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重牢门被打开的一瞬间,金朝下意识侧过脸,她已经很久没见过外面透进来的光,一点昏黄的灯火就刺得她眼窝发疼。
“别动!”衙役粗声喝止住正准备走出来的金朝,上前一步为她眼睛系上一层黑布,“等会儿出去后外面亮,眼睛适应后再取下来。”
金朝指尖蜷缩了一下,顺从地站在原地,任由粗粝的布料蒙住她的眼。
等到被推搡着往外走了一段路之后,先飘进金朝鼻子的是各种饭菜香。她被带着坐下来,听见对面斟酒的声响,其中有一杯放到了她面前,是米酒。
坐了好一会儿,金朝感觉眼前晃动的灯火不再晃得她眼睛疼时,才摘下自己眼睛上的黑布。
她缓缓睁开眼睛,仍然被明晃晃的烛光刺痛,激得她瞬间就蓄满了一眼眶的泪水。
模糊间,对面的人递过来一方帕子。
金朝抬手接过帕子,指尖蹭过对方递帕的指节,有些凉。她用帕子擦掉眼泪,这才慢慢看清对面坐着的人。
一身绯色棉袍,面容俊俏,瞧着年岁有些小,不过不是她猜过的任何一张脸。因为她根本就不认识这人。
只见对方端着自己的酒盏,好奇地打量着她,没有率先开口。
见状,金朝把用过的帕子折好放在手边,端起面前温好的米酒抿了一口,甜香漫开的暖意让她一直紧绷的神经松下几分,她这才尝试着说话。
不过如她所料,她声音简直沙哑得吓人,直到第三遍,对面的人才听清她问的什么。
“今日是十二月三日。”对面的人放下手中酒盏答道。
十二月三日?金朝在心里一算时间,才发现她真是高估自己了。
这几日在牢里,她无数次有过想服软放弃的想法,甚至一度想寻死,结果竟然才过了七日。
哈哈,金朝笑起来,她原本以为自己至少在这不见天日的牢笼里熬了大半个月,结果才短短七天,她还真是比自己想象中的还不争气。
她对上对面好奇的眼神,把手中米酒一饮而尽,又直接拿过酒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喝下,这才哑着嗓子开口,“不知公子何事,要找我一个有罪之人?”
“你不问问我是谁?”对面那人盯着金朝的动作,心里对她更是好奇。
明明被关在牢狱中这么久,已经头发散乱、衣裳脏污,眼睛却亮得惊人,自有一份倔强藏在其中,落在人身上带着刀锋般的锐利。
他还是头一回见这样的人,即便是阶下之囚,身上那股子傲气却半分都没折下去。
又是一杯米酒下肚,金朝对着一桌好菜给自己扯了个鸡腿,她没好气地扯扯嘴角,“你若是想说,不必我问自然会说。你若是不想说,我问了也是白问,何必多此一举。”
她现在真没心情陪人玩这种猜谜的游戏。
对面的人闻言忽然笑起来,“也是,你说的有理,倒是我绕远路了。”
“那我先自我介绍一下。”他笑着给金朝夹了一筷子烧鸭,随后便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咳咳咳——
听到名字的瞬间,金朝一下被米酒呛到,咳了好一会儿才缓过。
眼前人是张懋修,太岳的第三子,难怪从刚刚她就觉得他眉眼有些眼熟,原来是故人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