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闭室里,张以怀看着墙壁发呆,在这里,沈咎的规矩就是规矩,他无权质疑,无权干涉,更无权替任何人求情。
可他看见李岸在地上痛苦颤抖,满脸都是濒死亡的恐惧,脑子里都是在叔叔家的那个下午,无能为力,被当作商品交换的下午。
债主凶神恶煞地堵在门口,叔叔跪在地上哀求,说再宽限几天,但那些人不管,冲进屋里,抓住堂弟按在地上就打,棍棒落在□□上的闷响,堂弟凄厉的惨叫,叔叔绝望的哭喊,他蹲在角落,浑身发抖的抱紧自己,他想冲出去保护堂弟,可他太弱小了,连自保都做不到。
堂弟被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债主指着张以怀说:“这个长得不错,抵债吧。”叔叔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地上的儿子,头如捣蒜般点着。
那是张以怀第一次明白,在有些人眼里,生命是可以用来交换的,痛苦是可以被漠视的。
所以李岸满身伤慌不择路的跑到他的房间,他选择将人藏起,听到李岸绝望的求饶声,他明知道不该开口,明知道会触怒沈咎,可还是说了。
沈咎对他不好吗?给他住处,给他衣服,给他一切物质上的满足。虽然脾气不好,有时候很可怕,偶尔他做噩梦时,会难得温和地拍拍他的背,甚至在他割腕刺激到沈咎发病,都没有被责怪一句。
经过昨晚,他更怕沈咎了,怕那双冰冷的眼睛,怕那种掌控生杀予夺的权力,在害怕的同时,他又觉得……心疼,心疼沈咎眼底那种深不见底的孤独,半夜被梦魇侵袭时的无助与茫然。
张以怀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
门锁转动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李恒端着托盘走进来。“吃早饭。”李恒把托盘放在床边的小桌上。
张以怀缩了缩身体,微微摇摇头。
李恒的语气温和“你昨天就没吃上东西。”
张以怀沉默着没动作,李恒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老板对你……是不一样的,你明白吗?”
张以怀咬着嘴唇,将头埋在双腿中间更深一些。
“老板要去新加坡出差,快则两周,慢则一月。”李恒沉默片刻“等我们回来,我会找机会跟他说一声,放你出来。”
张以怀的眼睛猛地红了,他知道李恒不是心软的人,他做的一切都是从沈咎的利益出发,并非可怜他,而是因为留着他还有用。
但即便如此,这也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恒哥,我知道他活该,可我就是……”他的声音哽住了,喉咙里发出类似于呜咽的声音,“我就是觉得,如果以前有人能帮我一把,我也不至于被卖来卖去。”
“你想拉他一把?”
张以怀点头,又摇头,动作混乱而无措:“我知道错了,我不该骗少爷,李岸跑进来的时候浑身是伤,他跟我说有人要杀他,他不想死,还有个妹妹在老家等他回去”
李恒打断他,语气依然平淡,“我理解你,但不认同。”
这句话像一把钝刀,一点一点地割进张以怀的胸口,让疼痛持续不断地扩散,张以怀抬起泪眼望向李恒。
“你是老板买回来的,你整个人,从里到外,都属于他一个人,你可以心软善良,但你不能因为任何人的苦难,背叛他。”李恒叹了口气“他给了你一个家,虽然这个家跟别人不太一样。”
“我知道错了。”
“知道错了就好。”李恒站起身“吃完好好休息,等回来我会找机会的。”看着他乖巧的样子,心里叹了口气,他太单纯了,单纯到不适合留在沈咎身边,可偏偏,沈咎对他又有些不同。
也许这就是命吧。
李恒摇摇头,转身离开,将门重新落锁。
昏暗的灯光下,他的影子投在墙上,小小的一团,像个无助的孩子。
他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待多久,也不知道出去之后,该怎么面对沈咎,更不知道,自己和沈咎之间,这种奇怪又脆弱的关系,还能维持多久。
张以怀把脸埋进膝盖里,肩膀剧烈地颤抖,眼泪浸湿了裤腿,冰凉的布料贴在皮肤上,让他想起小时候下雨天躲在屋檐下又湿又冷的感觉,无处可去。
禁闭室里好安静,安静到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扑通,扑通,一声,又一声。
像无言的等待,等待门再次打开。
等待那个人说:“出来吧。”或者说:“你走吧。”
张以怀不知道自己在等哪个,但他知道,无论哪个结果,他都必须接受。
秦皓语坐在客厅沙发上,手里摆弄着一枚棋子,对面的阿念坐得很规矩,背挺得笔直,眼睛盯着棋盘上的残局。
阿念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衣,领口有一圈细小的蕾丝,是秦皓语吩咐买的,他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好看又柔软的衣服,手指不自觉地捏着袖口,像是在确认这是不是真的属于自己。
“你又赢了。”秦皓语把棋子一推,靠进沙发里,笑盈盈的着看他,语气里带着懒洋洋的赞赏。
阿念捏着衣袖,嗫嚅道:“秦先生有时候...并不专心。”
“嗯...毕竟有个大美人坐在对面,没法子让我一直专心棋局。”秦皓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阿念抿着嘴唇,耳朵尖满满爬上潮红。
秦皓语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兴味,这孩子不像张以怀那样温顺得近乎软弱,也不像之前那些人要么谄媚要么恐惧,他安静,但不是没有脾气,不会害怕就违背本心,比如下棋这件事,他明明怕得要死,还是全力以赴。
“你家里还有其他人吗?”
“没有了。”简单的三个字,没有多余的悲伤,也没有刻意卖惨。
秦皓语“嗯”了一声,没再问。
有些东西不需要问得太细,在这个圈子里,被卖到这种地方的人,背后大多都是一个烂透了的故事,问了,不过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除了让自己心里不舒服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客厅里安静了一会儿,落地窗外的月光很亮,照在花园里的鸡蛋花树上,白色的花瓣在夜风里轻轻摇晃。
阿念犹豫了一会,嗫嚅道“秦先生,您会在这里住多久?”
秦皓语用余光瞄了一眼:“不一定,可能一两个月,也可能一年半载,怎么了?”
阿念摇了摇头:“没什么”手指在袖口里攥的紧了些,耷拉着脑袋,看着刚刚被秦皓语推乱的棋盘。
其实想问的不是住多久,而是想知你走了之后,我怎么办?
可他没有勇气,也没有资格问这个问题,他是被买来的,是一个床伴,是秦皓语一时兴起挑中的玩具,玩具没有资格问主人什么时候走,更没资格问主人走了之后自己该怎么办。
秦皓语望向他的侧脸,沉默了片刻,似乎在等他说一下句,但阿念没有再说,于是也没有再问。
“去睡吧。”秦皓语站起身,“明天我让人给你买几本棋谱,还有几本书,你想看什么书?”
阿念错愕一瞬,没想到他会问这个,想了想,说:“都可以。”
“都可以是什么都可以?”秦皓语叉着腰无奈的笑着“总得有个方向吧。”
阿念思索片刻,认真地说:“我不知道有什么书,秦先生觉得好的,我就看。”
秦皓语目光里多了几分柔软“行,我让人挑几本。”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阿念洗漱完出来的时候,秦皓语已经躺在床上了,拿着手机在看什么,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
阿念小心翼翼地爬上床,在床沿躺下,两人几乎隔了半张床的距离。
秦皓语看了他一眼,伸手把他拽过来。
“我是非要让他们换个单人床,你下次才能直接躺在我身边吗?”
阿念僵在他怀里,呼吸都不敢太大声,秦皓语的手臂搭在他腰上,温热的手掌隔着薄薄的睡衣贴着他的皮肤,那种温度让他觉得陌生,又觉得安心。
秦皓语关了灯,黑暗中只剩下窗外隐约的月光,透过纱帘洒在地板上,像一层薄薄的水。
“秦先生。”阿念的声音很小,像是怕惊动什么。
“嗯?”
“沈先生他……”
“你怎么总提他?”秦皓语打断他,语气里带着一点无奈,“你想跟着他胜过我吗?”
阿念慌乱的坐直身体,连忙解释“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秦皓语嗤笑出声,“这么紧张干什么,开玩笑的。”说完伸手揽过他的腰,拽回怀里。
阿念沉默了一会儿:“我......就是想问,他是不是真的很可怕?”
秦皓语捏了捏他的腰,“他可怕不可怕,取决于你是他的人,还是他的敌人,后者的话,他确实很可怕,他会护着我,你是我的人,所以你是前者。”
“秦先生会把我送给别人吗?”
黑暗中,秦皓语捏他腰的手顿了顿“谁跟你说什么了?”
“没有......”
秦皓语看着天花板上那一片模糊的光影,良久,懒洋洋的声音带着几分认真“不会。”
阿念没再说话,但秦皓语感觉到,怀里那具僵硬的身体,慢慢放松了一点。
像一朵被风吹皱的花,终于在夜里慢慢舒展开来。
阿念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地说:我信的,可是你走了之后呢?
新加坡,滨海湾酒店
套房内的落地窗外是整个新加坡的夜景,滨海湾花园的超级树亮着紫色的光,摩天轮缓缓转动,海面上有船灯拖出的金色尾巴。
莱恩站在玄关处,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薄毛衣,领口微敞,左侧锁骨窝里那颗浅淡的朱砂色痣若隐若现,既不刻意,也不会被衣领完全遮住。
行李箱靠在自己脚边,深棕色的真皮箱子,边角有些磨损,擦得很干净,这是他花了两个月工资买的二手货。
沈咎从电梯里出来,李恒跟在身后,低声汇报明天的行程,沈咎一边走一边解袖扣。
莱恩微微低下头,让开门口的位置,沈咎从他身边走过,带起一阵很淡的雪松气味,视线追随他的背影,只一瞬就收了回来,不能盯着看,不可以显得太急切。
李恒把沈咎的行李放进主卧,出来时扫视莱恩一眼,说:“你的房间在隔壁,老板不在的时候,你去隔壁休息。”
“好”莱恩应了一声,声音不大不小,没有多余的字。
规矩清楚,界限分明,莱恩在心里记下了。
沈咎坐在沙发上,翘着腿,倦意渐渐袭来。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燃,深吸一口,靠在沙发上闭上眼,坐了四个小时的飞机,加上车程,大半天都在路上,即使是他也会有些困乏。
莱恩安静地矗立一旁,李恒从书桌上翻看着,抽出一个文件夹,走向沈咎:“老板,明天上午十点对方派车来接,中午在圣淘沙的The Knolls餐厅用餐,下午两点去对方公司谈条款。晚上对方安排了游艇晚宴。”
“游艇?”沈咎皱眉
“嗯,说想让您看看新加坡的夜景。”
沈咎嗤了一声,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起身走向主卧。
李恒将文件合上,目光平静的转向莱恩,话语中不带任何情绪:“老板不喜欢被打扰,他叫你的时候你再进去,不叫你就待在客厅或者隔壁。”
“明白。”
李恒又吩咐了一些细节问题后离开了。
房间里只剩下空调的低鸣和窗外隐约的城市噪音,莱恩站在客厅中央,慢慢环顾四周。
落地窗,夜景,真皮沙发,大理石茶几,迷你吧,一扇半开的门通往主卧,另一扇门通往隔壁的房间,这就是他接下来两到四周要待的地方。
他侧耳听了一下主卧,有隐约的水流声,沈咎大概在洗澡,站直身子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环视一周,一间标准的大床房,布置简洁,窗帘拉着。他把自己的行李箱拖打开,把衣服一件件挂进衣柜,衬衫按颜色深浅排列,拿出一套干净的换洗衣服,也去冲洗一番。
洗干净后,换上一件深色的睡袍,把头发吹到半干,面对镜子笑了一下,这个表情是从角度、弧度、时长,都经过反复练习,精确到每一块面部肌肉的运动。
左侧锁骨的痣在镜灯光很明显,缓缓伸手摸了摸,指尖触到微微凸起的纹身痕迹,一年半前做的,颜色已经褪了一些,但反而更自然更逼真了。
为了今天,他准备了两年。
3年前,他还在彭世洛府的查隆家里做佣人,那户人家是做珠宝生意的,在府里很有势力。他从小在那户人家长大,主人家的小孩把他当马骑,扇他耳光,用脚踩他的手,他的父母因为一点小错被赶了出去,他却被留了下来,做最下等的杂工,他不想再过那种日子。
偶然听家里做客的人说,卡曼有一个叫沈咎的人,每隔一段时间会挑选新的床伴,被挑中的人会被养得很好,只要能留下来。
他开始打听更多,花了半年的时间,断断续续地从不同人口中拼凑出沈咎的喜好,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尤为痴迷锁骨有朱砂痣的。
对着这些信息,一点一点改造自己,把身材练得匀称,学怎么走路、怎么坐、怎么站、怎么端杯子,调整说话的方式,把乡音改掉,把语速放慢,把声音压低,在左侧锁骨上纹了一颗痣,用的颜料和手法都极其精细,肉眼看不出是假的。
等到李恒来挑人的那一天,他站在那批人中间,穿着最得体的衣服,站得最直,笑得最淡,被李恒多看了两眼。
然后被选中了,两年的准备,换来李恒的两眼。
这只是第一步,他要的不仅仅是睡在沈咎身边,而是永远留在沈咎身边,成为他离不开的人,再也不用回到那个地方,再也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调整好情绪他回到主厅,在沙发上坐下,拿起一本杂志,随手翻了几页,等待主卧那个人的呼唤。
良久,沈咎穿着浴袍走出来,手里拿着毛巾擦着半干的头发,目光扫了一眼沙发上的莱恩,“进来”没有过多停留,转身回去。莱恩立刻站起身,跟在沈咎身后进去了。
一张巨大的床摆在正中央,黑色的床单被褥,床头柜上放着一盏白炽的台灯,灯火透过落地窗,在天花板上投下一片流动的光影。
沈咎掀开被子上了床,拍了拍身边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