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桓州驾车到汴京,只需两日。
洛厌雇了两辆车,先去桓州郊外歇一宿,明日上午换一辆大马车,下午就能到汴京。原本明褀一辆,他自己和伸手一辆,但是明褀迟迟未到,休花却来了,说明大人会骑马赶上,叫他们别等了,先动身。
车厢陈旧逼仄,摇摇晃晃。伸手同洛厌相对而坐,心中惴惴不安,途中也不说话,只是时不时瞟洛厌两眼。
洛厌只说了,回汴京是明大人的意思,却没说是为什么。
她虽然误偷兵符有错,但也偷饭有功,引出了饿急了的唐宝获,偷银票有功,使唐宝获滞留桓州,没有被灭口或是逃走——
不,怎么还是在偷?
但是,她就是一个小偷,除了偷东西,也不会做别的。这可怎么办?
洛厌看着伸手的脸色兀自变来变去,忍不住笑了笑,想同她说话,旧帘子忽从自外挑开一角。
一只黑鸽盘旋而来,咕咕大叫,在车内转了好几圈,才缓缓落在洛厌的肩膀上。正是之前,伸手见过那只。
“呼风,怎么了?”
鸽子腿上圆筒中塞了一封薄信。洛厌把信抽出来,只粗略一看,登时长长“哦”了一声,眼前一亮。
“你在这里等着。”他说罢,立马下了车,伸手把脑袋探出去,见他跳上了前一辆马车,找休花去了。
马车恰好穿过了喧闹长街,驶入幽寂的林间小路,伸手竖起耳朵,依稀能听见洛厌说话的声音。
“这是是唐宝获儿子写来的信!”洛厌对休花奇道。
“写的什么?”休花问。
“你自己看!”
洛厌虽然这样说,嘴上却没停,介绍信中内容。伸手跟着听着。
信中内容大抵是说:家父已失踪半月,杳无音信。他作为儿子,实在着急,因此来找神捕大人帮忙,寻回家父。家父肩上有一块扁圆形胎记,恰在关节处,大腿侧面有一道一指长的陈年伤疤,已成灰白色。如遇如此特征之人,千万不要放过——啊不,是错过。
就差把他爹屁股上有几根毛写出来了。
最后写道,他实在太过思念父亲,因此泪洒信纸,希望神捕大人不要介意。
洛厌:“你看,这还有痕迹呢!”
伸手:“……”
这是怕他爹死得还不够快吗?
“查验尸首时我也在场,他信上所说,全是事实,”洛厌叹道,“你说,这唐宝获的儿子也真傻,不知道自己爹是逃犯吗?还敢写这信来!”
休花道:“你若觉得他是真傻,那你就是真傻。”
“那我觉得他是假傻呢?”
“那你也是不聪明。”
洛厌:“……呵!”
“依我看,这小混蛋倒像是故意的。”休花悠悠道,“唐家就是这么凶险的地方,钱太多了,人人都想要,他爹爹一死,留给他的东西或许反倒多了。”
洛厌一时不语。
片刻后,休花又道:“看那小老鼠,你觉得,她怎么样?”
洛厌愣了愣,反应过来,方道:“好恶心。”
休花诶了声道:“她恶心吗?”
“我说你好恶心,好端端的,起什么绰号。”洛厌片刻不语,琢磨道,“她没犯大错,平时偷东西只为了吃饭活命,不会怎么样吧。估计到了京中,也就放走了。”
“我看不会。你猜明大人为什么要她跟着我们回京?”
“我怎么知道?”
“她现在声名在外,要么跟着我们,一起活。一旦自个儿在外面,被人知道了身份,难保会遇到什么事儿。除非她情愿一辈子隐姓埋名。”
洛厌道:“她不本来就是……无名无姓的。”
自己不算无名无姓吧!顶多无姓。伸手想。
休花又问:“你觉得她是不是有几分本事?”
洛厌答:“没看出来。”
“她能从明大人身上偷东西,虽然被发现了,也很了不起了。”休花又问,“我看她真要来当差,你答不答应?”
洛厌道:“不行,得考考她才是!不然,什么人都能进明光堂里来了?”
“是呢,你都进了。”
“……闭嘴!”
“总之,不能这么简单!她要进来,起码得管我叫一声大哥吧。”洛厌哼哼两声,站起来,在车内走动,躁动不安,像只兔子。
休花无所谓,只道:“我倒觉得,看她愿不愿意做事,勤不勤快就好啦。反正我是不愿意动。”
伸手在一旁听着,心中自有一番琢磨。
她不想进明光堂。
虽然四岁时从乞丐变成小偷,算得上她从业生涯中的一次重大的转型调整,从靠天吃饭,变成了依靠双手自力更生,事实证明,这一转变是正确的。
但要是从小偷直接转行干捕快,步子就迈得有点太大了。
或许,有人觉得在明光堂当差风光,当小偷烦闷,见不得人。但是,进明光堂多危险,要日日奔波,捉拿穷凶极恶的案犯,受神捕大人和朝廷的管束,做小偷却很自在,又安全。
她从来没被抓过,之后多半也不会,只要记住,下次千万不要偷捕快,特别是这几个捕快的东西,也就行了。
然而拒绝明光堂,也不行。
显得她太自以为是,不知天高地厚!这样一拒绝,傻子都知道她想继续当小偷了。最好,还是闹得大家都讨厌她,她就算想去明光堂,也没人同意,没人怪罪。
那么,要把握住两点——无礼与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