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太阳悬挂在半空中。那光不像冬天里的那种苍白虚弱的光线,而是带着一种久违的、近乎张扬的暖意,从东边的山梁上方铺洒下来,将教堂院子里最后一层残雪照得闪闪发亮。暖风从远处吹来,带着一丝土腥味,那是泥土在雪水浸泡之后散发出的气味,潮湿、厚重、带着某种正在苏醒的生命的呼吸。做弥撒的众人散去,教堂里的烛火被一一吹灭,青烟从烛芯上袅袅升起,在晨光中盘旋片刻后消散。长椅上的信众们陆续起身,脚步声、咳嗽声、衣料摩擦声混在一起,像是一首杂乱却安心的晨间曲。
最后一个人走出大门后,教堂里只剩下四个人。克拉苏先生一脸严肃地将三人叫到十字架前。他站在祭坛的台阶上,双手背在身后,身影在晨光中显得格外凝重。十字架上的主的神像俯视着他们,石膏做的面容上带着永恒的悲悯,“最近被恶魔附身而为非作歹的人越来越多,我和其他教堂的神父已经沟通过,我会去一趟慕尼黑主教会,把此事告知给他们!”克拉苏先生的声音沉稳而坚定,他的目光从三个人脸上逐一扫过,最后落在德斯坦斯身上,“从明天开始,德斯坦斯,你带着尼特,负责给信众做弥撒,以及给他们治病!”然后他转向宋稷,“而你——马格努斯,从明天开始,你将和其他教堂的神父一起外出,消灭任何一个可能被魔鬼附身,丧失人性的怪物!”
尼特开心地从座椅上跳起来,他最近长高了不少,个头到了德斯坦斯的下巴处,上一次量的时候还只到肩膀,像是一棵被春雨浇过的小树苗,在不知不觉间蹿了一大截。他抱住德斯坦斯的手臂,大声嚷嚷:“我要和德斯坦斯永远在一起!”德斯坦斯张了张嘴。他的目光从尼特的头顶越过,落在宋稷的脸上。那双浅灰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像是一种被强行按捺下去的冲动,他最终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了拍尼特的脑袋。克拉苏先生看穿了德斯坦斯的想法,那是他一手带大的孩子,从德斯坦斯还是个和尼特差不多高的小男孩起就跟着他,他能够从一切细小的举动看出德斯坦斯的心中所想,一个微蹙的眉心,一次比平时慢半拍的眨眼,一声几不可闻的呼吸,这些在别人眼里毫无意义的细节,在克拉苏先生看来全都是明明白白的文字。
克拉苏先生说,“德斯坦斯,我知道你很想和马格努斯一起去消灭恶魔,但是教堂不可以没有神父,信众们需要一个精神寄托!”德斯坦斯点点头,宋稷注意到他垂在身侧的手缓缓攥紧了。下午,克拉苏先生收拾好自己的行李,他的行李很简单,一只旧皮箱,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物、一本经文、一小瓶圣水和一把用布裹好的银匕首。皮箱的搭扣已经松动了,他用绳子在外面缠了两圈,打了个死结。克拉苏先生乘着马车前往慕尼黑这座大城市,车轮碾过尚未干透的泥路,发出沉闷的“咯吱”声。克拉苏先生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最后看了一眼站在教堂门口的三个人。他的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最后只是挥了挥手。马车越来越小,消失在山路的拐角。
而克拉苏先生的车前脚刚走,昨天下午出现的那辆马车再次出现在教堂前面。四匹黑马踏着整齐的步伐从山坡上下来,黑色的漆面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幽暗的光泽。车夫依旧是昨天的车夫,裹着厚实的棉衣,胡子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只是那个黑色眼睛的男孩却不在车内,车厢里空无一人。宋稷扭头看向站在门口的德斯坦斯。午后的阳光照在德斯坦斯的浅灰色上,将那些浅灰色的发丝照得近乎透明。他站在教堂的门廊下,身影被门框框在一片明暗交界的区域里,像是一幅悬挂在那里的油画。他走过来拥抱宋稷。德斯坦斯的手臂环过宋稷的后背,收紧,将脸埋在他的肩窝里,力道大得像是要把两个人嵌进彼此的身体里。宋稷能感觉到他胸腔里那颗心脏跳得又快又重,隔着两层布料一下一下地撞着自己的肋骨。
德斯坦斯说,“去吧,我知道,有些命运是不可以改变的,它最多只会迟点到来!”他的声音从宋稷的肩窝处传来,每一个字都带着温热的呼吸和布料摩擦的沙沙声。那句话听起来不像是在安慰宋稷,更像是在说服他自己。宋稷在德斯坦斯耳边轻声说,“请给我留一道门,明天我们一起吃早餐!”德斯坦斯的手臂又收紧了一瞬,然后缓缓松开。他退后一步,浅灰色的眼睛在阳光下亮得惊人。他没有说“好”,也没有说“我等你”,只是点了点头,那个点头和刚刚在十字架前的点头完全不同,上午是顺从,此刻是承诺。
宋稷转身上了马车,车门在身后合上,隔绝了外面的阳光和风。车夫甩了一下缰绳,四匹黑马同时迈步,车轮开始转动。宋稷没有回头。他不敢回头。他知道德斯坦斯还站在教堂门口,像昨天一样望着马车远去的方向,但他不敢去确认那个身影是否还在,因为一旦确认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有力气继续坐在这里。马车从镇上往西边的宽阔大道走去。那边有一个很大的城市,叫做奥格斯堡。宋稷只是听克拉苏先生描述过那座城市。在克拉苏先生的讲述里,奥格斯堡是一座用黄金和石头堆砌起来的庞然大物,宽阔的街道两旁排列着四五层高的砖石建筑,每一扇窗户都镶嵌着从威尼斯运来的彩色玻璃;集市上从早到晚都挤满了人,叫卖声、讨价还价声、铁匠铺的锤击声和酒馆里的哄笑声交织在一起,从日出一直喧闹到深夜。
奥格斯堡市里面住满了有钱人。尤其是富格尔家族,基本上算得上是富可敌国。他们的银号开遍了半个欧洲,国王和皇帝都要向他们借钱;他们的宅邸占据了奥格斯堡整整一条街,墙壁上的浮雕和壁画比教堂里的还要精美。而富格尔家族的话事人——雅格布·富格尔老爷子——是一个脾气很好的老人,他经常接济穷人,在城外修建了整片整片的贫民住房,租金低到几乎等于白送。这让他在当地拥有非常好的口碑,连最愤世嫉俗的流浪汉提起他的名字都会脱帽致敬。
奥格斯堡市有一座很大的教堂,名为圣安娜大教堂。它金碧辉煌,看起来比皇宫还要气势恢宏——尖塔直插云霄,穹顶上的金箔在阳光下能晃瞎人的眼睛,管风琴的声音在做弥撒时能传遍整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宋稷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名为阿德尔斯里德的小镇。他的全部世界就是教堂、小镇和周围的几片农田与森林。他知道每一条溪流的名字,知道每一棵老树的年龄,知道谁家的牛在春天产了崽,知道谁家的屋顶在冬天下塌了一角。但阿德尔斯里德以外的地方,对他来说只存在于克拉苏先生的故事和经文的描述中,这是他第一次来到这么大的城市。
马车在快要进城的时候,天空突然下起毛毛细雨。雨丝细得像是从筛子里漏下来的,无声无息地飘落在车窗和车顶上,将空气里的尘土味压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湿润的、带着石板和煤烟气息的城市味道。马车夫掏出一块黄金做的牌子,那牌子只有半个手掌大小,在细雨中闪着沉甸甸的暗金色光泽,上面刻着宋稷看不清的纹章。守卫城门的士兵一看到那块牌子,脸上的表情立刻变了,原本的懒散和警惕被一种近乎惶恐的恭敬取代,两人立刻弯下腰,动作整齐得像是被同一根线牵引的木偶,将沉重的城门推开,马车驶入奥格斯堡。
宋稷推开马车的小窗,细雨从天空洒落,凉丝丝地扑在他的脸上,有几滴顺着窗沿滑进来,掉进他的衣领里,激得他微微缩了一下脖子。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其实,他并没有别的衣服。他只有很多件一模一样的黑色长袍,这些长袍象征着他执事的身份,每一件都洗得发白,袖口和领口磨出了毛边,但永远干净整洁。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其他事情而外出,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别的衣服,他也没有别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