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唐德又把目光朝林雅飘了过来,林雅走也不是、躲也不是,只好红着脸、窘迫地朝他点了个头、就算是打招呼了。
接着唐德又把他俩领到音乐室了,这次,林雅有幸认识了乐队的全部成员,他们是鼓手阿道、吉它手成吉,长笛手同时也是乐队主唱的思萌,在接下来的整个下午里,他们都在音乐室里泡着,看乐手们演奏,听他们讨论乐曲的编排而各抒己见,然后大家一起吃唐德叫来的私家美食,林雅注意到所有乐队成员都对唐德很尊敬,其中表现的最为突出的、是女主唱思萌,每次唐德一开口,她必定目不转睛地认真听他讲,并且满脸的欣赏、钦佩、认同,甚至是崇拜。
这天晚上,林雅打开了她的日记本,写下了她这一天接近奇迹的经历,她甚至已在心中期盼下次再让唐立带她去音乐室玩了。
而且,她在这一天的日记的结尾处写道:如果小时候我有学成电子琴就好了,说不定今天,我也能成为一名闪闪发光的乐队的乐手!
合上日记,林雅向着黑漆漆的窗外望去,她的眼前,忽然跳出了唐德的身影,只见他半抬起眼皮、以他一贯的漫不经心的表情向她望了过来,林雅恼怒地甩甩头,在心里恨道:
真可恶!为什么那个音乐室的主人偏偏是唐德呢?他今天看到我时,竟像十分讨厌我似的!他凭什么那样瞧不起人?他和唐立虽然是两兄弟,可两人的品格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他比唐立差远了!
整整一周,林雅都没能等到唐立再带她去音乐室,因为他很忙,为了补上之前生病落下的功课,他上课时专心听讲,下课后又忙着去找教授继续问问题,有时林雅想约他喝杯东西,他也说没空、要去图书馆查资料写报告什么的,而对比起唐立的自律与刻苦,林雅的学习态度可谓是一落千丈,每天坐在教室里,不是走神就是发呆,活像一具行尸走肉。
周末,两人相约一起参加在校外举行的读友会,可是时间到了,唐立还没出现,百无聊赖中,林雅走进了街道对面的一家乐器行。
扎着马尾的年轻帅气的店老板热情地接待了林雅,并在发现她对电子琴很有兴趣时,主动邀请她可以进行试弹。
啊?我不会!小时候学过,但现在全忘光了!
没关系的!先试试手感嘛!店老板笑着说:如果想学的话,我们这里可以报班的!
林雅跃跃欲试,可最终还是不敢献丑,于是找了个借口慌张地逃走了——
刚出店门,迎头就撞上了唐立,也不知他是什么时候到的——
你怎么在这儿?他说:想买乐器?
啊?没有啊!林雅羞红了脸、大步地走开去说:快走吧!已经迟到了!
在那天的读友会上,林雅也一直心不在焉的,她老想着店里的那架电子琴……那漂亮的黑白键盘,那可以从键盘上弹奏出的任何一种美妙的旋律……
为什么她刚刚不敢弹呢?明明是个多好的免费的机会啊,而且老板还说可以报班……
忽然,她的头发被身边的唐立扯了一下——
干嘛啊?
我才想问你在干嘛呢?
我没干嘛啊。
那你在发什么呆?
没啊!我只觉得今天大家讨论的话题我不是很感兴趣。
那倒也是。忽然,唐立从位子上站起来说:不好意思,各位,我忘了有件重要的事没做,今天先提前告退了!
说完,唐立竟一把拉起林雅的手,把她也一起带走了。
唐立!你拉着我要去哪里?!!
可不管林雅怎么问,唐立都不回应她,最后,林雅发现两人竟站在了刚刚那间乐器行门前。
唐立一把将林雅推了进去,并大声说:
老板!我们能试弹一下那边那架电子琴吗?!
从乐器行出来时,林雅整个人还是紧张得满脸通红、双手冒汗——
谢谢老板!不好意思,打扰你了!
哪里的话!老板哈哈大笑地说:欢迎你随时再过来弹哦!小妹妹,你乐感很不错呢!报个班学的话,一定进展飞速!
谢谢老板,我回去会认真考虑的!!!
走在路上,林雅情不自禁地摸着自己的手,语气掩不住兴奋地说:没想到我居然还能记得小时候学过的乐曲!我都十几年没弹了!乐谱也没看过!如果报班学习的话,估计还得补一下乐理知识!不过,那应该不太难,我记得小时候学的时候、我就掌握得挺快的!啊,刚刚忘记问老板,报班要多少钱了……
林雅一个人激动地说了老半天,却没听见唐立回应。
喂?你怎么啦?从店里出来就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唐立甩甩头:
饿了,我们找地方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