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那天,林夏穿着婚纱从红毯那头走来,白色的头纱被风吹起来,露出她化着淡妆的脸。她不是那种惊艳的美,但那天她很漂亮,漂亮到全场的人都在看她。他牵过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在微微发抖,他握紧了一些,想给她一点力量。他说“我愿意”的时候,在心里对自己说:从今天起,她就是我的妻子了,我会好好对她的。
但“好好对她”不等于爱她。他用了十二年才明白这个道理。
窗外起了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沈念舟站起来,走到阳台上,点了一根烟。烟雾升起来的时候,他听到一个声音。不是从外面传来的,是从他脑子里面传来的。那个声音说:“你又在伤害她了。”他掐灭了烟。
他想起了苏婉晴。
那个女孩年轻,漂亮,有野心,眼睛里写着“我要往上爬”几个大字。她很聪明,聪明到知道怎么利用自己的优势来换取想要的东西。但她也足够愚蠢,愚蠢到以为自己遇到的是真爱。
苏婉晴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笑盈盈的,说话的声音软得像棉花糖。她会在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钻进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说“念舟,我好喜欢你”。她的“喜欢”和“爱”用得很随意,像一个熟练的店员在说“欢迎光临”,台词流畅,表情到位,但少了点什么。
少了什么?少了那种让你觉得“这个人不是在演戏”的真实感。
沈念舟不在乎。因为他对她也是假的。
他找上苏婉晴,不是因为喜欢她,而是因为她有用。她年轻,身体健康,没有遗传病史,家族里有生双胞胎的记录——这意味着她的生育能力很强。她在公司表现优异,情商高,会来事,说明她智商在线,基因不差。她长得像林夏年轻时的样子,而这恰好让他可以在心里给自己找借口——“她和他妻子年轻的时候很像,所以我不是随便找的,我是有标准的。”
但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她是他可以控制的。
一个从小县城来的、拼了命想留在大城市的、对金钱和地位有着强烈渴望的女孩子,是最容易被控制的。给她一套房子,一张信用卡,一个“沈念舟女朋友”的身份,她就会乖乖听话,把该生的孩子生下来,然后拿着该拿的钱走人。
至少他以为是这样的。
但那天晚上,苏婉晴告诉他她怀孕了。他看到那根验孕棒的时候,心里涌起的感觉不是喜悦,而是一种更复杂的、让他自己都觉得恶心的东西——如释重负。
他终于有了一个孩子。
一个流着他血脉的、可以光明正大养在这个世界上的孩子。一个可以叫周予安“妈妈”、可以填补他们之间那道天堑的孩子。一个让一切变得名正言顺、让所有人闭嘴的孩子。
他想到这些的时候,嘴角浮起了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笑。那个笑里有满足,有得意,有一种近乎病态的解脱感。
但对苏婉晴来说,那只是一个男人在听到自己即将成为父亲后的、本能的、温暖的微笑。
她误解了那个微笑,就像她误解了这段关系的一切。
沈念舟把烟掐灭在花盆里,转身回到客厅。茶几上的离婚协议还摊在那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他拿起那支笔,在最后一页的男方签名栏里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沈念舟。
三个字,一笔一划,写得工工整整。
他签了,但她还没有签。
他放下笔的时候,手指忽然开始发抖。不是紧张,不是愧疚,而是一种他控制不住的、从骨头里往外涌的颤抖。他用力握了握拳,指甲掐进掌心,才让那股颤抖平息下来。
他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发抖。就像他不记得,昨晚他曾在梦里反复说一句话:“夏,别走。”
他知道她会签的,只是时间问题。林夏是一个体面的人,她不会在这件事上纠缠太久。她会签下名字,拿走房子和钱,然后从他的生命里彻底消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他和她的故事,到那一天就结束了。
而他真正的人生,从那一刻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