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哲看了那女人一会,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你们曹老板什么时候回来?”
老头说:“明天。”
“明天我再来。”
林哲从兜里摸出一张红票子,轻轻搁在那窝棚前的一堆砖头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站在街道上,林哲端详着这个小县城的一切,景物、人物。他想起来初中还是小学的时候,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要求写人物,林哲不知道写什么,就愣愣地站在街头发呆。那时候他才十一二岁,还没有成为现在这个“小林哥。”
十一二岁的他站在街头,看见路边热热闹闹的小吃摊,那是个冬天,锅里蒸腾出滚滚热气,把小吃摊摊主的面孔模糊了,和蔼的阿姨招呼着来来往往地食客,左手接过客人递来的零钱,右手忙着去捞锅里的炸串。
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就看见打南边走过来几个小混混模样的年轻人,为首的那个露着膀子,纹个大花臂,叫嚣着要收保护费。摊主吓了一跳,着急忙慌地解释着什么,那几个男人不听,争执之间直接掀了摊子。
锅里都是热油,摊主来不及躲,一多半的热油直接泼在了她身上。她看起来四五十岁,鬓间不少杂乱的白发,躺在地上无助地哀嚎。来来往往的人都不想惹麻烦,也就那么一两分钟,热闹的大街上立刻清出了一片空地。
那是林哲对于“□□”这个词的初步认识,那时候他是个“愤青”,转头写了一篇这样的作文交上去,被老师打回来,说作文里少写阴暗面,讴歌真善美。
他怔怔地看着作文本,浅黄色的薄薄稿纸,绿线格子,原本应该是方方正正的,可是现在却有一些线歪斜了。林哲想起来这段记忆,才发觉歪斜是因为那篇作文被他撕下来,揉成一团,而现在歪斜的不止是格子。
林哲蹲在马路牙子上皱着眉点了一根烟,烟雾顺着风飘走,仿佛是飘到了很远的地方一样。从哪一刻、哪一天开始,他的人生轨迹也在不知不觉之间歪斜了,他在别人口中的那条“邪路”上越走越远,远到他看不清当初站在街边那个小小的他了。
初二时候林哲终于在课本上学到了《卖炭翁》,课本外的他和当时一样无能为力。从古至今这种事情一直都没有消失,丛林法则也没有消失。在几亿年前的非洲大草原上,弱肉强食,豹子吃羚羊;在几亿年前的深海里,大鱼吃小鱼;而在几亿年后的今天,智人总是相当高傲地把自己和动物区分开来,但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从来没有变过。
世界上就是有一部分人、有一些地方是这样的,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强者高傲,弱者麻木。强者挥刀向弱者,弱者挥刀向更弱。
他没有找金哥,因为人没带回来,也没什么能交差的。
他也不想再去沙场,再去找曹老板。可怜人欺负可怜人,这又是何必呢?
可是生活教了他一个词,叫作“不得不”。
以前上学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不得不的,不想写作业那就不写,不想听课那就不听,顶多挨骂几句,天又不会塌下来。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如果无法交差,林哲不敢去想那个后果。
第二天一早,林哲又去了沙场门口。这次曹老板没有再让他等,他更早就等在了这里。
那是个面相憨厚老实的中年人,身材壮实,一见他来就立刻站起身,拍了拍身上沾得泥土,满怀歉意地笑了笑:“实在不好意思,你是金哥派来的人吧?怎么称呼?”
“你叫我林哲就行了。”
曹老板带着他往沙场里面走,一边走一边说:“我叫曹明琨,这沙场是我哥的。”
林哲跟着他往里走,这才发现沙场比自己想象中大多了,传送带隆隆作响,运沙车进进出出,空气里全是粉尘。他咳了几下,曹明琨递给他一个口罩:“戴上吧,这里头工人全戴口罩,不然要不了多久就要得尘肺病。”
往里走了几步,他又看见昨天那个老头。老头冲曹明琨打了个招呼:“曹老板。”
曹明琨点了点头,继续说:“小林哥,我们这里就这个情况。我哥去年被你们的人打死了,就在这。”
他指了指远处的废料堆:“他跟你们的人有点矛盾,那天来了二十多个,跟你一样的年轻小伙子。”
“报警了吗?”林哲下意识地问。
曹明琨没回答,老头接过话头,嗤笑:“报警?报什么警,警察能有什么用。金瑞荣在警局都认识的有人,派出所来了两趟,问几句话就走了。”
林哲垂下眼,不知道该回答些什么。
我不知道,跟我没关系,我拿钱办事,听金哥的吩咐而已……他想说话,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曹明琨看着他:“我接手这个沙场的时候账上就几千块钱,还拖欠工人工资。我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到处借钱,可算把工钱补齐了。才安生多久,你们金哥要来收‘管理费’,来了两趟,你是第三个。我说缓一缓,缓不了。”
“你也是来请我过去的吧?”曹明琨笑了,“我过去了什么下场,我自己能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