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
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
————《圣经·创世纪》
林哲把秦姝兰带回了家,一切一切又回到最初,仿佛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不真实的噩梦。林霞杰依旧两副面孔,凶巴巴地吼完林哲,又笑眯眯地来安抚秦姝兰。她把秦姝兰搂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她的头发,最后她轻声说,兰兰,要是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把我当作妈妈。
秦姝兰僵硬了一瞬间,即使早有预料,但真正听到的时候未免还是心头一颤。她恍惚地靠在林霞杰怀里,恍惚地想,要是这一切是真的就好了。
假使这一切不是她将计就计精心设下的骗局,假使她不用披着面具生活,假使她真的是自己剧本里那个天真的兰兰,内心会松快很多吧。不用像现在一样提心吊胆,犹如一只披着人皮的怪物混进了人堆里,每天惶恐自己被发觉。
那天之后,家里陆陆续续来了其他客人。或许是那天与沈卫东争吵时候的动静有些太大了,以至于楼上楼下、左邻右舍都听到了林霞杰一家的事情。王大虎他妈来坐了好几趟,她烫了一头卷发,皱着门口边嗑瓜子边小声说:“这么说,那男的是不打算继续给你们钱了?”
“张姐,兰兰还在呢,咱出去说。”林霞杰瞥了一眼秦姝兰,压低声音,“这孩子敏感一点,我怕她多想。”
张姐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小孩子啊,哪能听懂这个那个的?你瞅瞅,在那边自己看书呢,真乖。说到兰兰啊,你现在怎么想的?就把她当闺女养了?”
林霞杰揉了揉太阳穴,叹气:“谁知道呢,先就这样吧,反正兰兰也就在我家吃个饭写个作业,添一双筷子的事情。再说了,这孩子家里情况那样的,我前两天还碰着她爸了,你猜怎么着,人喝得烂醉,在街上纠缠小姑娘呢……你看我跟兰兰相处这么久了,怎么可能放心让她在她爸那?”
“非亲非故的……”张姐嘟囔着,“兰兰是好孩子啊,但难不成你想养她一辈子?万一她爸哪天知道了不乐意,找上门来,你怎么说?又不是说父母双亡没人管,她爸还在呢……”说到这里,她似乎也意识到了说的话太不妥当了,识趣地住了口,抬头一看,林霞杰果然瞪着她:
“你说说,这么好的孩子摊上个那样的爸,跟没人管有什么区别啊?张姐,你知道我一直喜欢闺女……”
两人嘀咕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就算秦姝兰竖起耳朵仔仔细细地听,也听不太清楚了。她不动声色地去客厅拿水壶倒了杯水,但她一走近,两个女人都默契地住了口。秦姝兰冲张姐笑了笑,拿着被子乖乖走了。
等她走开一点,又听到张姐的叹息:“我也不说你了,这孩子多好啊,要是换我啊,我也想让她当我干女儿。”
秦姝兰不关心会不会再多一个干妈,她的视线在客厅的挂钟上短暂地停留了几秒,收回视线。
十二点已经过了一刻钟,林哲早上出门说跟朋友玩,到现在也不见人影。很奇怪,林哲以往周末很少出门,就算出门也十有八九把她带上,即便真的是一个人出门,也会赶回来吃午饭。现在这样实属反常,秦姝兰心中隐隐约约有了猜测。
她的猜测是对的,此时此刻林哲正坐在台球厅的前台,一个男人走过来,他起身规矩地点头问好:“金哥。”
被称作金哥的男人笑了笑:“坐了一上午前台,怎么样?累不累?”
“不累。”林哲也报以礼貌性的一笑,这个台球厅以前他们经常来,有回碰巧遇上有人闹事,林哲看闹得太厉害,上前去帮了店里的人一把。事后金哥来了,惊奇地打量着他:“你多大啊?还在上学吧?这么能打啊?”
林哲当时不冷不热地回答:“我上初二。”
金哥挑了挑眉:“初二,十四五岁?我也是这个时候出来混的,你还上着学,打得比我那时候好多了,平常没少打架吧?”
他留着板寸,穿着普通的黑色工装背心,长相也不凶悍,第一眼看过去就是个普通的年轻人,只是手臂上一串纹身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那是一串英文纹身,应该是一个词,林哲不认识。那一串字母似乎是有些年头了,现在已经晕色,很模糊。
初二时候的林哲的确经常惹是生非,最开始是为了自保,后面越打越熟练,认识了一大堆校内校外的混混,帮着打群架也是常有的事情。但其实他不喜欢参与这些事情,也并不认为自己算什么“混社会”的人,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坏学生而已。
于是他摇头:“我不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