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死鬼,就是嘴甜,当初也不见你这么讨人欢喜。”那美少年方才还在嗔怒,听了成耳的夸奖马上便喜笑颜开。
“哥,你在这儿干嘛呢?”覃轩见成耳许久不回来,生怕他在李府出了什么意外,所以也寻了个借口离了席,“哇!这位兄台如何称呼?真是……真是……好美!”覃轩觉得自己虽然饱读诗书,但见到这个少年,也只能用“美”来形容了。
“哈哈,哪里冒出来的傻小子,这么会说话,真是讨姐姐欢心。”
“啊,原来姐姐是姐姐啊?怪不得这么美。”
“废话,姐姐又不是公的,难不成还能是哥哥,你个傻里傻气的呆子。”
“小媚,人是不说公母的,我们只说男女。”成耳摇摇头,真是拿这狐仙没办法。
“小媚,好好听的名字,哥,你怎么认识这么貌美如花的姐姐的?”覃轩一脸痴相地看着狐仙的样子让成耳觉得好丢人,真想假装不认识这个呆子,“说来话长,不说也罢。”
“什么不说也罢,什么说来话长?为什么不说,他不说我说,很久很久以前,我救了他,他欠了我情,但是后来他跑了。看到这把扇子没?这就是他给我的。”
“我没有给你吧。”成耳一脸尴尬。
“敢说你没有给我,你当初有没有说过‘这扇子不要了,给你了’这句话。”
“我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原来这把扇子还真的有一段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也就是在东汉,那时候交趾还不是一个国,而只是交州的一个郡。
成耳,也就是刘子玉,算起来是光武帝刘秀的曾孙,他的祖父是光武帝的庶出之子,光武帝对其不甚看中,因此在建国后,光武帝便将这个不受喜爱的儿子封到了岭南地区。
岭南为百越之地,指的是越成岭、都庞岭、萌渚岭、骑田岭和大庾岭五岭之南,自古便是百越族居住之地,在中原人眼中,就是一块化外之地、瘴疠之乡,还属于刀耕火种、人畜不蕃汉族人的地方。
刘子玉的曾祖虽属皇族受封于此,但举家迁往蛮荒之地,所吃的苦头可想而知。
不过这一大家子一路上也得到了许多民风淳朴的南越族人的帮助,因此顺利在岭南安了家。
也正因为存了感激之情,刘子玉之祖在安定下来之后,便做起了善事,修水利,建学堂,将中原许多文明广泛传播起来。
刘家站稳脚跟后不久,交趾地区的占族人起事反抗,朝廷下令镇压,刘子玉的父亲便亲自挂帅上了战场。
占族人的力量虽弱,但也断断续续地反抗了很多年。刘子玉从小跟在父亲身边,从十二岁起便跟着父亲上了战场,当然一开始是在后方跟随父亲指派的将领学习骑射之术、兵家之计,后来本事渐长,父亲便让他跟在后面上了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