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脑勺好了吗?”他问我。
我点了点头。
他看了我两秒,忽然笑了。那个笑和刚才对女生的笑不一样,刚才的笑是礼貌的、周全的,像一杯温度刚好的白开水。而对我笑的时候,他眼角微微弯起来,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像是不放心,又像是别的什么。
“你好像,”他歪了下头,“真的不太爱说话。”
我没否认。
旁边的女生撑着伞,有些尴尬地站着。陆时琛回过神来,对她说了声“稍等”,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给我。
“留个电话吧,”他说,“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新建联系人”的界面,没动。
他没有催我,就那么举着手机,雨水顺着他的伞骨滴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迹。他的校服湿了,鞋也湿了,但他好像完全不在意,眼睛一直看着我,带着那种奇特的、不容拒绝的耐心。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伸出手去,在他的手机屏幕上打下了自己的号码。可能是雨太大了,可能是那天太冷了,也可能只是因为这世上从来没有一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
他接过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名字,念了出来:“沈厌。”
然后抬起头,对我笑了一下。
“很好听的名字。”
雨还在下,他半边身子湿透了,却把伞往那个女生那边倾了倾,然后对我挥了挥手,转身走进了雨里。
我站在原地,伞柄被握得发烫。
沈厌。
这个名字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的时候,通常带着嫌弃、冷淡,或者干脆就是嘲讽。但他说出来的时候,语气是轻的,像雨落在叶子上,带着某种说不出的珍重。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陆时琛对我的意义,从始至终都不是爱情。他是那种你走在漆黑隧道里,忽然看到的一束光。你明知道光不属于你,明知道隧道尽头可能是更深的黑暗,可你还是忍不住朝着那个方向走过去。
因为除了光的方向,你无处可去。
我们第三次见面,是他主动找的我。
那天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我一个人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膝盖上摊着一本书,其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远处的篮球场上,陆时琛正和几个人打半场,他打球很好看,动作干脆利落,投篮的姿势漂亮得不像是业余的。每进一个球,就有人欢呼,他就笑,笑得理所当然。
我从书页上方看了他一会儿,低下头,翻了一页。
再抬起头的时候,他站在我面前了。
“喝水吗?”他递过来一瓶未开封的矿泉水,额头上全是汗,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前,眼睛却很亮,亮得像里面住着一整个夏天。
我说不用。声音很小,小到我自己都快听不见。
但他听见了,或者说他根本没等我说什么,就把水放在了我旁边,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我旁边的位置上。他身上全是热气,混着洗衣液的皂香和一点点汗味,像某种说不上来的气息,铺天盖地地涌过来。
“你在看什么?”他探头看了一眼我膝盖上的书,是一本黑塞的《荒原狼》,他皱了皱鼻子,“你看得懂?”
我没说话。
他也没追问,靠在看台后面的铁栏杆上,仰着头,任由风吹过他汗湿的头发。过了几秒,他忽然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你知道你为什么总被人堵吗?”
我侧头看他。
“因为你太好欺负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你总是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谁都可以来推你一把,反正你不会反抗,也不会告状。”
他顿了顿,偏过头来看我,阳光落在他眼睛里,碎了一片。
“但这不是你的错。”
我垂下眼。手指捏着书页的边缘,捏得发白。
“赵磊他们不会再来找你了,”他说,“我跟他们说过了。”
我猛地抬头看他。
他正好也在看我,目光安静而笃定,像做了某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我盯着他的脸看了很久,想从他表情里找到一丝邀功或炫耀的痕迹,但什么都没找到。他是真的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什么?”我听见自己问。
声音很小,很哑,像是很久没开口说话的人第一次发声。
陆时琛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好看极了,好看得不像话,好看得让我后来用了很多年都没办法忘记。
“因为你是我认识的人啊。”他说,理直气壮的。
认识。
在那之前,我以为我和他之间什么关系都没有。递过一次纸巾,借过一次伞,算不上认识。但他用了这个词,像一把钥匙,咔嗒一声,打开了一扇我从未奢望过会对我敞开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