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万物都造齐了。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
创造天地的来历,在耶和华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这样。”
————《圣经·创世纪》
闷热的夏天,漫长的白昼,林哲家窗玻璃上贴着浅蓝色的窗玻璃纸,从内往外看去天地都是淡淡的蓝色。秦姝兰趴在窗台边看窗外的树,想象在树干里面有一个睡了几千年的妖精,有一天醒来会被全人类都消灭掉。
这样邪典风格的幻想童话刚想了个开头,林哲就进屋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喊她出门玩。秦姝兰有如大梦初醒般换好鞋袜,一直走到旱冰场还是有种朦胧迷糊的感觉,就像是又做了个连环梦,还在梦里一样。
林哲几个同龄的朋友就在旱冰场门口勾肩搭背,笑嘻嘻地等着他们,一见秦姝兰一个个稀罕得要死:“这你妹妹啊?怎么不早点带出来?长得真可爱,来来来小妹妹,哥哥给你买瓶可乐喝好不好?”
“滚,你丫猥琐成什么了?”林哲毫不客气拍开那男生伸向秦姝兰头发的手,秦姝兰仰着头看他,在同龄的朋友前哥哥好像会更鲜活一点,和在林姨那里不一样,也和在自己这里不一样。
那几个男生哄笑开来:“阿哲,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妹控嘛?”
林哲不自然地摸了摸鼻子,警告似的瞪他们几眼。但这三言两语没什么震慑力,其中有个贱兮兮的男生逗着秦姝兰说也要当她哥哥,秦姝兰看傻子似的看着他,面上还是没有显露出来,脆生生喊了声哥哥。
刚喊完林哲就皱眉:“兰兰,乱认什么哥哥?别理他们。”
男生们又哄笑:“咦——小气!”
林哲二话不说给了为首男生一巴掌,笑骂道:“脑子有病。”
一伙人推推搡搡进去,交钱换鞋,林哲找了半天也没有符合秦姝兰码数的旱冰鞋,无奈只得穿了双大一点的,仔仔细细给她系鞋带,自己连鞋都没换。
一帮半大孩子没心没肺,进了场馆就开始疯玩,只有林哲尽心尽力地扮演着好哥哥形象,一点一点扶着秦姝兰沿着场馆边缘慢慢溜。秦姝兰对这种游乐项目几乎不感兴趣,但有林哲在,她强行装出了一点感兴趣的样子,适当地表演,露出惶恐的表情,说哥哥我有点害怕。林哲几乎是立刻就蹲下来,单膝跪在地上,扶着她的肩膀认真地看着她,说不用怕,我在你摔不了。
整个下午,林哲都没有换鞋。与其说是跟朋友出来玩,不如说是来当她的私教。秦姝兰其实早学会了,她学什么东西都快,但她不动声色,按着正常小孩学习的步骤来,就像写那些学骑自行车的作文一样,从恐惧到尝试,从一次次的失败再到最后的成功。秦姝兰不会骑自行车,但那篇作文依旧写得像模像样,现在亦是如此,她演技一向好得出奇。
林哲没有怀疑,秦姝兰自己都快要信了。最后该走的时候林哲才被好友们叫走,秦姝兰就一个人贴着场馆边缘慢悠悠地滑,她其实想不通为什么要这么处心积虑地在林哲面前伪装成一个天真笨拙的蠢小孩,但直觉告诉她应该这么做。
最后一直到天边泛起火烧云,一行人才陆陆续续地告别回家。林哲带着秦姝兰走在回家的路上,走到巷子口林哲又想起手表忘在了旱冰场,索性这里离家也不远,他就让秦姝兰先回去,自己则折返回去取。
街边有人在卖棉花糖,林哲掏钱给秦姝兰买了一个,就回去取手表了。空气中迷茫着甜丝丝的味道,晚风拂面,秦姝兰慢悠悠地往回走。这会是吃晚饭的时间,巷子里人也不多,这条巷子很长,秦姝兰专心致志地啃棉花糖,不知不觉走了一半。
再走两分钟就能看到居民楼了,但秦姝兰鬼使神差地,往一边的小路上拐。
这条路确实更近,但道路狭窄,又正巧在路口摆着两个垃圾桶,垃圾桶满了的时候有人就把垃圾往路上扔,显得脏乱逼仄,所以平时几乎没人走这条道。
秦姝兰说不出为什么,那一瞬间身体仿佛都不听使唤,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就在引着她向前走。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踏入了这条小路,天已经黑了。
黑暗中看什么都不太清楚,但当秦姝兰反应过来自己看到了什么时,一切都晚了。
路中间躺着一个人,或许已经死了,他身子下面有黑乎乎的一滩东西,或许是血。秦姝兰站在小路上,嘴里的棉花糖甜得发腻,她和另一个人对视上,那似乎是个年龄不大的男孩子,十几岁,身形很单薄,拿着一把家里最常见的菜刀。
还在往下滴血。
秦姝兰反应过来,丢掉剩下的半个棉花糖转身就跑,她很冷静,她从没觉得自己这么冷静过。就在刚刚,就在二十秒钟之前,她好像目睹了杀人现场,凶手怔怔地看着自己,她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人。
夏天的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塑料凉鞋踩在地上啪嗒啪嗒作响,柔软的短发擦着耳廓在空中翻飞。秦姝兰一直跑,跑出那条小路,跑到巷子里,边跑她不忘边扭头看,身后没有人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