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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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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钟声比往常任何一天都要悠长,像是要把声音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十二声撞完,槿没有松开木槌。他站在那里,看着山下的方向,看着那片被晨雾覆盖的人间,看了很久。

然后他从衣襟里取出一封信——那封只有一行字的信,“剑谱第三十七式,腕要转,不是翻。”信的边角已经有些皱了,是被反复拿出来又放回去磨的。

他看了那行字一遍,然后折好,放回去。

钟楼下的石阶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油纸包。槿走下去,弯腰拿起来。油纸包是凉的,里面的桂花糕也是凉的,但糕上撒的桂花还是新鲜的,金黄的颜色,在晨光里泛着柔和的光。

他不知道这是谁放的。也许是太妃,也许是厨房婆婆,也许是某个知道他习惯的小沙弥。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人记得。

槿坐在石阶上,吃着那块凉透了的桂花糕,一口一口,吃得很慢。

远处,太阳正在升起来。金红色的光铺满了整个天际,群山从黑暗中一点点浮现出来,像一幅画被慢慢点亮。

槿看着那片光,忽然想起慕承恩说过的一句话——“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厉害很厉害的人,到时候带你看遍人间烟火。”

他当时没有回答。现在也没有。

但他在心里,轻轻地应了一声:好。

边关的日子,比慕承恩想象的要苦一万倍,也比慕承恩想象的要有意义一万倍。

他从最底层的小兵做起,睡的是大通铺,吃的是掺了沙子的杂粮饼,喝的是带着泥腥味的水。没有人知道他是瑞王府的世子,也没有人在乎。在边关,你的出身不重要,你的爵位不重要,你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拿得动刀,能不能在敌军的骑兵冲过来的时候不腿软,能不能在被砍了一刀之后还能站起来继续砍回去。

慕承恩能。

他第一天就证明了这一点。

那是一次小规模的边境冲突,敌军斥候摸到了边城附近,被巡逻队发现,双方交了火。慕承恩作为新兵,被安排在队伍最后面,理论上是最安全的位置。结果敌军斥候的战斗力比他预想的强得多,前排的士兵倒了两个,阵型出现了缺口,一个敌军直直地朝他冲过来,刀锋在月光下闪了一下。

慕承恩来不及思考,身体比脑子先动了。他侧身避开那一刀,抽出腰间的短刀,反手一刀捅进了那个敌军的小腹。血喷了他一脸,热的,腥的,黏糊糊地糊在脸上,顺着下巴往下淌。

那个敌军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就倒了下去。

慕承恩站在尸体旁边,握着短刀的手在发抖,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地上。

“愣着干什么!”队长踹了他一脚,“补刀!不补刀一会儿爬起来了!”

慕承恩回过神来,蹲下去,在那具尸体上又补了一刀。

那一夜,他杀了三个人。

战后他蹲在城墙根底下,吐了。吐得昏天黑地,胆汁都吐出来了,胃像被人攥着拧了好几圈。他在呕吐的间隙里,从怀里摸出那块帕子,捂住嘴,帕子上沾了血和呕吐物的味道,但他不在乎。他把帕子攥在手心里,攥得指节发白。

“没事的,”他低声对自己说,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你是为了保家卫国,你是为了……你是为了回去见他。没事的,没事的。”

他蹲在那里,把这句话重复了十几遍,直到腿都蹲麻了,才站起来,用袖子擦了擦嘴,把帕子小心地折好,重新放进衣襟里。

他没有哭。

从那天起,慕承恩像一台被上了发条的机器,不知疲倦地运转。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练功,把剑谱上的招式一遍一遍地练,练到手臂抬不起来才肯停。他跟老兵学刀法,跟斥候学追踪,跟弓箭手学射箭,跟伙夫学在野外生火做饭。他什么都学,什么都要学,因为他不知道在战场上哪一样本事会救他的命。

他的进步快得惊人。不是因为他天赋有多高——虽然确实不低——而是因为他比所有人都拼命。别人练一百遍,他练五百遍;别人休息的时候他在练,别人睡觉的时候他还在练,值夜的士兵经常看见他在月光下一个人比划,嘴里念念有词,像个疯子。

从伍长到什长,从什长到队正,从队正到营指挥使。他用了一年零八个月。

身上的伤疤也越来越多。左臂一道,右肩一道,后背两道,左腿一道。最重的那道在右肩,是一支箭射穿的,箭头卡在肩胛骨里,军医用铁钳拔出来的时候,他咬碎了一颗牙齿,但没有喊一声疼。

“将军,您倒是叫两声啊,”副将赵虎是个粗犷的西北汉子,五大三粗,嗓门大得像打雷,但每次给慕承恩换药的时候手都轻得像在摸鸡蛋,“您不疼吗?”

“疼。”慕承恩说。

“那您不叫?”

“叫了就不疼了吗?”

赵虎被噎住了,想了想,说:“那倒也是。”

“那不就结了,”慕承恩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省点力气,明天还要操练。”

赵虎看着这个比自己小了十几岁的年轻指挥使,摇了摇头,心里想:这小子不是人,是铁打的。

可赵虎不知道的是,慕承恩每天晚上都会做同一个梦。

梦里是法净寺的钟楼,晨光熹微,槿穿着白袍站在钟楼上,一下一下地撞钟。他蹲在钟楼下的石阶上,仰着脑袋数,一声,两声,三声。数到第十二声的时候,槿会转过头来,看他一眼。不说话,不笑,只是看他一眼。

然后他就醒了。

醒来的时候,枕头是湿的。

从军的第三年,慕承恩攒了厚厚一摞信。

他写到第七十三封的时候,开始用数字编号,从零一开始,零二、零三,一直写到一百八十七。每一封信的开头都是“槿”,结尾都是“等我”。中间的内容五花八门——今天学会了骑马,从马上摔下来三次,但第四次没摔;今天第一次独自带队巡逻,走了四十里路,脚上磨了两个水泡;今天下大雪,雪积了半尺厚,边城的雪跟京城的雪不一样,京城的雪是软的,边城的雪像刀子,打在脸上生疼。

有时候他会写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比如“今天吃到了桂花糕,伙房的老张头做的,不好吃,太甜了,没有我做的好吃”,写完自己看了半天,觉得这话太酸了,又舍不得扔,就留着。

他把这些信按照编号排好,装在一个皮囊里,挂在腰间,睡觉的时候放在枕头边,打仗的时候贴身揣着。有一次敌军夜袭,他穿着盔甲从床上翻起来就往外冲,信皮囊忘了拿,冲出去两步又折返回来,赵虎在后面喊“将军您干嘛去”,他没理,拿了皮囊才又冲出去。

那场仗打得凶,他右肩中了一箭,就是箭头卡在骨头里的那次。箭射穿了他的盔甲,射穿了里衣,射穿了皮囊,射穿了好几张信纸。

信纸救了他的命。

箭头穿过信纸的时候,被层层叠叠的纸张卡住了,力量被分散了大半,只射进去了不到一寸。军医说,再深一寸,右臂就废了。

慕承恩躺在病床上,把那些被射穿的信纸一张一张地抽出来,看着上面被血洇湿了的字迹,忽然笑了。

“你看,”他低声说,像是槿就在身边,“你连信都能帮我挡箭。”

他把那些染血的信纸举到灯下,一字一句地辨认。有些字已经被血糊住了看不清,但他记得每一封写了什么,因为每一封他都写了不止一遍。他写一遍,不满意,重写,再写,直到把想说的都说明白了,才放进皮囊里。

他不是写给槿的。他知道这些信永远不会寄出去。

他是写给自己的。写给那个在法净寺的石阶上蹲着、仰着脑袋听钟声的自己,写给那个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做桂花糕的自己,写给那个蹲在槿的房门口、把信封从门缝下面塞进去的自己。

他要让那个自己知道——他没有辜负他的等待。

永安十九年春,边关大捷。

慕承恩率三千精兵绕道敌后,焚毁了敌军粮草大营,与正面主力夹击,大破外邦联军,斩首万余,缴获辎重无数。捷报传回京城,皇帝龙颜大悦,亲自下旨嘉奖,封慕承恩为忠勇校尉,赐金甲一副,召其回京述职。

圣旨送到边城的时候,慕承恩正在练剑。

他听完圣旨,跪在地上,额头贴着冰冷的地面,心跳快得像擂鼓。三年了。三年。一千多个日夜。他终于可以回去了。

他站起来,从传旨太监手里接过圣旨,握得紧紧的,指节泛白。

“大人,”他的声音有些发抖,“槿大人在京城吗?”

太监被他问得一愣:“槿……槿大人?您是说祭司槿大人?”

“对,就是他。”

“在、在的,槿大人去年被陛下召回京城,主持太庙祭典,如今住在城东的祭坛——”

慕承恩没等他说完,就已经翻身上马了。

“将军!将军您去哪儿?”赵虎在后面喊。

慕承恩勒住缰绳,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待了三年的边城,看了一眼那些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目光扫过城墙、营帐、校场,最后落在远处连绵的群山。

山的那边,是京城。

山的那边,是槿。

“回去,”他说,嘴角弯起来,笑得像个傻子,“回家。”

他策马冲出了营地,身后扬起漫天尘土。赵虎带着几个亲兵追了出去,一边追一边骂:“您倒是等等我们啊!五天的路您打算一天跑完吗!”

慕承恩没有回头。

风灌进他的衣领,把他的头发吹得向后翻飞。他低头看了一眼腰间那个被箭射穿过的皮囊,里面装着一百八十七封信,每一封的开头都是同一个名字。

槿。

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念了一千多个日夜的名字,终于可以不用只在心里念了。

风声里,他仿佛听见了钟声。

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两声,三声,悠长而清越,像是在说——

你终于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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