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的脚步在山脊上停了下来。宋稷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山谷之中,克拉苏教堂的黑色轮廓如同一只沉睡的巨兽,沉默地伏在夜色与冻雨之间。它太大,大到即便被周围的山丘与雨幕吞没了大半身形,那高耸的尖顶仍然刺破低垂的云层,像一根不肯弯曲的手指。山谷里还散布着许多小教堂,它们的体量不及克拉苏教堂的十分之一,但每一座的顶端都亮着一盏橘黄色的灯。那些灯光在冻雨中摇曳,隐隐绰绰,如同深海中成群游动的水母,透明微弱、随时可能被暗流熄灭。而克拉苏教堂顶端那盏最大的灯,是它们沉默的领袖,是所有细小光点围绕的中心。
“已经过了午夜了!”凯撒突然开口。他的声音在寒冷的空气中清晰得像一把刀刃划过冰面。宋稷低下头,看见自己呼出的白气在凯撒的黑伞边缘散开,又被风卷走。他点点头,认真地说:“这是我过得第一个也是最棒的圣诞节!”他说这句话时是发自内心的。即便膝盖冻得发僵,即便鞋子早已湿透,即便他到现在都没搞清楚凯撒到底要带他去哪里——但此刻,在这个冻雨如注的午夜,在这个全世界都沉睡的时刻,只有他和凯撒两个人沿着山脊向前走。这件事本身就足够特别,特别到可以被他记很久。
凯撒转过头看他。那一瞬间,宋稷看见凯撒脸上掠过一种他从没见过的表情。不是他惯常的慵懒,不是他玩世不恭的笑,也不是他在平安夜归来时那种盛装之下的从容。那是一种犹豫,一种几乎要溢出来的愧疚,好像他正在做一件他知道会伤害宋稷的事,但他别无选择。宋稷的内心产生了一丝不安的感觉。他安慰自己,也许是雨夜太黑,黑到灯光都在撒谎;也许是冷雨太大,大到连人的表情都被扭曲了形状。他应该是看错了,凯撒那样的人,怎么会有愧疚的时候呢?
可接下来凯撒的一句话,却让宋稷停住脚步,愣在原地。“在事情还没有完结之前就下定论,面对同样的结局时,你只会更加痛苦!”凯撒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被冻雨打在伞面上的声音盖过。但那句话却像一根针,精准地扎进宋稷胸口某个他从未意识到的角落。什么叫“同样的结局”?什么样的结局?他在说什么?宋稷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凯撒就又露出了他那人畜无害的微笑。那笑容来得太快,快到像一扇门被猛然关上,把刚才那一丝裂缝严严实实地挡在了后面。“任何人和我在一起过圣诞节,那都会是他人生中最棒的圣诞节!”凯撒的语气重新变得轻快,甚至带着一点自恋式的得意,仿佛刚才那句意味深长的话从未从他嘴里说出口。
凯撒伸出手,握住宋稷的手腕,语气上扬:“走吧!”他的语调是上扬的,像每一个愉快的圣诞夜应该有的那样。但宋稷没有从那个上扬的语气中听出凯撒的愉悦和开心。他反而感受到了对方内心的痛苦与纠结。那是一种从掌心和指尖传过来的、被刻意压制的温度。凯撒握着他的手腕,力气比平时大了一些,像是在克制什么。宋稷站在原地没有动。雨落在伞面上,噼噼啪啪,远处山谷里那些小教堂的灯光在雾气中模糊成一片。宋稷问:“你讨厌我吗?”这个问题来得毫无道理,在这个漆黑的冰冷的雨夜,在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场景,在他们正走向某个宋稷完全不了解的目的地的途中,宋稷问出了他最想知道的答案,也是他最害怕听到答案的问题。
凯撒显然没有想到宋稷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他停住脚步,伞面上积了一层的雨水因为他的停顿而汇聚成一道水流,从伞骨边缘倾泻下来,落在两人之间。然后,凯撒再次将脸凑近宋稷。他的动作很慢,慢到宋稷能看见雨珠从他额前的碎发上滑落,沿着颧骨的弧线滴下去。那双黑色的眸子在黑暗中闪着光,好看得过分,好看到宋稷的呼吸都不自觉地放轻了。“我很喜欢你送的玫瑰!”凯撒说这句话时,胸前的口袋里那朵红色的玫瑰微微探出边缘,像一簇安静的火焰。他的声音很稳,稳到宋稷能感受到那种发自心底的真心与真诚,那不是敷衍,不是调侃,不是他惯常用来掩饰情绪的漂亮话。
宋稷的心放了下来。两人继续往前走去,又绕过一段山脊,一栋灯火辉煌的房子出现在视野中。宋稷认出了这个地方,这里原本是德里克里先生的旧址。他上次来到这里时,废墟上杂草丛生,连断壁残垣都被疯狂生长的杂草和藤蔓淹没!可如今,一栋暖白色的房子在原址上伫立着,崭新的墙面在雨夜中散发着柔和的光泽,里面是暖黄色的灯光,音乐声从半掩的窗户里缓缓飘出来,像一条温暖的毯子铺在冰冷的台阶上。
宋稷突然想起来,凯撒或者艾玛太太曾经说过,凯撒在他的曾祖父留下来的地基上修好房子之后就会搬出去住。原来如此,原来这些天见不到凯撒,不是他去了远方,不是他不想见到宋稷,而是因为他在修建自己的房子。一砖一瓦,一梁一柱,在这个他从未提过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建起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一想到这一点,宋稷的心里就开始难受。说不清为什么,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像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他想了想,大概是因为,从此以后他和凯撒见面这件事情就会变成一个小概率事件。
凯撒住在艾玛太太的房子里时,就已经够神出鬼没了,有时候整晚不回来,有时候回来时宋稷已经睡了,有时候宋稷起床了只嗅到走廊里残留的一丝松针与玫瑰混合的气息,证明这个人确实存在过。如果他们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那就和陌生人没什么区别。按照凯撒的尿性,他过不了一周就会把自己忘记。也许搬进新家的第一天,他就会把那朵红玫瑰插在某个花瓶里,然后在某一天路过时想——哦,这是什么来着?
宋稷正黑着脸发愣,凯撒的声音打断了他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进去吧。我有一些朋友介绍给你,虽然你们之前闹过不愉快,但你仍然是我的客人!”“客人”这个词从凯撒嘴里说出来时,带着一种宋稷说不清的意味,仿佛只要踏进了这座暖白色的建筑,宋稷和凯撒之间就筑起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他和凯撒之间就从同住一个屋檐下日常拌嘴的室友变成了见面会礼貌微笑打招呼的陌生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