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清搬去傅岭家的第三周,周末难得清闲。
他收拾客房角落时,瞥见那个积灰的琴包——是多年前搬离京城的前一天,傅岭给他的贝斯。
楚清从小就跟着音乐老师学乐器,钢琴、小提琴都练过,唯独对贝斯的低沉音色格外偏爱,练得也最久。
当年傅岭把琴塞给他,只说“送给你”。
他还没来得及好好弹一次,就仓促远赴粤城。
这把琴跟着他辗转迁徙,被丢在房间角落蒙尘,却始终没舍得丢弃。
“我去楼下拿点东西。”楚清跟正在厨房准备早餐的傅岭说了一声,拎起琴包下楼,找了块干净的布细细擦拭。
琴包边缘磨损发白,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精致,那是傅岭特意挑的、带着暗纹的款式。
傅岭听见动静探出头,看清琴包的瞬间,手里的锅铲顿了一下,眼神骤然亮起来:“这把贝斯……你还留着?”
“嗯。”楚清把琴包放在客厅中央,指尖划过冰冷的拉链,语气平淡却藏着一丝波动,“一直没丢,就是没怎么动过。”
傅岭擦了擦手快步走出来,蹲在琴包前,指尖轻轻摩挲着纹路,眼底满是感慨。
他记得这把贝斯是找了人定制的,特意托人找了楚清喜欢的黑色哑光琴身。
原本想第二天约楚清听他弹贝斯,却没料到,第二天一早跑到隔壁,只看到空荡荡的房子和落锁的院门,才知道楚清一家已经搬走了。
这些年,他一直以为这把琴早就被丢弃了——他对乐器向来没天赋,当年看着楚清练贝斯,也只敢远远看着,连碰都不敢碰。
楚清拉开拉链,把贝斯取出来。
琴身蒙着薄灰,琴弦却没怎么生锈。
他轻轻拨动琴弦,低沉浑厚的音色在客厅里散开,带着时光的质感,熟练得仿佛昨天才弹过。
“弦还能用,我书房有调音器。”傅岭反应过来,转身去拿工具。
这些年他一直惦记着这把琴,特意留着适配的调音器,却从没想过有一天还能再听到楚清弹它。
楚清接过调音器,低头专注调音。
阳光洒在他身上,给清冷的侧脸镀上柔光。
傅岭站在旁边,看着他熟练的指法,忽然想起小时候,楚清总在院子里练贝斯,他搬着小板凳坐在旁边听,哪怕听不懂旋律,也觉得那低沉的音色格外安心。
调完音,楚清试弹了几个和弦。
指尖在琴弦上灵活跳跃,低沉的旋律流畅地流淌出来,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他弹的是一首经典的爵士贝斯曲,节奏轻快,带着肆意的欢喜。
“你弹得还是这么好。”傅岭在沙发上坐下,语气里满是赞叹,“我当年就知道,你拿着它一定能弹出最好听的曲子。”
楚清没回头,指尖依旧在琴弦上滑动:“小时候练得多,没忘。”
这句话说得平淡,却让傅岭心里一热。他想起当年送琴时,楚清笑着说“以后弹给你听”,这个被时光搁置的约定,终于在多年后以这样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