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祇钰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花园的拐角处。
然后他弯腰坐进车里,关上车门。他没有立刻发动车子,而是坐在那里,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两下。
有意思。他想。
他发动车子,驶离了庄园。
陈清墨拎着山竹走进小楼的时候,林砚琛刚给追风擦完身子,正坐在沙发上喘气。
追风趴在他脚边,已经干了七八成,毛蓬松起来,看起来比刚才胖了一圈。
“小林!”陈清墨把山竹放在茶几上,“给你带了山竹!刚从市场买的,特甜!”
“谢谢陈哥。”林砚琛说,拿起一个山竹,用手指压了压外壳,裂开一道缝,露出白色的果肉。
“我刚才在停车场看到一个男的,”陈清墨在沙发上坐下来,翘起二郎腿,“穿白衬衫的,长得挺帅,混血。那是谁?”
“叶祇钰,禹崇的朋友。”
“朋友?”陈清墨挑了挑眉,“什么朋友?”
“生意上的朋友,也是老朋友了。”林砚琛说,剥开山竹,取出果肉,递了一半给陈清墨,“他说他跟禹崇认识七八年了。”
陈清墨接过那半山竹,丢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七八年?我怎么没见过他?”
“他之前一直在英国和新加坡,去年底才搬回曼谷。”
陈清墨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
他又拿了一个山竹,一边剥一边说:“长得是挺帅的,就是穿得太正式了,看着像要去参加葬礼。”
林砚琛忍不住笑了一下:“人家那是商务着装。”
“我知道是商务着装,但曼谷这天气,穿成那样出门,走两步就一身汗,图什么呢?”陈清墨说着,把剥好的山竹肉丢进嘴里,汁水沾在手指上,他舔了一下,“还是我这样舒服,短裤拖鞋,自由自在。”
林砚琛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接话。
陈清墨在他这里坐了大半个小时,聊了聊他最近在忙的事情,又逗了一会儿追风,然后起身告辞。
他走出小楼,沿着石板路往外走,走到停车场的时候,发现一辆深蓝色的跑车停在出口处,车窗半开着,里面坐着一个人。
正是刚才那个穿白衬衫的混血男人。
陈清墨走过去,弯腰看了一眼车窗里面:“你怎么还没走?”
叶祇钰转过头,看着他:“车胎扎了,在等救援。”
陈清墨低头看了一眼他的车胎——右前轮果然瘪了,整个轮胎扁塌塌地贴在地面上。
他蹲下身,看了看轮胎上的伤口,是一块尖锐的石子扎进去的。
“备胎呢?”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
“什么?”
“备胎。你车里有备胎吗?”
叶祇钰沉默了一秒:“……我不知道。”
陈清墨看着他,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神:“你不知道你自己的车里有没有备胎?”
“这辆车是最近才买的,我还没来得及熟悉它的各项配置。”
陈清墨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打开后备箱,我看看。”
叶祇钰下了车,打开后备箱。
里面很干净,除了一箱矿泉水和一把雨伞,什么都没有。
“没有备胎。”陈清墨说,关上后备箱,“你打电话叫救援了吗?”
“打了,说要等一个小时左右。”
陈清墨低头看了一眼他那瘪掉的轮胎,又抬头看了看天色。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说:“我帮你换吧。”
叶祇钰愣了一下:“你会换?”
“废话,是个男人就会换。”陈清墨说着,走到自己的车后面,打开后备箱,拿出一套工具和一个备胎,“不过我车是小型的,备胎可能不太匹配,但撑到你开到修车厂应该没问题。”
他蹲下身,开始干活。
他的动作很熟练——先用千斤顶把车身顶起来,然后用扳手拧松螺丝,把瘪掉的轮胎卸下来,再把备胎装上去,拧紧螺丝,放下千斤顶。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
叶祇钰站在旁边,看着他干活,没有说话。
夕阳的光线落在他身上,在他麦色的皮肤上镀了一层金色的光泽。他的动作干脆利落,没有多余的动作,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好了。”陈清墨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把工具收好,“这个备胎比你的原胎小一号,开的时候慢一点,别超过六十码,直接开到修车厂换一个新的。”
叶祇钰看着他,看了两秒,然后说:“谢谢。多少钱?”
陈清墨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不要钱。举手之劳。”
“那怎么好意思——”
“你要是真想谢我,下次别穿这么正式的衬衫来曼谷。”陈清墨说,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天气,穿短裤拖鞋才是正道。”
他说完,转身走向自己的车,拉开车门,又回头看了叶祇钰一眼:“对了,我叫陈清墨。刚才忘了自我介绍。”
“叶祇钰。”
“我知道,你说过了。”陈清墨说,然后坐进车里,发动车子,降下车窗,“下次见面,请我吃饭就行。”
他说完,踩下油门,车子驶出停车场,汇入门前的道路,很快消失在暮色中。
叶祇钰站在自己的车旁,看着那辆车的尾灯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路口的转弯处。他低头看了一眼换好的轮胎,又看了一眼自己那双还带着泥渍的皮鞋。
他站了一会儿,然后弯腰坐进车里,发动车子,缓缓驶出庄园。
叶祇钰开得很慢,不超过六十码。
他握着方向盘,脑子里回放着刚才那个画面,笑了一下。
然后他拿起手机,给晏禹崇发了一条消息:“你那个叫陈清墨的朋友,他平时喜欢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