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启九年的腊月十三,清晨,京城下了一场大雪。他赶到凤仪宫的时候,她已经靠在床头,穿好了那件鹅黄色的春衫——他让尚衣局做的那件。头发散落在肩上,没有梳髻,没有插簪。素净得像她刚来盛朝的那一天。
她看了他一眼。那双眼睛里没有恨,没有怕,没有厌恶,没有恐惧,没有他以前在她眼中见过的任何一种情绪。那双眼睛里只有一种安静的、释然的、像雪落在地上一样的东西。
他忽然脚底发虚。那种失重感又来了,比任何一次都强烈,强烈到他觉得脚下的地面不是地面,是一层薄薄的冰,冰下面是万丈深渊,他随时都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他走过去,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冰凉冰凉的,像一块从深井里捞出来的石头。他将她的手握在掌心里,想捂热它,但捂不热。她的体温在一点一点地流失,像沙漏里的沙,留不住,抓不牢。
“寡人让他们去找了,”他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北疆的雪莲,南疆的蛊医,海外的仙山。不管多远,不管多难,寡人让人去找了。”
她看着他,忽然笑了。那个笑容很轻很淡,像一片落在雪地上的羽毛,像一声还没有出口就已经消散在风中的叹息。“别找了,”她说,“找不到了。”
“你恨寡人。”他说。不是疑问,是陈述。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恨过。很恨过。恨到想杀了你,恨到想杀了自己。”她顿了顿,“但恨一个人太累了。恨了你六年,我累了。我不想再恨了。”
他听着这些话,眼眶红了。没有哭,他很久以前就不会哭了。但眼眶红了,红得像五年前她生下两个孩子那天的朝霞。
“又灯,”他叫她的名字,声音终于碎了,“寡人这辈子,做错了很多事。杀了不该杀的人,信了不该信的人,做了不该做的决定。寡人把你锁在这里,给你下蛊,杀了你最在意的人——寡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把你往外推。但寡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寡人只会这些。没有人教过寡人别的。”
她听着他的话,看了他很久。然后她说:“你知道吗,你做的面,后来做得很好吃了。比御膳房的还好吃。”
他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寡人明天再做。”
她看着窗外的雪,轻轻地说:“明天,吃不到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不是在责怪他,不是在控诉他,不是在表达遗憾。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就像在说“今天下了很大的雪”“天快亮了”“我要走了”。
她走了。
他的手还握着她的手,但那只手已经没有了任何温度。从冰凉变成了冰冷,从冰冷变成了一件不属于任何人的、没有生命的东西。
他握着它,从清晨握到正午,从正午握到黄昏,从黄昏握到深夜。青禾跪在殿门外,抱着两个孩子,哭得发不出声音。他听到钟离恶的哭声,细细的,像小猫叫。他听到钟离厌没有说话——那个孩子从来不哭,和他一样。
他握着那只冰冷的手,忽然想起一件事。很小的一件事,小到他自己都以为早就忘了。
四年前,妫又灯还怀着两个孩子的时候,有一天她在御花园的梅林里看梅花。他陪着她去。她站在梅花树下,仰着头看那些红艳艳的花瓣上的积雪,鼻尖冻得红红的,呼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像一小团一小团的云。
她看了很久,久到他以为她冻僵了。然后她忽然伸出手,从树枝上捧了一捧雪,转过身,砸在他脸上。
他愣住了。她笑了。
那是她最后一次对他笑。
他那时候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他以为还有下一次,下下一次,很多很多次。他以为他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学,慢慢改,慢慢把那株菟丝花从她脚踝上解下来,重新种回土里,让它自己长出根来。
他以为他可以变成一个有根的人。一个不需要缠着别人才能活下去的人。一个可以说“对不起”“谢谢你”“我爱你”的人。一个可以配得上她的人。
他以为他有时间。
他没有。
承启十年,二月初八。她走后的第五十七天。
他在御书房坐了一整天。批完了案上所有的奏章——不是因为他勤政,是因为他不想停下来。停下来就会想她,想她就会去凤仪宫,去凤仪宫就会看到那张空荡荡的床、那个没有人的妆台、那个靠着看窗外的枕头。
枕头里还有桂花的香气。青禾每隔几天就会换新的干桂花,她说“娘娘喜欢这个味道”。好像她还在,好像她只是出了远门,好像她明天就会回来。
她不会回来了。他知道。
傍晚,青禾端着一碗面来了。不是他做的,是她做的。“陛下,您一天没吃东西了……”她的声音很小,小到像怕惊动什么。
他看了一眼那碗面。清汤,细面,几片青菜叶子,一个荷包蛋。荷包蛋煎得圆圆的,蛋黄像一个小小的金色的太阳。不是他做的,但和他做的很像。青禾一直在学他煎蛋的方式、煮面的火候、切葱花的粗细。
她以为他不知道,其实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青禾做的每一碗面,都是在替她看着他——怕他不吃饭,怕他饿着,怕他把自己熬成一盏没有油的灯。
他端起那碗面,吃了。一口,两口,三口,一碗,连汤都喝完了。和她一样的习惯——她每次都把汤喝得干干净净,碗底只剩下一小滩金色的油花。
他放下碗,看着空碗,看了很久。
“青禾,”他说,“以后不用送了。”
青禾跪在地上,低着头,肩膀剧烈地颤抖。她没有哭出声,但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青石板上。
“把两个孩子照顾好,”他说,“不要让他们学朕。”
他用了“朕”。不是“寡人”,不是“我”,是“朕”。这是他最后一次用这个自称。以后不会再用了。
深夜,他回到乾清宫。没有批奏章,没有看折子,只是坐在龙椅上。
面前摊着一张纸,左上角压着白玉镇纸,右上角搁着那支笔尖已经有些分叉的狼毫笔。窗外没有雪,二月初八的夜,风已经暖了。春天要来了。
春天是她的季节。她来到盛朝是在春天,封后是在春天,生下两个孩子是在春天。她走是在冬天。春天还没来,她就走了。
她没有等到春天。他也没有等到她。
他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
他的手不再发抖了。他的脚不再发虚了。那种踩在棉花上的、随时会掉进万丈深渊的失重感,在写下这行字之后,忽然消失了。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杀过很多人,也煎过很多个荷包蛋。沾过血,也沾过面粉。握过刀,也握过她的手。他不知道哪双手才是他的。也许两双都是。也许他从来就没有过自己的手。
但他知道一件事——她在那行字的尽头。在那张泛黄的、边角磨损的、折痕深得快要断裂的信纸的尽头。在那个歪歪扭扭的笑脸的尽头。在“既来之则安之”的尽头。在春天的尽头。
他在去找她的路上了。
菟丝花离开了宿主,会枯死。但菟丝花不会因为枯死就不想缠上去。它只是想缠上去。
从它第一次看到那株植物的那一刻起,它就只是想缠上去。不是因为它坏,不是因为它自私,不是因为任何可以言说的理由。只是因为它是菟丝花。
没有根,不会走路,不会说话,不会爱。只会缠。
这是他这辈子唯一学会的事。也是他唯一不后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