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既白用了三天时间接受这个事实。
第一天,他否认。
“不可能,我就是关心朋友而已。朋友之间也会关心啊。我把肉夹给他、给他买手套、下雨天去接他,这都是朋友应该做的事。跟喜不喜欢没有关系。”
第二天,他愤怒。
“凭什么是我?全校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我?我他妈是个直男!我喜欢女生!我高一的时候还暗恋过隔壁班的文艺委员!虽然她没理我……但那是因为我当时太丑了!不是因为我喜欢男生!”
第三天,他抑郁。
他趴在桌上,一整天没有说话。赵阳叫他去吃饭,他说不饿。体育课跑步,他跑了两圈就停了,教练问他怎么了,他说腿疼。
林栖云注意到他的异常。
“你怎么了?”林栖云问。
“没怎么。”
“你这三天都不太对劲。”
“我没事。”
“程既白。”
“我说了我没事!”
程既白的声音比预期的大了很多,周围的同学都转过头来看他。
林栖云没有生气,也没有被吓到。他只是安静地看着程既白,眼神平静得像一面湖水。
“好。”他说,转回头继续看书。
程既白立刻就后悔了。
“对不起。”他小声说,“我不该吼你。”
“没关系。”
“我不是冲你。”
“我知道。”
“我就是……有些事情想不明白。”
林栖云没有问是什么事情。他只是把桌上的一盒饼干推到程既白面前——是那盒草莓味的饼干,程既白第一天给他的那盒。他一直没吃完,放在抽屉里,偶尔拿出来吃一块。
“吃点甜的。”林栖云说,“心情会好一点。”
程既白看着那盒饼干,忽然觉得眼眶有点热。
他拿出一块,放进嘴里。
饼干已经不脆了,有点受潮,软软的。草莓味的夹心也变得黏糊糊的,甜得有点腻。
但他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谢谢。”他说,声音闷闷的。
第四天,程既白接受了。
不是想通了,不是释然了,而是——认了。
喜欢就喜欢吧。
他喜欢林栖云。喜欢他安静的侧脸,喜欢他发红的耳尖,喜欢他笨拙的关心,喜欢他说的每一句“谢谢”,喜欢他靠在肩膀上时的重量,喜欢他站在雨里说“因为你是程既白”时的眼神。
他喜欢他。
这不对,这不应该,这可能会让两个人的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但他控制不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喜欢一个人会是这样一种感觉——不是甜蜜的,不是浪漫的,而是沉重的,像背着一块石头走路,每一步都踩得很深。
但即使是这样,他也不想把这块石头放下。
接受了自己的感情之后,程既白做的第一件事是——
什么都没做。
他没有表白,没有暗示,没有任何越界的举动。
因为他知道,一旦说出口,一切都会改变。
林栖云可能会疏远他,可能会觉得恶心,可能会转学——他已经在高二转了一次学了,不能再转第二次。
而且——他不敢确定林栖云对他是什么感觉。
林栖云对他好吗?好。但那是因为林栖云是一个对“好”这件事没有经验的人——程既白是第一个对他好的人,所以他会回应,会感激,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程既白好。
但那不是喜欢。
至少不一定。
程既白决定把这份感情藏起来。
藏到毕业,藏到高考结束,藏到两个人去了不同的大学、有了不同的生活、慢慢淡忘彼此。
到那时候,这份感情就会像一颗没有被点燃的火柴,安安静静地躺在角落里,落满灰尘,最后被扔掉。
他以为自己能做到。
但他低估了“喜欢”这种东西的破坏力。
三月初的一个下午,体育课。
程既白在操场上跑步,林栖云坐在看台上看书——他体育课从来不活动,老师也习惯了,反正他个子高,站在队伍里像个电线杆,还不如让他坐着。
程既白跑完三千米,浑身是汗地走到看台边,仰着头看林栖云。
“你不热吗?”他问。
三月的江城已经开始回暖,下午的阳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林栖云还穿着一件长袖,领口扣得严严实实的。
“不热。”
“你扣子扣那么紧干嘛?松开一点,透透气。”
程既白说着,伸手去够他的领口。
他的手指碰到了林栖云的脖子。
那一瞬间,两个人都僵住了。
程既白的手指贴在林栖云的颈侧,能感觉到他的脉搏——跳得很快,快得不像是一个坐在那里看书的人该有的心率。
林栖云猛地往后退了一下,动作大得差点从看台上摔下去。
“你干嘛?”他的声音有点尖,尖到不像他平时的声音。
程既白收回手,愣在原地。
“我就是……想帮你松一下扣子……”
“不用。”林栖云低下头,把领口攥紧了,手指攥得发白,“我自己来。”
他松开了一颗扣子,动作很僵硬,像是在完成一个被迫的任务。
程既白站在看台下面,仰着头看他,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