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林哲自己知道,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高考结束的当天下午,他回家换下了校服,穿上一件洗得有些发黄的白T恤和牛仔裤,直接去了金哥名下的歌舞厅。出门的时候正巧撞上秦姝兰回家,她没穿校服,站在楼梯间讶异地看着林哲:“哥,你刚考完就出门啊?”
“有点事,你乖一点,在家自己写作业,冰箱里有西瓜,自己切了吃。”林哲已经无暇应对妹妹,也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思考为什么明明是上学的日子她却不穿校服。小花听见动静自己从家里钻了出来,在门口转着圈圈摇尾巴,等着秦姝兰回家。林哲抓了钥匙就匆匆忙忙地下楼,直奔歌舞厅。
那里不分白天黑夜,什么时候都灯火通明,林哲从入口的玻璃大门上看见自己的样子,这才恍然发现自己黑眼圈真的太重了。作息颠倒,白昼不分,能不重才怪了。
也就是这个晚上,也就是这个歌舞厅,他认识了同病相怜的好哥们。
好哥们名叫程小光,精瘦,个子不高,皮肤黝黑,搞了一个时兴的非主流发型,看着一副欠扁的样子,穿了一身带铆钉的衣服,一走路叮铃咣啷。他看上去不像打手,但林哲正巧站在他身边,多嘴问了一句,两人就这么攀谈上了。
聊了十来分钟,林哲这才发现自己比他还小一岁。程小光文化水平停留在初中,几乎不会说普通话,操着一口口音浓重的方言。刚开始林哲以为他只是个普通的非主流葬爱家族精神小伙,七分裤豆豆鞋,怎么看都一副不靠谱的样子。但从程小光口中,他得知程小光也是收钱办事。
他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去年爷爷走了,奶奶身体不好,整天卧病在床,还有点老年痴呆。程小光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上小学,程小光出来就是为了给奶奶赚养老费以及给弟弟赚学费的。
程小光看着林哲难以置信的表情,斜睨着他:“老弟,你不会以为我是编的吧?你是不是觉得我看着不像穷人?”
林哲心说看着也像,但没说出口。于是程小光解释道:“我打扮成这样,是因为以前人家都说我土,说我看着就好欺负。你说那能怎么办?我个子矮,上学时候都管我叫瘦猴,来了这有的时髦的人笑我土,我就必须得改造自己一下。”
说罢,他打量了一下林哲:“弟弟,我觉得你也得打扮一下。”
林哲苦笑:“哪有那心思,我妈生病了,我妹妹上学,成绩特别好,我是唯一一个养活她们俩的人了。”
程小光一噎,不再说话了。
这个晚上并不怎么安宁,凌晨有人喝嗨了就开始吵吵闹闹,不知为什么跟邻桌的人翻了脸,扬言要喊人来。不多时门被推开,浩浩荡荡进来一排子拿着刀唬人的混混,叫嚣着要那人出来单挑。林哲他们就是要维护现场秩序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有不听人话还脾气大的主儿,那就只能硬碰硬了。
楼下一片嘈杂混乱,二楼的人却无比惬意。金哥翘着二郎腿靠在单人沙发里,庞应龙站在一旁问:“金哥,林哲那小子看着确实能打,他现在缺钱,给他妈治病——害,往医院扔钱,那就是个无底洞,他干几单的钱能撑多久啊?你觉得我前两天和你说的那个活让他去干怎么样?”
金哥不紧不慢地摆摆手:“先让他去帮王老二了个事,看他有没有那个胆子跟着我混,你去找他说,事成给一万五。”
庞应龙怔了一下:“需要这样吗?金哥,我说的是想让他去帮你抢土方工程……”
“这种小事,”金哥笑得轻蔑,“交给他这小子做是不是有点浪费了?”
“金哥的意思是……”
金哥放下手中的酒杯,打了个响指:“要干就干大的。我最喜欢这种小孩了,年轻、敢闯、能打、想拼,活脱脱的亡命之徒,你说给他点钱,他是不是能把命都搭进去啊?”
庞应龙少见的有一瞬讶异,但他最终只是点头应下,什么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