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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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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的风在傍晚时分变得轻柔了,不再像午后那样裹着银杏叶漫天翻滚,而是贴着江面慢慢吹过来,把芦苇沙洲上的芦花一缕一缕地撩起来,又轻轻放下。宋荔坐在江堤的石凳上,周渡的轮椅停在她旁边。他的膝盖上盖着她从家里带来的毯子——深灰色的,边角磨出了毛边,是很多年前小姨织的。毯子上的毛线已经洗得发薄了,但每年秋天她都会拿出来用。

夕阳沉下去之后,天空从橙红色慢慢过渡成深紫色,再往上是一片正在变暗的灰蓝。江对岸的城市亮起了灯,远远看去像一串散落在黑色绒布上的碎钻。周渡睡着了。他的头歪在轮椅靠背上,嘴巴微微张着,呼吸平稳而缓慢。宋荔没有叫醒他。她把他的手从轮椅扶手上轻轻拿起来,放在自己膝盖上,两只手覆着他的手背。他的手很大,年轻时能单手抓起篮球,现在指节因为关节炎微微变形,但掌心还是温热的。

她低头看着他无名指上那枚素金指环。戒指被戴了太久,边缘磨得锃亮,靠近掌心的那一面有一道浅浅的划痕——那是他退役后在青训队带孩子们打球时,被篮架上的螺丝刮的。他当时用胶布把戒指缠了好几圈,回家之后她帮他摘下来,用药水擦那道划痕,擦了很久。划痕没有擦掉,但她觉得留着也好。每一道痕迹都是活着的证据。

芦苇沙洲上的芦花在暮色里白得发亮,像一群不肯散去的萤火虫。宋荔望着那片沙洲出神。她想起很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傍晚,她站在这片沙洲上踮起脚亲了他。那时候她十七岁,血小板低得随时可能流血不止,嘴唇干裂起皮,亲上去的时候把血沾在了他的嘴唇上。他尝到了铁锈的味道,但没有退。那是她第一次主动亲一个人。在那之前,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主动靠近任何人——不是因为不想,是因为不敢。一个连鼻血都止不住的人,有什么资格去靠近另一个人的体温?

但周渡没有让她回答这个问题。他只是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管防晒霜,等她从天台上下来。一等就是六十多年。

周渡动了一下,醒了。他花了几秒钟才认出自己在哪里,然后转过头看她。他的视力已经不如从前,傍晚的光线又暗,他只能模糊地看到她白色的头发和红色的眼睛——那两点红色是他这辈子最熟悉的颜色,比任何颜色都更深,更亮,更不会褪色。

“几点了?”他的声音沙哑。

“快七点了。”宋荔把他的手放回轮椅扶手上,“你睡了好一会儿。”

“又睡着了。我最近老睡着。”

“很正常。九十一岁的人,随时随地睡着是正常的。”

“你不也七十八了,你怎么不睡着。”

“因为我比你年轻。十三岁的差距到老了还是管用的。”

周渡笑了一下,声音很轻,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他伸手去摸她的脸,手指碰到她的颧骨——她的皮肤上也有皱纹了,但比同龄人少得多。秦川说那是因为她年轻时长年吃免疫抑制剂,皮肤代谢比别人慢,老得也慢。“你老了还是好看。”他说。

宋荔没有回答,只是把他的手指握在手心里。她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不是在说她的脸——他是在说,六十多年了,每天醒来看到她,还是觉得好看。从她在天台上蹲着被风吹成一只白色塑料袋开始,到剃光头发头皮青一块紫一块地躺在ICU里,到穿着红裙子在球馆最后一排扶着椅背站起来,到穿着白大褂在门诊室里给年轻的病人讲解移植方案,到现在白发苍苍手腕上戴着“回家”两个字坐在江堤上。每一个版本的她,他都见过。每一个版本,他都觉得好看。

“周渡。”

“嗯?”

“你今天有没有想起什么以前的事?你最近老在梦里说以前的事。”

周渡沉默了一会儿。他的手指在她掌心里微微蜷起来,然后松开。“想起我第一次去你病房那天。你从住院部跑出来,蹲在门口台阶上,穿着白色卫衣,帽子拉得很低。我坐出租车到的时候,你站起来,跟我说——你生了什么病不能告诉我。然后你抓着我的袖口,把额头抵在我胸口上,说你累了。那是你第一次主动碰我。不是摸头,不是亲,是抓袖口。你的手指凉得像刚从冰水里捞出来的,隔着布料我都能感觉到。”

“那时候我的血红蛋白只有六点几。”宋荔说,“输血输到一半跑出来的。回去被护士长骂了一顿。”

“你活该被骂。”

“我知道。但我没后悔。”

周渡把她的手拉起来,放在自己膝盖上。他的膝盖上盖着毯子,毯子下面是那道长长的旧疤,从膝盖骨一直延伸到胫骨。那是他职业生涯最后一次重伤留下的——髌腱断裂,手术做了将近四个小时。当时秦川在手术室外面站了全程,出来之后在伤病报告上写了一行字:“髌腱吻合术完成,修复顺利。但术后康复至少需要六个月。”他在病床上躺了两个月,宋荔每天下班之后来医院,带着保温杯和笔记本电脑。保温杯里是红枣水,电脑里是她没改完的论文。她坐在陪护椅上,一边改论文一边陪他复健。那时候她已经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员了,时间很紧,但她每天都会来。不是因为欠他什么,是因为她知道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是什么感觉。她躺过太多次了。

“我也没后悔。”周渡说,“任何事都没后悔过。递防晒霜不后悔,每天在你病房外面站着不后悔,选南方俱乐部不后悔,等了十年不后悔。膝盖伤了也不后悔——因为伤了之后你每天来医院陪我,那段时间我每天都盼着下午四点钟。因为四点你下班,三点五十我就开始看门。”

宋荔垂下眼睛。她想起那些下午,她推门进来的时候他躺在病床上,左腿吊在牵引架上,手里拿着手机。手机壳上贴着便利贴,是她前几天写的——“膝盖会好的。不好也没关系,我扶你。”她把便利贴从手机壳上揭下来,重新写了一张贴上去:“今天红枣水放了冰糖。少放的。血糖。”

“周渡。”她忽然开口,声音很轻,“你觉不觉得,我们在一起太久了。久到我有时候觉得你不是你,而是我的一部分。就像我的左臂或者右眼。”

“像你的白细胞。”

“对。像我的白细胞。”

“你以前说过,我的作用是煮红枣水。”

“那时候是那时候。现在是现在。”她把他的手翻过来,掌心朝上,用拇指按着他掌心里那颗老茧——那是投篮投了几十年留下的。茧子被磨平了很多次,又长出来,磨平了又长,最后变成了一层厚厚的、均匀的角质,和皮肤融为一体。“现在你是我身体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是比喻。你的步数影响了我的步数,你的心率影响了我的心率,你站在罚球线上的时候我在场边也会屏住呼吸。陆知行说这叫‘情感关联系数’,沈彻说是‘心理生理耦合效应’,秦川说这俩词是一个意思,就是——你俩分不开了。”

周渡低头看着她的手指在他掌心里画圈。她的指甲剪得很短,边缘整齐,是实验室里戴惯了手套的手。“我们还有多久?”他问,声音很轻,像是在问一个他不确定自己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宋荔抬起头看着他。他的眼睛在暮色里显得很浑浊,但瞳孔深处还是有一点光——那点光她从十七岁看到七十八岁,从来没有熄灭过。她想了想,回答的方式和六十年前在病房里回答“你生的什么病”时一模一样——冷静、客观、不带任何情绪的渲染。但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我不知道。但陆知行在最后那篇论文里写过——我的嵌合率已经稳定了六十一年。调节性T细胞比例比正常范围高,但功能完全正常。他说这个状态理论上可以维持到寿命终点。换句话说,我的寿命终点不是由骨髓决定的。”

“那是由什么决定的?”

“由概率。由命运。由基因里我还没搞清楚的那些东西。”她把他的手放回毯子上,然后站起来,走到轮椅后面,握住把手,“但有一件事我很清楚——陆知行给我做过的所有预测模型里,从来没有预测到我会活到今天。所有的曲线、所有的概率、所有的显著性检验,在六十一年面前都不算数。所以我不再预测了。我只知道今天我还在。你也在。这就够了。”

她把轮椅转了个方向,开始沿着江堤慢慢往回推。轮椅的轮子在石板路上碾过,发出规律而柔和的声响,和远处江水拍岸的声音混在一起。她走得很慢,每走一步左膝都会轻微刺痛——那是她七十八岁的膝盖在抗议。但她的手很稳。推了他一辈子轮椅,从来没有让轮椅失控过。

“宋荔。”周渡的声音从轮椅里传出来,闷闷的,被风吹散了一半。

“嗯?”

“我不急。我就是想让你知道——我这辈子最怕的不是死。是有一天我醒过来,不记得你长什么样了。”

宋荔停下脚步。她把轮椅转过来,走到他面前蹲下。她握住他的手,低头在他掌心落了一个吻。位置正好是那颗老茧的正中央。“你不会忘的。你每天都看着我。看了六十多年。就算有一天你真的忘了——我还在。我会告诉你,你是谁,我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走了多远。我会把所有的故事重新讲一遍。从天台上开始,到今天的江堤上结束。然后再从头开始讲。一直讲到你记起来为止。”

周渡看着她。暮色里她的脸已经很模糊了,只能看到白色的头发和红色的眼睛。但那两点红色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清晰的东西——比任何路标都更清楚,比任何星光都更稳定。他伸手去摸她的脸,手指碰到的皮肤是温热的。他笑了,虎牙露出来。“那你要讲很久。”

“我有时间。一辈子不够,就用下辈子。”她把他的手放回毯子上,站起来,重新握住轮椅把手,继续往前走。

路灯亮起来了。橘黄色的光在江堤上铺开,把他们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远处第四中学的晚自习铃声响了,隐隐约约地从江对岸飘过来。银杏树在路灯下安静地站着,满树金黄色的叶子在夜风里轻轻摇晃,像无数只小小的手掌在无声地鼓掌。轮椅的轮子继续往前滚,咕噜咕噜地,一直响到巷子尽头。第十七章

陆知行的分子生物学笔记本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需要四十七分钟。宋荔知道这个精确的数字,不是因为她计过时,而是因为陆知行在笔记本扉页上写过——“建议阅读时长:45-50分钟”。她翻完最后一页的时候,窗外的银杏叶已经黄了一半。九月了。

她坐在高三七班靠窗的位置上,面前摊着的不再是陆知行的笔记,而是她自己的笔记本。封面上是她自己写的标签——“遗传学专题整理”,字迹比一年前有力得多,横平竖直,不再像在纸上画波浪线。她用了整个暑假把陆知行的三册手抄笔记誊写了一遍,不是照抄——她把每一章的内容拆开,重新按自己的逻辑排列,在空白处补充了她能找到的所有延伸阅读材料。主治医师说她不能长时间看屏幕,她就去学校图书馆翻纸质文献。《遗传学》期刊合订本从九十年代排到现在,她一本一本地翻,找到有用的就用手机拍下来,打印出来贴在本子上。陆知行看到她这本笔记的时候沉默了整整十秒钟——对别人来说十秒钟不算什么,但对陆知行来说,十秒钟的沉默大概相当于普通人的十分钟惊叹。

“你的逻辑框架,”他最后说,“比我原来的更清晰。”

宋荔当时正在整理笔袋,听到这句话之后把笔袋拉链拉上,抬头看他。“你这是在夸我?”

“是的。”

“那你学会夸人了。”

“我没有学会。我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陆知行把她的笔记本翻到其中一页,指着她在空白处写的一行批注,“这里——你写‘该假说目前缺乏大规模临床数据支持’。这是正确的质疑。我在原始笔记里没有提这一点。”

“因为你的笔记是给我一个人看的。你知道我会自己去查。”

“对。”陆知行把笔记本合上还给她,“我知道。”

开学已经两周了。高四——不对,现在叫高三复读班。宋荔去年休学一年,错过了高考,学校把她安排在复读班,和应届的高三学生一起上课。她的同班同学大多比她小一岁,看她的眼神带着一种好奇的敬畏——白头发、红眼睛、休学一年差点死掉又活着回来的学姐。没有人叫她的外号了。外号“白兔”在她离开的这一年里自然消亡了,像一种被时间免疫系统清除掉的旧病毒。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更正式、更疏远的称呼——“宋荔学姐”。她每次听到这个称呼都会点点头,不多说。

复读班的学习节奏比正常高三更紧张。教室后面贴着一张倒计时牌,每天由值日生更新,今天是“距离高考还有268天”。班主任每天早自习之前都会站在讲台上重复同一句话:“你们是复读班,不是应届班。你们没有退路了。”宋荔每次听到这句话都会低下头继续看书。她不是没有退路——她的退路在一年前就已经走完了。最坏的退路是死亡。她没有死,那剩下的路就都是前进。

她的身体状态在持续改善。八月做了一次全面的骨髓检查,嵌合率仍然是百分之九十七以上,血常规各项指标继续向正常范围靠拢——血小板已经突破了十万,血红蛋白突破了一百一,白细胞稳定在四点五。主治医师把化验单看了一遍,然后做了一件他从来不轻易做的事:把她免疫抑制剂的剂量再减了三分之一。“如果这个趋势保持到年底,”他说,“明年春天可以尝试停药观察。”

停药。这两个字宋荔想了很久。不是治愈——再生障碍性贫血和骨髓移植都不是可以被“治愈”的疾病,移植后的排异风险终身存在,她的免疫系统可能永远都会有一些奇怪的脾气。但停药意味着她的身体和供者细胞之间终于达成了某种和平协议,不再需要靠药物来压制。意味着她可以不用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吞一把药片。意味着她可以去更远的地方。

她那天走出诊室之后给小姨打了个电话。“小姨,医生说春天可以尝试停药。”小姨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她说:“你妈停药的那年春天,怀了你。”宋荔攥着手机的手指收紧了一下。她从来没有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想过——妈妈的停药和她自己的出生在同一个季节。她站在医院门口的银杏树下,仰头看着满树的绿叶,没有说话。

九月的第三周,周渡回到了省队。亚青赛之后U19国家队解散了,所有球员各回各队。他在最后一场比赛中的表现被多个职业俱乐部的球探看中,有两家已经通过官方渠道向C省青年队询问了他的合同情况。主教练把他叫到办公室,桌上摊着两份传真。

“一份是北方的,一份是南方的。都是甲级联赛俱乐部。”主教练把哨子放在桌上,看着周渡,“他们想要你明年满十八岁之后以青年球员身份签约。你有两个月时间考虑。北方那家给的钱多,但竞争更激烈。南方那家球队实力更强,但你在他们的位置上可能会有更长的替补期。”

周渡没有看传真。他看着主教练,问了一个跟合同完全无关的问题。

“南方的那家,离我老家多远?”

主教练愣了一下。他低头翻了翻资料。“高铁,大概两个小时。你问这个干什么?”

“两个小时够不够每个周末回去一趟?”

主教练沉默了一瞬。然后把传真收起来,靠在椅背上。“周渡,你现在问这种问题太早了。你现在要考虑的是职业发展,是上场时间,是——”

“我知道。”周渡打断了他,“但我答应过她,每个假期都回来。如果我在南方,周末也算假期的话——两个小时够了。”

主教练看了他很久。他执教二十年,见过太多年轻球员在职业选择面前犹豫不决。有的是因为钱,有的是因为怕坐冷板凳,有的是因为不想离开舒适区。但周渡犹豫的原因跟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不是因为不职业——是因为太认真。认真到把一个十七岁在江堤上许的承诺,一直背到了十八岁,背到了职业合同面前。

“你那个女朋友,”主教练把哨子拿起来又放下,“现在身体怎么样了?”

“能跑了。”周渡说,“她在学校操场上跑。已经可以跑一圈了。”

主教练没有再接话。他把两份传真推到周渡面前。“都看看。回去想。不急着答复。”

周渡把传真叠好塞进运动包里。走到门口的时候,主教练又叫住了他。

“周渡。那个女孩——她知道你在为了她把职业生涯的选择都改了吗?”

“不知道。”周渡说,“她要是知道了会说我是笨蛋。”

“那你是不是?”

“是。”周渡笑了一下,“但笨蛋会投篮。”

九月底的一个周六,周渡给宋荔打了一个电话。他站在省队训练基地的室外篮球场上,脚下的水泥地被太阳晒得发烫。九月的阳光仍然很烈,他打着赤膊,浑身是汗,左手腕上那个护腕已经被汗水浸透了,颜色从黑色变成了深灰。

宋荔接电话的时候正在学校图书馆里整理遗传学笔记。她压低声音说了句“等我出去”,然后穿过阅览室,推开图书馆的后门,走进教学楼后面的小花园里。这里以前是旧花房,她高一时经常一个人躲在这里,荒废了很多年之后被学校改成了一个小型的户外阅读区,摆了几条木长椅和一张石桌。九月末的花园里没有人,桂花开了满树,甜腻的香气浓得几乎能把人熏晕。

“好了。”她在石桌旁边坐下来,“你说。”

“我收到了两份职业合同。”周渡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北方一份,南方一份。北方给的钱多,南方离家近。”

“哪个对你打球更好?”

“南方。”

“那你去南方。”宋荔说,没有犹豫。

“你不问我为什么选南方?”

“不需要问。你说南方对你打球更好。那就去南方。”

周渡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他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的球鞋——这双是新发的队鞋,不是那双绣着“S+L”的定制款。那双已经磨坏了,鞋底的花纹磨平了,鞋面上的白色皮革蹭出了一道道灰色的划痕。他把那双鞋刷干净放在宿舍床底下,没有扔。

“如果我说南方离你更近,两个小时就能回来——”他开口。

“那是附加价值。”宋荔打断他,“不是主要理由。”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说了‘南方对你打球更好’。这句话你先说的。如果你先说的是离家近,那就不是附加价值。但你先说了打球。”宋荔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平平的,但每个字的顺序都分毫不差,“周渡,我认识你快一年半了。你说话的习惯我背得出来。”

周渡靠在篮球架上,仰头看着天空。九月的天空蓝得很浓,云朵被风吹成一丝一丝的薄纱。他忽然想笑,但忍住了。

“那我说实话。我想选南方,因为离你近。两个小时高铁,周末可以回来看你。打球好是附加理由。”

“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宋荔说,声音里没有生气的成分。

“跟你学的。你也不听话。”

宋荔把手机换到另一只手上,另一只手翻开了面前的笔记本。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字迹里,有一页的边角画了一个小小的篮球,是她前几天无聊的时候画的。画得很丑,篮球不像篮球,像个长了痘的橘子。她用手指摸了摸那个橘子篮球的轮廓,然后对着手机说:“那就去南方。附加价值也是价值。”

“宋荔。”

“嗯?”

“明年你高考完,我在南方等你。”

宋荔没有回答。她把笔记本合上,站起来走到桂花树下面。桂花落了她一肩,细密的金黄色花瓣粘在她白色的头发上,远远看去像撒了一层碎金。她伸手接住几朵正在飘落的桂花,花瓣在她掌心里轻得几乎没有重量。

“等我高考完,”她说,“我可能会考到南方去。”

“生物系?”

“生物系。遗传学。”

“那就更近了。”

“嗯。”她把桂花放在石桌上,看着花瓣在微风中轻轻滚动,“更近了。”

十月下旬的一个傍晚,宋荔在学校的操场上完成了人生中第一个完整的一千米慢跑。

不是走,是跑。从头到尾,中间没有停下来走一步。她的运动鞋踩在塑胶跑道上发出有节奏的嗒嗒声,她的呼吸从一开始的急促慢慢变得平稳,她的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地跳动——那是新的骨髓造出的红细胞在血管里运输氧气,是新的血小板在随时准备堵住任何可能的微小出血,是新的白细胞在替她警戒着这个世界。她跑到终点的时候弯下腰撑着膝盖喘气,夕阳从操场尽头的梧桐树后面漏过来,把她的白色头发染成了暖橙色。她低头看着脚下的塑胶跑道,红色的跑道在她眼里比任何风景都好看。

她掏出手机,打开微信步数。今日步数:六千七百步。她把截图发给了陆知行。

陆知行秒回:“收到。已录入。今日步数为移植后最高值。备注:你说可以慢跑了,现在是真跑了。”

她又把截图发给了周渡。

周渡的回复在十秒钟后到达,没有文字,只有一个表情包——一个简笔画的兔子在绕圈跑,四条腿甩成四个白色的轮子。她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这种表情包,大概率是自己画的,因为他画兔子的水平从她认识他开始就没进步过。

她对着屏幕笑了一下。然后她走到操场旁边的长椅上坐下来,拧开保温杯喝了一口水。保温杯还是那个粉色的兔子杯,杯盖上的便利贴已经换了一张新的。上面写的是:“当你看到这张纸的时候,你已经跑了很久了。再跑一会儿。”

这张便利贴是她自己写给自己的。周渡不知道,陆知行不知道,小姨也不知道。她开始学会给自己留便利贴了——不是因为她需要鼓励,而是因为她发现,被人在乎的感觉很好,而在那个在乎的人不在身边的时候,她自己也可以临时充当那个人。

她喝完水,拧好杯盖,站起来继续跑。

十一月,银杏叶黄透了。

第四中学的操场边上有一排银杏树,树龄不大,但每棵树都长得很直。十一月的风吹过来的时候,金黄色的叶片像一把把微型扇子从枝头旋落,铺满了半个跑道。学校没有让人扫——大概是觉得好看,或者单纯是没人愿意在秋风里跟落叶作对。宋荔每天下午在操场上慢跑的时候都会踩到那些落叶,干燥的叶片在鞋底碎裂,发出细碎的咔嚓声。

她已经可以跑两千米了。速度不快,大概七分钟一公里的配速,对正常的高中生来说这个速度几乎不算跑步。但对她来说,每一步都是她一年前扶着输液架在走廊里挪动的十倍距离。她的体重从最低的七十一斤涨到了九十二斤,手腕上终于摸不到骨头尖锐的棱角了。她的头发长到了肩胛骨以下,小姨每天早上给她梳头的时候梳子上不再缠着断发。她把抽屉里那六十三个白色发团拿出来数了一遍,放回去,又把最近几个月攒的新头发团拿出来对比——新的发团很小,只有不到十个,都是洗头时正常脱落的。她把新旧发团分别放进两个透明塑料袋里,在袋子上贴了标签:“2023年(病期)”“2024年(恢复期)”。这是她跟陆知行学的。

十一月的第二个周末,人民医院血液科打来电话,通知她去做一年一度的骨穿复查。骨穿——骨髓穿刺——是她最熟悉的检查之一。她在过去两年里做过多少次骨穿她已经不数了,每一次都是趴在治疗床上,后背消毒,局部麻醉,然后一根粗长的穿刺针旋转着钻进髂后上嵴,抽出半管暗红色的骨髓液。麻醉只能麻掉皮肤和皮下组织,骨头内部的疼痛是麻不到的——那是一种无法描述的钝痛,像有人在用一把没开刃的螺丝刀在你的骨头上缓慢地钻洞。

她躺在治疗床上的时候,主治医师把穿刺针准备好,铺巾消毒。小姨站在门外,隔着玻璃窗看着她的背影。宋荔把脸埋在治疗床的垫子里,闭着眼睛,深呼吸。穿刺针钻进去的那一瞬间,她的手指攥紧了床单,指甲发白,但没有出声。几秒钟之后,疼痛从锋利的钻痛变成了一种钝钝的胀痛——骨髓液正在被抽出来。她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着墙上贴着的血液科宣传画,上面写着“关注血液健康”六个大字,配了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卡通血滴图。

“好了。”主治医师把穿刺针拔出来,用纱布按住穿刺点,“按压十分钟。”

宋荔翻过身来,自己按住纱布。她的额头上一层细密的冷汗,在日光灯下闪着光。她的手指在微微发抖,但脸色没有变。主治医师看着她,忽然想起一年多前,这个女孩第一次来做骨穿的时候,全程一声不吭,做完之后说了句“不疼”。那是谎话。现在她还是不吭声,但她已经不再说“不疼”了。她不骗人了。

“你现在的骨髓液,比去年清亮了很多。”主治医师把标本管举到灯光下看了看,“去年抽出来的时候是稀薄的淡红色,几乎看不到骨髓颗粒。现在是深红色的,颗粒很明显。你的骨髓,真的活回来了。”

宋荔看着那管暗红色的液体。那是从她自己的骨头里抽出来的,是陆知行的造血干细胞在她体内重新构建的骨髓造出来的血液。她的血液不是她自己的,是她和另一个人共同的。她的身体里住着两个人的细胞,两颗心脏隔着胸骨和肋骨在不同的人身上跳动,但造出来的血液是同一套基因。

“医生,我想把这次的骨髓液留一点样本。”

“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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