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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梁村访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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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四年的南宁,春天的起床气裹着邕江的水汽,轻盈地蹁跹而至跳跃在青石板路上,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江面上飘着的天宝船号的轮船来来往往,甲板上堆着从梧州运来的洋布,船夫用带着南宁白话腔调吆喝着,惊飞了岸边树上的不知名的小鸟。

开春的南宁城,像条刚醒的龙。东门外新修的公路上,偶尔能见到桂军的卡车扬起黄尘,车斗里坐着一批批的士兵,枪托在阳光下闪着冷光。“建设广西”标语刷在骑楼墙上,红漆斑驳处,还能看见去年写的“禁鸦片”告示。时间有着它自己独特又独立的行进步伐在与这座城市相拥。

新婚一个星期后,叶静华经公公同意带丈夫到中山路南尾天主教会开的“博爱医院”作详细的检查。初诊结是先天性心脏病。吃了一个疗程的西药,丈夫的身体渐渐好转,精气神好多了。

家里的内务经过几次的整顿,好赌的仆人也开除了两个。留下来的,也比以前尽职许多。李义欣喜地看着这一切变化,逢人就夸自己娶了个好儿媳。叶静华也很尊重这位水手出身,性格开朗的公公。

这天,像往常一样,一家人围坐着吃早餐,丽姐在边上伺候着,刚刚吃完,李戈便使了个眼色,叶静华会意,忙笑问公公:“爸,我和李戈想到外面玩几天,他近来精神好多了。爸,您同意吗?”

饭后一口烟,是李义多年养成的习惯,听到儿媳妇开口,李义放下手中的银水烟壶,惊喜地说:“只要你们喜欢,身体能行,去哪玩,到哪里我都支持,我同意。一会去陈师爷处取点钱带在身上……”

叶静华笑着接过公公的话:“爸,我们就去几天,也不走远。”“不远?去哪?”李义有点不解。

李戈忙着插话:“爸,您放心,我们只是去国华家,您还记得小时候那常来陪我读书的小壮仔吗?他在南宁高中毕业后便回家做教师了。他家就在八尺江梁村,那里有山有水,很清静,妈还在的时候陪我去过一次。”

“哦……记得,那个小壮仔可比你聪明多了,你妈很喜欢他的,只要他一来,你妈就给他煮芝麻糊吃,唉,现在…”李义提起早逝的妻子,不禁伤感起来。妻子临终最担心戈儿被后母虐待,为安慰爱妻在天之灵,他一直没有续弦。但他在梧州有一个相好,这事只有他的船长们知道。而大家都替他保密。李戈体会到父亲的孤独,也不免忧伤地说:“爸,妈已去世多年,我现在又娶了亲,您……还是……”

没等儿子说完,李义一挥手打断道:“别……别说这些,该怎样做,我自有安排。你操心你自己还忙不过来,竟然还想帮老豆做媒,哈……”他笑着放下烟壶,站起来拉了衣领,回头对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大总管说:“黄钊,少爷要去乡下玩几天,你送我到沙街后便回来送他们过凌铁渡。”

“是,老爷。”黄钊弯腰答道。

此时汽车已候在大厅外石阶下,李义才走到厅门口又转回来对儿媳说:“静华,去玩两天不好玩就回来,以后有机会我带你们去上海玩那才有意思呢。还有,去陈师爷处多取一百块钱捐给梁国华的学校。国华建校不容易,是大义。”

“多谢!爸,您放心,我会的。”叶静华笑着说并送公公走到车边。

简单收拾了一个箱子,黄钊也回到来接他们,去梁村的路并不远,但要在凌铁摆渡到河的对岸。午时的邕城最是热闹。妇人背着竹篓,篓里装着酸笋和荔浦芋,用壮语和商贩讨价还价;穿短打的挑夫扛着从镇南关运来的法国火油,油桶上的法文标签被汗渍浸得模糊;绸缎庄的老板娘坐在柜台后拨算盘,算珠声混着隔壁“留声机”里播放的《帝女花》,成了这个城市的背景音乐,每个人都在努力地活着。

梁国华是努力的人群中的孤勇者,一九三三年在南宁高中毕业后,毅然回到家乡做山村教师,在自家祠堂里开办了一个小小的学校,他一人既教国文也教数学。愿竭尽全力为家乡扫盲,但在这个动荡的时代,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孩子们也只能半天来学习。

这天他上完早课便匆匆回家,父亲早亡,家有老母、哥嫂、妹妹和两个侄儿,一家守着十几亩薄田种点蔬菜谷米,日子过得清贫、安宁。当他走到家门前那水塘边时,大侄儿打着赤脚飞跑到他面前歪着脖子神秘地说:“二叔,家里来了大…客……人!”

他怜爱地抱起才5岁的侄儿笑道:“谁呀!找我的?是叔叔还是伯伯?”

“哎哟,人可多罗,都是没有胡子的,我不知怎样叫……”

“哈哈……你这小笨蛋!”梁国华抱着侄儿往家里走往,走到家门口才把侄儿放了下来。

门前站着一位俊俏的少年郎,身着浅灰色的西装,蓝白条纹相间的领带,正朝着他傻笑。梁国华惊讶地叫了起来:“李戈!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呐。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李戈伸出手一把握住好友伸过来的手笑道:“家乡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回乡一年了,都没得来看你,日子过得好吗?”

“这世道,有饭吃,有地方睡觉,就很好了。”

噗嗤一声,从李戈身后飘来:“你们这是,见面对暗号啊?”梁国华此时才注意李戈身后站着一位纤纤玉人,微笑地看着他俩,他有些不好意思。忙把视线移向李戈:“你……结婚……怎么不请我吃喜酒?”

“哎呀!是老父一手操办的。他太忙,妈又不在了,他那能记得那么多熟人。这不选择来你这渡蜜月了。来,介绍一下我这位好太太,叶静华,比你还历害,是广州女中的高材生呢。”李戈扬着脸得意地说着,回头拉过叶静华的手,静华微笑着,两眼湾成月牙,握着丈夫的手往前迈了一步,并肩和李戈站在一起,笑道:“常听李戈谈起梁先生,是同桌同学,青年才俊,今日才有幸得以相见,很高兴认识你,梁先生”说罢落落大方地伸出右手:“梁先生,你好!”

梁国华迟疑了一下,浅浅地回握住静华的手,便迅速的放开了:“和李戈一样就叫我亚华吧。”

手是放开了,但梁国华的心却乱了,如此美丽大方不俗的女子在邕城也找不到第二个。黑亮的卷发披及肩头,额前留了点刘海,完美的鹅蛋脸,眉毛是新修的,尾端微微挑直来,像被春风吹得往上卷的柳叶,明亮的眸子像是一池清澈宁静的泉水,高挺的鼻梁,唇瓣是天然的粉,像刚抿过带露的樱桃。一袭细花的浅蓝色杭绸旗袍,既有大家闺秀的温暖,又有新派学生的灵动。梁国华的心里泛起了一丝丝羡慕,用尽力量压制自己内心的真实的乱跳,爱慕之情不由自主的在心里滋长,窈窕淑女,君子怎么不心动。

这时梁母捧着一大碗热红薯进屋,放在屋内圆桌上笑道:“李少爷,少奶奶,都别站在门口说了,都进来坐,我们这里没什么招待,先尝尝这些乡下特产蕃薯吧。等下让国华表弟去捉只鸡,再到鱼塘捞条鱼,晚上你们几个后生再聚餐饮酒。来,吃,吃!”

大伙跟随着一起走进堂屋,围着圆桌坐了下来。梁国华眼角余光瞄了静华一眼,见她落落大方的坐下,心里舒了一口气,别有意图地说:“乡下地方简陋,不嫌弃就好。”

李戈拍了拍梁国华的肩膀:“这话可说生分了,我们可是好兄弟。”

“梁先生,你妈妈身体真硬朗,这是你们的福气啊。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叶静华笑着解围,从梁国华的回话里,她溴出一点自卑的味道。

“老了,人也罗嗦,来,吃蕃薯。少奶奶你们随便些,不要客气,我去烧水杀鸡。”梁母说着站起身往后院走去。

“小姐,我去打下手。”丽姐也跟着出门。

“农村妇女,整日劳作,虽然粗茶淡饭,但病痛少,这也许是大自然对穷人的一点恩赐吧。你别客气,叫我亚华好了。”梁国华抬头看了一眼静华,顺手将一个剥了一半皮的红薯递给静华:“红薯是健康食品,你看李戈吃得都说不上话了。”静华哧地笑了一声,大方地接过红薯吃了起来。

李戈一连吃了两只红薯后,抹了抹手,从西服内衣口袋里取出一个信封,递到梁国华面前:“这是我父亲捐给你办学的捐款,这是捐给学校,给孩子们读书的,你必须得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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