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班里有个什么事,都是汤九歌一个人硬着头皮上,现在班里出了事,都是大伙冲着往前上,拦都拦不住。
汤九歌护着七班,七班的同学就会护着她。将心比心,汤九歌捧出一颗真心,大家就不会让这颗心掉在地上。
这种感觉,汤九歌以前从未体会过。一旦拥有,她就会爱上七班。
汤九歌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心里能住下好多人。
有一些,甚至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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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小长假,卷子多到炸。
原本汤九歌可以宅在家里过黑白颠倒的假期生活,白天蒙头大睡,晚上追剧追番打游戏,最后三天恶补一下作业,顺便提前刷一下下个月要刷的题。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放假的第二天,汤九歌收到了两条消息。一条让她活人微死,一条又让她垂死病中惊坐起。
两条消息分别是:
林女士怀孕了,让她去新家坐坐。
楚陈约她去书店。
而且是同一天。
先说林女士的事。
林女士,大名林立梅,人送外号“林娘子”,原先是一服装厂的老板,早些年赚了点小钱,后因经营不善,服装厂倒闭,转行做了一个化妆品品牌的销售代理,这个时候,她认识了汤臣一。
她干了几年,积累了经验,想创立自己的化妆品品牌的时候,跟汤臣一闹掰了,后汤臣一撤资,没做起来,就到槐北市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了,做化妆品出口,主要卖一些小成本化妆品,赚的不多,但够她一个人花。
林立梅认识汤臣一的时候,二十六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那一年,汤臣一三十五岁,已经做了博士生导师,年轻有为。林立梅被这个有学识有才华又有点姿色的男人迷得鬼迷心窍,汤臣一也被浓眉大眼,长得颇具异域风情,年纪轻轻就凭借自己的本事,用够硬的手腕开厂子当老板的林立梅迷得要死要活。两个人相爱了。
这本该是一段令人刻骨铭心的爱情,倒也足够刻骨铭心,只不过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恨。
汤臣一三十三岁的时候就结婚了,他的妻子是他的学生,比他小十一岁。
汤臣一第一次见到林立梅是在林立梅的服装店里,他陪自己的妻子章宁买衣服。
那一天,林立梅穿着黑色绣花旗袍,美得像个墨色的瓷瓶。她叼着烟,单手抵着下巴,伏在收银台上翻着账单。汤臣一见到她,方才知道什么叫做一眼万年。
他的视线在林立梅身上的绣花上徘徊了许久,落在自己的妻子身上时,眼神中却淌出了难掩的失落。
她的妻子很矮,在他的眼中就像个小侏儒,总是低着头嗫嚅着说话,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自己的妻子像一只没见过市面的鸟,总是这样上不了台面,只能当个笼中雀,还不是只金丝雀,是只丑陋的麻雀。
汤臣一一脸厌烦地看着章宁,看她穿了件深绿色的旗袍,觉得她像一块啤酒瓶的碎块,绿玻璃。她身上倒也真的有酒味。
他不明白她年纪轻轻为什么总是嗜酒,为什么总是哭。有什么可哭的?
她爱他,她如愿嫁给了他,难道她不幸福吗?
她早该知足了。
“这件衣服不适合你。”汤臣一是这样对章宁说的。说完,他推了推眼镜,命令道:“脱掉。”
章宁看了眼林立梅,又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瞬间红了眼。她似乎很喜欢这件衣服,咬了咬牙,低着头问:“是哪里不好看吗?”
“脱掉。”汤臣一不耐烦地说,“衣服是好衣服。你撑不起来。”
章宁恨不得把下巴嵌进胸骨,她正要去试衣间,林立梅喊住她说:“妹妹,你这么年轻,又这么漂亮,这种老气的衣服不衬你。你要是喜欢绿色——”
林立梅掐了烟,笑着拿了件浅绿色的旗袍给她,“试试这件。”
“谢谢。”章宁抱着衣服进了试衣间。
店里只剩林立梅和汤臣一两个人。空调温度低,林立梅找了条披肩披在身上,靠着柜台,环抱着胳膊站着。
汤臣一用手指蹭了蹭鼻尖,视线在林立梅的身上扫来扫去。林立梅寒暄道:“嫌弃烟味?不抽烟?”
“不抽。”汤臣一摇了摇头,“同事抽,闻习惯了。”
林立梅两指夹了根烟,递过去,问:“不想尝尝?”
“不了。”汤臣一嘴上说着拒绝,却接过烟,放进了胸前的口袋里。
汤臣一长了两张标准的双眼皮,又戴着眼镜,身上书生气很重。林立梅走过去,香水味扑了他一身。他皱了皱眉,眉眼却带着笑意。
说来也巧,书香与林立梅身上的脂粉香迥然不同,却能很好的融合。汤臣一不仅不抗拒,还有点享受。
林立梅盯着试衣间说:“陪女朋友挑衣服要有耐心,女孩子得哄。”
“她是我妹妹。”汤臣一面不改色,话尾拖长,观察着林立梅的神色变化,似是在窥探她的心思。
林立梅点烟,两指转着火机,说:“长得不像啊。”
章宁到底没买那件浅绿色的旗袍,汤臣一却买了林立梅身上穿的那件。他把那件旗袍买回去,挂在自己的衣橱里,当尊佛像供起来似的,不让章宁碰,自己也不碰。
后来,汤臣一常常到林立梅的店里来,说是给妹妹买衣服,每次都买一件绿色的旗袍。
再后来,他的衣橱里挂满了绿色的旗袍。
林立梅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