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完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耳根烧得厉害。迷迷糊糊地想着“入室抢劫”四个字,想着程朗那句“巧了我也不是1”,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再睁开眼,他看到了天花板。
不是他家那种被楼上漏水泡出地图纹路的乳胶漆顶。是木头的,横梁,雕花的,描金的,上面画着五彩祥云和仙鹤,一看就贵得离谱。
他猛地坐起来。
头没晕,身体也没哪里不舒服。但他先看见了自己的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得整齐,和原来差不多,但好像更白了一点,指节更长了一点。手腕上戴着一只成色极好的玉镯,男式的,宽边素面。
再低头。一身墨色丝绸寝衣,领口绣着着暗纹。头发散在肩上——他摸了摸,是自己的头发,但比原来长了很多,也顺了很多,乌黑得像缎子。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五官的位置没变,还是那张脸,但摸起来更顺滑了,下颌线更利落了一点,嘴唇的形状好像也精致了一点点。说不上来哪里动了,但就是比原来更好看了。
不是换了张脸,是“优化”了。
他环顾四周。房间大得离谱,红木家具,紫檀博古架,多宝阁上摆满了他叫不出名字但一看就很贵的物件。地上铺着厚厚的织金地毯。屏风是十二扇的,绣着山水楼阁。到处都是花里胡哨的装饰——缠枝莲、宝相花、牡丹、芙蓉,看得他太阳穴突突直跳。
“这什么审美,”他小声嘟囔,“看得我头疼。”
这时候,脑子里突然炸开一个声音。
叮——
“宿主你好呀!”
他整个人弹了一下,差点从床上滚下去。
“谁?谁在说话?”
“我是你的系统呀!”那声音清脆得像手机铃声,语气雀跃得让人想打人,“恭喜宿主绑定‘恶毒反派’系统!”
“什么恶毒反派?我?”“对呀!宿主您穿成了这本小说里最有钱有势、最心狠手辣的反派角色——沈惊鸿,京城沈府大少爷。”
他沉默了一瞬,消化了一下这个信息。
“那我这张脸,”他指了指自己,“怎么回事?跟我原来那张差不多,就是好看了点。”
系统欢快地说:“是的!为了让宿主更有代入感,系统自动将角色外貌调整为您原貌的优化版本!”
“哦,”他说,“那为什么能调成这样?什么原理?”
系统停顿了一下:“呃……不知道。”
“不知道?”
“系统也不是万能的嘛……”系统的声音越来越小。
“要你何用?”他面无表情地说。系统沉默了一秒,然后发出一种委屈巴巴的呜咽声:“呜呜呜——”
“行了别哭了,”他揉了揉太阳穴,又扫了一眼满屋子花红柳绿的装饰,“我问你,我这个反派,是干什么的?”
系统立刻恢复营业状态:“宿主您在本世界线中的核心任务——折磨主角!”
“……折磨主角?”
“对的!原书中您大富大贵、心狠手辣,尤其喜欢折磨主角。主角名叫莫淮,是您府上一个不起眼的门客,目前被您关在后院柴房里。”
“关在柴房?”
“对,您已经折磨他三天了。原剧情中,您会继续折磨他三个月,最后主角逆袭,反过头来把您折磨至死——这就是恶毒反派的完整宿命线。”你的意思是,”他慢慢地说,“我先折磨他,然后他折磨我,最后我死?”
“对的!”
“那我能不能不折磨他?”
“不能,不走剧情会被抹杀。”
“那能不能在折磨他的同时,让他最后舍不得杀我?”
系统又沉默了,似乎在计算这个路径的可行性。
“理论上……如果宿主能精准控制折磨的力度和方式,同时在过程中释放足够的……呃……魅力……是有可能改变主角仇恨值的。”
他挑了一下眉。那张比原来更好看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行,”他掀开被子下了床,赤脚踩在地毯上,走到铜镜前照了照。镜子里是他自己,但又比他自己好看了一截。同样的眉眼,线条更干净了;同样的嘴唇,弧度更分明了;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瓷器,衬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和一身墨色寝衣,整个人看起来矜贵又危险。
“确实比原来好看,”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然后转头看向门口,“主角在柴房是吧?”
“是的宿主!您要现在去走剧情吗?”
“去看看。”
他随便披了件外袍,大步流星地往外走。系统在他脑子里叽叽喳喳地补充剧情信息:“宿主,原书里您今天应该用鞭子抽他二十下,然后罚他在柴房跪一整夜。他是那种特别冷的人,越折磨越倔,您就是看不惯他那副清高的样子——”
“看不惯清高?”他脚步不停,“这理由确实挺反派的。”拐过一道月亮门,后院的柴房到了。门口有两个家丁守着,见他来了立刻躬身行礼。
“大少爷。”
“开门。”
家丁取下铁链,推开那扇厚重的木门。柴房里光线昏暗,潮湿的木头味和霉味扑面而来。他皱了皱眉,跨过门槛走进去。
墙角堆着劈好的柴。柴堆旁边,有一个人。
那人半靠在一面墙上,双手被绳子绑在身后,头发散乱,脸上有几道已经干涸的血痕。衣裳是白色的粗布,脏得看不出颜色,袖口和衣襟上都有血迹——有些是新伤,有些已经结了痂。他的嘴唇干裂起皮,眼睛半闭着,睫毛微微颤动。莫淮。主角。他拿起鞭子的时候,系统还在他脑子里叽叽歪歪。
“宿主,您必须抽他二十下,这是今天的剧情任务,不然剧情线会崩——”
“我知道。”他在心里不耐烦地回了一句。
鞭子是细竹条做的,握在手里轻飘飘的。他试着在空中甩了一下,发出“咻”的一声,听起来挺唬人,其实根本没什么力道。
这具身体是沈惊鸿的,大富大贵的大少爷,手指头都没磨过茧子,打人这种事本来也不用他亲自动手。但原书里的沈惊鸿偏要自己来,说是“亲手折磨才有乐趣”。
他懒。
他是真的懒。
在现代的时候,他连楼都懒得下,外卖都是让小哥放门口等人家走了再开门拿。现在让他抡起胳膊一下一下抽人?二十下?他光想想就觉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