,问住了气场大开的老板。剧情发展的……对吗?
他不再废话,将剁骨刀挥向莫怀雨。“关你毛线事?赶紧走赶紧走……去去去……”
熙熙攘攘的顾客都在凑热闹,莫怀雨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不在乎飞向他的剁骨刀。“我想见见季风,我知道我错的离谱,我只想求您让我见他一面。”
“切,”胖大叔扔掉扫帚拖把,“他不见你,你站一天屁用没有。更影响我做生意,晓得吗?”
莫怀雨默不作声地左移三步,外头的看客们有的大着胆子进去,有些依然原地不动吃瓜。
店里热热闹闹,店外凄凄惨惨戚戚。
他每天原封不动地汇报今日状况,季风每天装作听不见。
“外面的男人,站三天了啊。”
“外面的,五天了啊。”
“外,半个月。”
“一个月。”
……
胖大叔有天回来,手上多了个袋子。递到季风眼前,“喏,给你的。”
“给我的?”
“外面的给你的。”
“我不要。”
他半开玩笑说:“先拆开看看,万一是黄金呢。”
袋子里面是个三个大小不同的饭盒,其中包括:两个香菜馒头、一小叠酸黄瓜、小碗紫菜汤和一盒番茄夹乌梅。
季风心想:我到死也不会吃的。
大叔喃喃道:“谁爱吃香菜馒头,真不是黑暗料理吗?”
季风悄悄地在心里默默举个小爪。
一整袋东西全部丢给胖大叔,然后继续他的刷碗工作。他的细致认真胖大叔都看在心里,明白他是一个要强温柔的好孩子。
季风吃的不多,可以说很少。他活大半辈子没见过男的吃这么点东西的,胃没有巴掌大。吃个东西细嚼慢咽,动作优雅举止言谈都很得体。
他和嘈杂的牛肉面馆,显得格格不入。
不禁怀疑:季风是不是被家里人抛弃了,或是家里势力太大,出来躲躲风头?大家族的事,他搞不懂。不过,外面的难道是他爸?
胖大叔不知道莫怀雨的样貌,经常穿黑大衣带帽子,面容遮的严严实实。早晨站面馆门口抽烟晚上才回去,不过他清晰的下颌线却烙印在大叔的脑海中。
值得肯定的是,他一定是个呼风唤雨的大人物。
他嚼着番茄夹乌梅思考人生,嘎吱脆的声音从嘴里冒出来。免费的水果零嘴,惯是好吃。
莫怀雨送了七天,期间他有问过胖大叔季风吃没吃。大叔不可能告诉他水果都进了他肚子里,太没有人道主义和不讲武德了。他的答复是:没吃,都倒了。
“一口都没吃吗?”
“没有。”又问,“你和他,什么关系?”
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先是懵住,再是自嘲似的笑了下。“是啊,我们俩什么关系——”
大叔拍了下大腿,他就说是大家族吧,稳了!
“他过的好吗?”
不知道为什么,短暂地心虚后才说:“应该是好的。”
大家族的儿子来我破落户里当服务员,传出去成何体统!
他暗暗为自己捏把汗,这年头得罪谁都不行。
莫怀雨深吸一口烟,烟雾缭绕地自说:“我应该用什么方式对他好?”
他们明明上辈子吵架也能和好,就算是观点不一致。双方冷静片刻也能和好的,季风对他发脾气甚至是骂他打他都能接受。按照惯例,季风据理力争赢得胜利。这辈子……都不一样了,他不愿和他争吵。事情总在脱离他的掌控,他堂堂一届——不是了,都如同眼前的雾气般,烟消云散。犯了错的人,终究是自己。他该是孤零零地找寻一辈子的人,上天何曾对他好过?
惩罚他找到他。
但他不爱他。
内心有了远离的想法,依然耐不住脚步进到店里。
此刻的我,很想见你。
脚步也是。
后面的胖大叔,“欸,你没吃饭吗?”
“厨房在哪?”
“你走吧,”大叔愁坏了,眉间的皱纹能夹死一只苍蝇,“他真讨厌你。”
千万别在店里打起来喽,我一个扛不动两个!
莫怀雨停下脚步,目光停留在一处。
半遮挡的帘子只能露出季风的下半身,他站在斑驳陈旧的墙皮下,窸窸窣窣地刷着池子里高高摞起的碗。冷橘色的灯火映在他的肩上,照亮他的发梢。
“你不是说,他过的很好吗?”
胖大叔顺着他的视线侧头望去,萌生出嫡长子出逃,在破饭馆当洗碗工的抓马戏码。
他掀起帘子,微闪的灯光为定立莫怀雨的眼睛蒙上一层霜。
“我刷吧,你去休息。”胖大叔压低声音,再小就该噤声了。
季风愕然道:“老板,您要辞退我吗?”
“不是!”他试图对口型,不停地张大嘴:“看外面,外面!”
季风匆忙瞄了眼,只一下便认出了莫怀雨的鞋。
碗也不刷了,心也不跳了。
手里的碗哐当一声,碎在水池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