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她?”柳轻眼里带着疑惑,“她那种书呆子,有什么好的?”我没理她,转身要走,她却拽住我的胳膊:“你该不会是……”“对,那又怎么了。”我甩开她的手,声音冷得像冰,“以后别来找我了。”
我知道柳轻会恨我,可我更怕秦茗被欺负。夏凛跟我以前认识的混混不一样,下手狠,生气的点又奇怪。那段时间我跟在秦茗身后送她回家,看着她走进楼道才敢离开;甚至我在她书包里放了定位器,确保她走夜路时能第一时间赶到——我做了这么多,却不敢告诉她,怕她觉得我阴魂不散,更怕她知道我以前是个连自己都讨厌的混混。
有次高一同学问我:“何途,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打架啊?”我的手顿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看你手上的疤。”她指着我虎口处的旧伤,“像被刀划的。”我笑了笑,把笔袋递给她:“以前不懂事,跟人抢篮球场闹的。”其实那是被夏凛的啤酒瓶碎片划的。
后来我为了和她分到同一个班,也报了理科,甚至努力学习考进火箭班。
高二开学时,我在分班名单上找了三遍,终于在(7)班看到她的名字,旁边紧挨着我的名字。我觉得眼睛有点酸。第一次在教室见到她,她坐在后排的位置,阳光落在她头发上,像撒了层金粉。
这些事,秦茗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就像她不知道,我手机相册里存着她演讲的照片,是我偷偷用手机拍的;不知道我草稿纸背面画满了她的侧脸,画得丑却舍不得扔;不知道我每次跟她说话前,都要对着镜子练习半小时,就怕说错话惹她烦。
我只是想跟着她,像追逐光的影子,安静地,不被察觉地,跟着她走下去。哪怕她永远不知道我的心思,哪怕我们永远只是“同学”“朋友”,只要能在她需要的时候站出来,能在她身边多待一会儿,好像就够了。
就像现在,她坐在我旁边刷题,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她的发梢,我假装在看课本,余光却一直没离开过她。这样就很好,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