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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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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默醒来以后,先往床的另一侧摸了一下。

床单是凉的。

贺亭洲已经走了。昨夜把他按进一阵阵浪潮里沉浮,又在最后把他抱回怀里的人,已经无影无踪。

尽管人不在了,这房间里的每一处都有贺亭洲的影子。房间的布局摆设,昨夜被他攥皱又重新抚平的被角,连空气都有着贺亭洲爱用的香薰味道。

洛默发现自己身上还残着被贺亭洲抱过的感觉,更令人面红耳赤的是,每一寸肌肤上,都印下了更为亲密的回忆。看到就令人想起那些他已经失控的画面,怎么呼吸都绕不开。

昨天贺亭洲给他选择的机会,他选择把自己交付到贺亭洲的手中。以前他厌恶着浑身上下都萦绕着贺亭洲的气息,这让他感觉自己被关进了一个看不见的笼子里,但昨夜以后,许多恨意都变得不干净。

人一旦被抱到过高处,再低头看从前那条破路,心里就会先怕,再嫌脏,最后连自己也一并嫌弃。

床头柜上放着那张卡。那是昨夜贺亭洲给他留下的一个许诺。

洛默看着那张光洁的卡片,觉得那是对他开启一道欲望之门的钥匙。

他们这算什么?有钱人一时兴起,拿钱买一点新鲜的寻欢;他拿身体和丢脸的反应,去换一份保障。说得再好听,也不过是最古老的皮肉交易。贺亭洲付钱,他付出自己。

昨夜那些叫人耳热的喘息,那些被逼出来的求饶和羞耻,天一亮,就能折算成一张能使用的卡。

说起来很难听,可洛默还是忍不住拿起那张被赠予的礼物,细细欣赏。

他甚至在想,这张卡能买什么,能让多少人对他换一副面孔,能不能帮他把从前那些在亲戚餐桌前咽下去的难堪,一笔一笔讨回来。他一边觉得自己下贱,一边已经开始计算这份下贱能换来多少便利。

人最可悲的地方大概就在这里,还在鄙薄着自己,就忍不住估价了。

他以前空着手活过。在商品柜台前不敢抬头,被亲戚问起需要什么时推说不用。他只为在别人还没露出不耐以前,先替自己找好退路。连喜欢任何东西,他都不敢说出口,说出口了,仿佛就已经是不懂事的小孩在亏欠着大人。

洛默从前最会装作不想要,装到后来,连他自己都快信了。可贺亭洲把卡放在这里,直接撕开他的嘴,逼他承认,他不是不想要,他只是从来要不起。

那东西俗气,昂贵,带着贺亭洲的痕迹。它比尊严实在,比骨气轻巧,哪怕是片刻欢愉后的施舍,他还是收下了。

伸手去拿,确实比空着手活下去容易太多。

这张卡像是一片薄冰,让他心里发冷,又似一截细链,让他离不开身。链子的另一端掌握在贺亭洲手里,他清楚得很。可这条链子拽开物欲大门的时候,声音确实好听。

司机在楼下等他。洛默上车时,只说想去买东西,也没问贺亭洲知不知道。他懒得问。

车子从主宅驶出去,周围的景色渐渐从大片的人工绿植,变成了繁华的街道。

司机目视前方,只当一件会呼吸的摆设。洛默靠在后座,他把卡夹在指间转了半圈,又收进口袋。

司机替他打开车门时,洛默原本想说不用跟着,又想到自己手里那张卡,话到嘴边换成一声轻嗤。装什么呢。他要真想干净,昨晚就该从贺亭洲房里滚出去,而不是睡到天亮。

他没什么购物计划,其实他什么也不缺,逛到哪里买到哪里。在第一家店里,他随意买了一双短靴。

洛默试穿时,店员半跪在他面前替他整理裤脚,帮他把鞋穿上,动作轻柔,仿佛对待一件易碎物。他垂眼看着那双手,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穿过别人剩下的鞋,鞋底磨偏了,走久了脚踝疼。

那时候只有他被逼着适应环境,没有环境来为他让步。

后来又买了外套,耳机,墨镜,瓶子漂亮的香水,价格夸张的皮带。他每次都在试遍全店的东西以后,随手指出来看得最顺眼的几件,让店员带走。那些东西被一件件包好,纸袋排在脚边。付款时,卡从机器里轻轻划过,屏幕上跳出通过的提示。

洛默听见那一声短促的确认,发现原来现实真的会为他而服务。背后站着贺亭洲,连收银台前的空气都会换一种质地。

消费累计到一定金额,店员问是否需要送到车上,洛默轻点了点头。

他站在商场镜子前看自己。镜中人的身影很是陌生,连站在那里不说话时,都比从前多了几分被人允许的底气,而不是街边老鼠般见不得人的阴郁。

身上所有新着装的标签都还未剪,吊牌垂在看不见的地方,每一处都标有清楚的价格。

他低头看了一眼,忽然觉得自己也混在这些东西里,被一并摆上了货架。外套有外套的价,短靴有短靴的价,耳机有耳机的价,他也有他的价。

区别只在于这些东西便宜些,买回来以后安安静静地待着,不会没事找事,哭闹叫喊。可他比这些东西贵得多,贺亭洲付出去的不光是一笔账单,而是一整套能把人养坏的生活环境。

贺亭洲将他一眼看穿了,知晓他有不舍得拒绝的软弱。他亦用青春和身体,换一个支付账单的资格。

店员夸他合适,他甚至分不清对方夸的是他,还是他身后那个会付账的名字。那些漂亮衣服穿在他身上,如同替一件新买回来的商品覆上防尘布,把他以前生活里磨出来的破口都遮住。

原来只要价钱足够高,连被贩售这件事,都能显得光鲜。

路过配饰区时,他停住了。

玻璃柜里陈列着一排精巧的小东西,领针、袖扣、胸针、挂坠……琳琅满目。那些东西被柔软的黑绒托着,灯光从上方打下来,每一枚都亮得像刚从水里捞起。

它们小得几乎可以被两根手指捏住,价格却一个比一个骇人。越是不占地方,越是要用金钱替自己撑出分量。那些细碎的金属和宝石,很适合被人装进缎面礼盒,再附上一张写着名字的卡片,经由管家的手,递进主宅。

洛默想起那些被秦世逾退回去的东西。

那些女人也许也曾这样站在柜台前,低头挑选一枚自以为特别的领针,幻想它会贴近贺亭洲的领口;又或者给他送上一块表,随着他伸手时露出一点光。她们也许会在卡片上写几句不轻不重的话,既不失分寸,又暗藏亲昵,等着那只盒子被送到贺亭洲眼前。

想到这里,洛默刚才刷卡时那点忘乎所以的得意,一下变得不是滋味。

他对店员指了一枚银色领针,让拿出来瞧瞧。

那枚领针并不张扬,甚至在一整柜明亮宝石里显得有些冷淡。针身修长,通体银色,尾端嵌着一枚几乎看不清的暗纹徽章,正面望过去只觉干净。等被店员戴着手套从柜里拿出来以后,对着灯光,才从纹路里浮出一点晶亮闪烁的影子。

店员问是否送人,有礼盒的包装。

被猜出心思,洛默的脸色如同被人踩了一脚:“自己戴不行?”

店员从善如流,说当然。

洛默看着那枚领针被装进盒子,越看越觉得可笑。拿贺亭洲的钱买东西给贺亭洲,他恐怕也被贺亭洲养出了毛病。可那些女人能送,他为什么不能。

她们递进来的东西要经过管家重重的筛选,还可能被秦世逾退掉,他这枚却可以直接摆到贺亭洲面前,甚至可以亲眼看着它别在贺亭洲的领口。

想到贺亭洲身上有他留下的许多痕迹,他心里又冒出一点扭曲的快意。唇齿间似乎咬碎了一颗发酸的糖,酸归酸,仍有甜味。

回去前,他还顺手买了一套画材。

起意只是个巧合,他在橱窗里看见挂着一幅肖像,画里的人侧脸被光托住,眼睫一根一根,连欲望都被画得含蓄,他忽然想起贺亭洲笔下的自己,那张被装裱在书房里的画。

洛默站在橱窗前看了片刻,谭小姐的名字又在他心里浮现。

她那种人多半也会送这种东西,画册,钢笔,装帧漂亮的纸,或者某个他连名字都念不顺的画家联名套装。她们送礼都送得体面,像是和贺亭洲同一种世界里生出来的人,连讨好都带着一点风雅。

不像他,挑东西全凭一股酸劲和蛮横。

这时候洛默又觉得自己输了。

贺亭洲会画画,谭小姐也许懂画。那些女人也许能和贺亭洲谈纸张、颜料、构图,谈某个展,某个拍卖行,某幅画上使用的技法。可他对此一窍不通。

他只会欣赏贺亭洲握笔时手腕的弧度,连一条线该停在哪里都提前算好;也只能看见贺亭洲画他时,眼眸里盛放的影子都是他。

洛默叫店员把那盒画材包起来,付款时脸色很差,似乎买的不是颜料和纸,而是从某个看不见的女人手里硬抢下来的一小块位置。

谭小姐能送的东西,他也能买。就算他不会用,也不能让那些女人独占这种隐秘的空间。

结果回房以后,他铺开纸,蘸了颜料,随手画了几下。第一笔就歪得如同昆虫爬过脏污的窗子。第二笔更糟,颜色混成一团灰紫,活像被踩坏的果子。

饶是洛默对艺术一点不懂,也觉得自己画出来的东西,看得眼睛疼。他也想描摹出贺亭洲的容颜,让贺亭洲在他的笔下复现,再把这个作为自己能给予贺亭洲独一无二的礼物。

结果他看画出来的东西,把笔一摔。

什么破东西。

越来越窝火,他索性把盒子合上,准备丢给贺亭洲。既然他画不出来,那就让贺亭洲拿去吃灰。反正钱是贺亭洲的,东西也是给贺亭洲的。至于他为什么要买,为什么看见谭小姐那类人的痕迹就心里发酸,洛默一概不想承认。

等贺亭洲看见他买回来的那一堆东西时,目光先落在装饰品的那个小盒上。

它和旁边那些印着品牌名的纸袋不同,包装袖珍得多。深靛色的缎面盒身,被一段细银丝带束着,盒角绣着丝丝缕缕的刺绣花边。洛默买它时嫌这包装装模作样,可它被放在一堆年轻人喜欢的东西旁边,反倒显得格外惹眼。

那些东西都像洛默刷卡买来的战利品,只有这个盒子从那堆昂贵物件里特意挑出来,明显有着某种别扭又藏不住的指向。

洛默本来等着贺亭洲问花了多少,嘲讽的话都已经在喉咙里蓄势待发。贺亭洲打开了盒盖,看见里面的领针,只问:“给我的?”

洛默靠在椅子里,立刻冷着脸,想掩饰那点被发现的雀跃:“路边捡的。”

贺亭洲指腹拨了一下那枚领针:“用我的卡捡?”

“你不要就扔了。”

贺亭洲自然是收下了。

他把领针取出来看了片刻,没有当场戴上,而是随手放进自己常用的抽屉。抽屉轻轻合上,洛默心里那点乱七八糟的酸意,也被一起收了进去。

洛默明知自己做作得可笑,学那些女人递上谄媚的好意,又比那些女人索求更多。但贺亭洲一收到房子里,他就觉得自己赢了一点,好像被收进了贺亭洲心里的某个位置。

贺亭洲又看见那盒画材,已经拆封过了,明显洛默已经率先拿去练手。

“试过画了?”

洛默立刻否认:“我才没空。”

贺亭洲拾起桌上那张失败的纸,细细端详。洛默从椅子里弹起来,被人当场揭了短,怒道:“你看什么?”

贺亭洲把纸放回去,对着那些画材,语气平稳:“这也是送我的?”

洛默把东西往他那边一推:“不喜欢就吃灰。”

“那我收着。”

洛默扭过头,在贺亭洲看不见的地方,流露出了一点笑意。

自己今天从外面买回来的并不只是那些昂贵的商品,还有更多是没办法说出口的东西。譬如他对贺亭洲争风吃醋的心思,以及彻底把自己当作贺亭洲附庸的羞耻。

傍晚,他在走廊遇见秦世逾,走路特意大摇大摆的,为了让秦世逾看见自己全身的新行头。秦世逾想绕过他,走哪个方向,洛默堵哪个方向。

秦世逾皱了皱眉说:“你站这儿做什么?当个路障很碍事。”

洛默轻哼一声,再把秦世逾前进的步伐阻拦:“房子这么大,我想走哪儿走哪儿,你管我?”

秦世逾的视线从他衣领处掠过,上面有一些糜乱的痕迹,还未消退。见洛默是咬死了牙,偏要对他炫耀,秦世逾干脆把今天一直盘旋在自己心里的念头挑明:“晚上你声音太大了。”

洛默耳根当场烧起来,但是嘴上不仅没退让,还变本加厉地凶悍:“你偷听墙角?臭不要脸。”

“主宅没你想的那么远。”

“那你不会滚远点?”

“你吵得我睡不着。”

秦世逾说这句话时,似乎并不觉得这些私事有多令人尴尬。他对洛默只有一开始的打量,随后连多余的眼神都收得干净。

洛默以为在门关上以后,那些被贺亭洲弄出来的狼狈,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天地。可谁知道秦世逾听见了,记住了,又继续像什么都没发生那般,出现在他面前。

这个家里总有秦世逾。书房里有他,走廊里有他,贺亭洲身边有他,连洛默最不想让人看见的地方,秦世逾也能像一堵墙似的立在外面。

一不做二不休,既然遮羞布已经撕开,洛默干脆扯下来一点衣服,故意让领口那点痕迹更明显。那点痕迹被灯光一照,颜色更明显,简直像故意摆出来的一枚印章。

“听得这么清楚,你羡慕?”洛默从上到下扫视了一番秦世逾,想起秦世逾和贺亭洲之间那种他插不进去的默契,他怒火更甚,话说得更为难听了:“还是你后悔自己只站在门外?”

秦世逾的目光停了一瞬。

那一瞬似乎只像是一个眨眼,但洛默没有遗漏那点异常。他当作终于咬到秦世逾身上一小块肉,眼里立刻浮出一点恶意的快活。

似乎觉得说的话过于冒犯了,秦世逾很快移开眼:“你现在这副样子,还是先管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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