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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破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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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确认不是做梦。”

季雨揉着胳膊,龇牙咧嘴,但她的眼睛里全是光。

小也从鼓凳上跳下来,蹦到沈棠面前:“我们要录专辑了!我们要录专辑了!”

“还没答应。”沈棠说。

“为什么不答应?”小也瞪大眼睛,“这有什么好考虑的?”

沈棠没有回答。她看向林栖。

林栖知道沈棠在想什么。

不是这件事不好。是太好了。好到不真实。好到让人害怕。

林栖想起在康宁的时候,有一次医生跟她说,她的情况在好转,也许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她没有高兴,她哭了。因为她在康宁待了太久,已经忘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她害怕出去,害怕那些不认识她的人,害怕那些知道她的过去之后会怎么看她。

有时候,好的事情比坏的事情更让人害怕。因为坏的事情你知道怎么面对——你已经面对过很多次了。但好的事情是陌生的,你不知道它会不会突然消失,不知道它消失的时候你会不会比从来没有过它的时候更痛苦。

“我想答应。”林栖说。

沈棠看着她。

“我知道你在怕什么,”林栖说,“但如果我们不答应,我们就永远不会知道答应了会发生什么。”

沈棠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笑了。不是那种挣扎过后才挤出来的笑,而是一种很自然的、从心里长出来的笑。

“好。”她说,“我们答应。”

当天晚上,沈棠给程远发了消息。

她说:我们想好了。我们录。

程远秒回了一个字:好。

然后又回了一条:明天我去群夜,跟你们签一个意向协议。不是正式合同,是让彼此都安心的东西。

沈棠把手机放在桌上,看着屏幕上的那行字。

“明天签意向协议。”她说。

“什么是意向协议?”季雨问。

“就是——让我们安心的东西。”

季雨点了点头,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那天晚上,林栖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方恬还没睡,在床上刷手机。

“你今天回来得晚。”方恬说。

“嗯。”

“乐队的事?”

“嗯。”林栖停顿了一下,“有人想帮我们录专辑。”

方恬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手机差点飞出去。

“什么?!”

“一个独立厂牌,叫噪音实验室。”林栖把贝斯放下,坐到椅子上,“今天来了群夜,听了我们排练,说要帮我们录专辑。”

“卧槽!”方恬的声音大到隔壁宿舍都能听见,“卧槽卧槽卧槽!”

林栖被她喊得有点想笑。

“你不高兴吗?”方恬看到她嘴角的弧度,“你在笑!你居然在笑!”

“我没笑。”

“你笑了!”方恬从床上跳下来,跑到林栖面前,双手捧着她的脸,“再笑一个让我看看。”

林栖把她的手扒开,但嘴角的弧度没有消失。

方恬看着她,眼眶忽然红了。

“你知道吗,”方恬说,“我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看到你笑。”

林栖愣了一下。

她想否认,但她知道方恬说的是真的。她确实不笑。不是因为她不高兴,是因为她忘了怎么笑。在康宁的那八个月里,没有人笑。不,偶尔有人笑——但那是那种不对的笑,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笑。

她已经很久没有因为开心而笑了。

“你以后要多笑。”方恬松开她的脸,回到自己床上,“你笑起来还挺好看的。”

林栖没有回答。

但她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的时候,嘴角还是翘着的。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

原来笑是这种感觉。

嘴角往上,脸颊的肌肉收紧,眼角微微弯起来。

像一把锁被打开的声音。

意向协议的签订比林栖想象的要简单。

程远带来了一份两页纸的文件,上面写着:“噪音实验室”将协助“残鸟”乐队录制第一张专辑,预计录制5-8首原创歌曲,录制费用由噪音实验室承担。专辑发行后,收益双方各占50%。版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沈棠一条一条地看,看到第三遍的时候,季雨已经不耐烦了。

“你到底在看什么?”

“看有没有坑。”

“有坑吗?”

“好像没有。”

“那不就结了。”季雨把笔塞到沈棠手里,“签。”

沈棠看了季雨一眼,然后签了自己的名字。

然后是季雨。然后是小也。然后是阿桐。

最后是林栖。

她握着笔,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林栖。两个字,横平竖直,像她弹的贝斯一样稳。

程远把协议收好,放进双肩包。

“从今天开始,”他说,“你们是我的乐队了。”

“不是‘你的’。”沈棠说。

程远看着她,笑了。

“对,不是我的。是你们的。我只是帮你们把声音传出去。”

他开始说他的计划:先录三首歌,发一张EP(迷你专辑),在网易云、QQ音乐、Spotify等平台上架。如果反响好,再录剩下的几首,凑成一张完整的专辑。

“EP的名字想好了吗?”程远问。

沈棠想了想,说:“裂缝。”

“裂缝?”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裂缝。”沈棠说,“歌也是从裂缝里长出来的。所以专辑就叫裂缝。”

程远沉默了两秒,然后点了点头。

“好。就叫裂缝。”

录EP的安排比录《残鸟》那首歌要正式得多。

程远找了一间真正的录音棚,在市中心的写字楼里,有专业的隔音设备、调音台和录音师。价格比老陈的“耳朵”贵了三倍,但程远说他来付,让她们只管好好录。

这次要录三首歌。

第一首是《残鸟》,已经录过了,但程远说想重新录一版,用更好的设备,更好的混音。

第二首是沈棠新写的那首,名字还没定,沈棠说叫“名字”,因为歌词第一句是“我有一个名字,不是我选的名字”。季雨说太抽象了,小也说挺好的,阿桐没说话,林栖投了沈棠的票。三比一,名字叫《名字》。

第三首是一首还没写完的歌。沈棠说她脑子里有一个旋律,但不知道该怎么填词。她把那个旋律哼给所有人听,哼完之后,季雨说了一句话:“这首让我写词。”

沈棠看着她。

“你确定?”

“确定。”季雨说,“你们的词都太温柔了,我要写点不一样的。”

季雨说的“不一样”是什么,林栖过了三天才知道。

那天下午,季雨冲进排练室,手里攥着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她把纸拍在沈棠面前,说:“写完了。”

沈棠拿起来看。

她看了大概十秒钟,然后抬起头看着季雨。

“你写的这是……”

“歌词。”季雨说。

“我知道是歌词。但你在写什么?”

季雨把纸抢回去,念出声来:

“他们把脏水泼在我身上,说这是洗澡。

他们把笼子摆在我面前,说这是家。

他们把我的嘴缝上,说这是礼貌。

然后问我为什么不说话。”

她念完之后,排练室里安静了几秒。

小也轻轻说了一句:“好狠。”

“狠就对了。”季雨说,“我就是狠的。”

沈棠想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话。

“副歌部分,我有个建议。”

“什么?”

“副歌不要写太多字。就写四个字。”

“哪四个字?”

沈棠看着她。

“我还活着。”

季雨愣了两秒,然后笑了。

“好。就这四个字。”

录音的日子定在了两个星期后。

这两周里,残鸟像被拧紧了的发条,每天都在排练,每天都在修改,每天都在把三首歌拆成零件再重新组装。有时候沈棠会对一个音符反复修改十几遍,有时候季雨会因为一个字的发音跟所有人吵起来。

“这个字不该这么唱。”季雨站在舞台上,手里攥着麦克风,脸涨得通红,“它应该更——更——”

“更什么?”沈棠问。

“更脏。”

沈棠想了想,然后说:“那你唱给我听。”

季雨深吸了一口气,唱了那个字。

她把那个字唱得很重,重到像是在骂人。声音从麦克风里涌出来,撞在排练室的墙壁上,弹回来,带着一种刺耳的、让人不舒服的质感。

但那种不舒服是对的。

因为这首歌说的就是不舒服。

沈棠听完,沉默了三秒,然后说:“录的时候就这么唱。”

季雨笑了,露出了牙齿。

“我就说吧。”她说。

录EP那天,林栖起了个大早。

她换了一件干净的黑T恤,把贝斯擦了一遍,琴弦换了新的。新弦的声音比旧弦亮,亮到有点刺耳。她弹了几下,觉得不太习惯,但她知道录音师会喜欢新弦的声音。

方恬还在睡觉,但她迷迷糊糊地嘟囔了一句:“加油。”

林栖没有回答,但她在心里说了一声:谢谢。

录音棚在市中心的一栋写字楼的22层。林栖走出电梯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落地窗,外面是整个城市的天际线。她站在窗前看了几秒,然后被季雨拉走了。

“看什么看,以后有的是时间看。”

“以后?”

“对。以后我们火了,会在更高的楼里录音。”季雨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不像在开玩笑。

录音棚比老陈的“耳朵”大了五倍。控制室里有一整面墙的音响设备,按钮和旋钮多到让人头晕。录音室更大,大到可以同时容纳五个人的所有乐器。

“这次可以一起录。”录音师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姓顾,留着山羊胡,穿着一件黑色的马甲,“不需要分开录。你们怎么排练的,就怎么录。”

“真的?”小也的声音很兴奋。

“真的。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

“从头到尾,不要停。”老顾看着她们,“我要的不是完美的音准,不是精准的节拍。我要的是你们在一起的那个声音。”

五个人走进录音室,戴上耳机。

林栖隔着玻璃看到控制室里的老顾坐在调音台前,程远站在他身后,双手插在口袋里。老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坐在角落里,端着一杯茶。

都是熟人。

林栖深吸了一口气,把手指搭上琴弦。

耳机里传来老顾的声音:“准备好了吗?”

沈棠看着其他四个人。

每个人都在点头。

“开始。”老顾说。

录音室里响起了节拍器的声音,咔咔咔咔,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在运转。

然后小也的鼓声打破了节拍器的机械感。她的鼓声是活的,有呼吸的,每一下都不完全一样,但每一下都是对的。

阿桐的吉他进来了。她的声音比以前更松弛了,有一些音符故意弹得黏黏糊糊的,像在泥里打滚。那是老陈上次给她的建议——不要弹得太干净。

贝斯进去了。

然后沈棠的声音。

林栖在弹贝斯的时候,听到耳机里传来其他四个人的声音。它们不是分开的,而是缠在一起的,像五条不同颜色的线被拧成了一根绳子。每一根线都在振动,都在呼吸,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发出声音。但它们在一起的时候,那个声音比任何单独的声音都要大。

不是音量的大。

是存在的大。

《残鸟》录了三遍。老顾选了第二遍。

《名字》录了五遍。沈棠在第三遍的时候唱错了一个字,把“不是我叫这个名字”唱成了“不是我选这个名字”。老顾说:“这一遍留下来。唱错的比唱对的好。”

季雨写词的那首歌叫《我还活着》。录的时候,季雨坚持要用沈棠的人声,不要她自己的。

“这是你的歌。”沈棠说。

“歌词是我写的,但它是你的。”季雨说,“因为你在替我唱。”

沈棠看了她很久,然后点了点头。

她在录音室里录《我还活着》的时候,唱到副歌的那四个字,声音像碎了。

我还活着

四个字,每一个字都在发抖。

但她唱完了。

唱完之后,她摘下耳机,走出录音室,看到季雨站在控制室里,眼泪流了满脸。

“怎么了?”沈棠问。

“没什么。”季雨用手背擦了一下脸,“沙子进眼睛了。”

这是在22楼的录音棚里。没有沙子。

但没有人说破。

EP录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五个人站在写字楼的大厅里,透过落地窗看着外面的城市夜景。万家灯火,像星星掉在了地上。

“接下来呢?”小也问。

“等混音。”沈棠说。

“然后呢?”

“然后发行。”

“然后呢?”

沈棠看着她,笑了。

“然后,我们就是有一张EP的乐队了。”

小也想了想,好像觉得这个答案不够具体,但她没有继续问。

也许不需要问。

因为接下来的事情,没有人知道。

但她们可以一起走。

林栖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玻璃上映出的五个人的影子。

她们站在一起,肩膀挨着肩膀,像五棵长在同一片土地上的树。根系在地下缠在一起,地面上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生长。

有的高,有的矮,有的粗,有的细。

但它们在一起。

风来了,它们一起摇晃。

雨来了,它们一起淋湿。

天晴了,它们一起晒太阳。

林栖把手插进口袋,转过身。

“走吧。”她说。

“去哪?”季雨问。

“回去。明天还要排练。”

季雨笑了。

“对,”她说,“明天还要排练。”

五个人走出写字楼,走进了夜色里。

城市的灯光在她们身后亮着,像一千只眼睛,像一万颗星星。

但她们没有回头。

因为她们在往前走。

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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