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也不会一个人走太久。在混沌出逃的第七天晚上,沈知白走到了一个叫“芙蓉镇”的地方——不是湖南的那个芙蓉镇,而是东南沿海某省的一个偏远小镇,在地图上只有一个小圆圈,连名字都差点被漏掉。
镇子不大,一条主街从南到北,走完不用十分钟。但沈知白走进镇子的时候,感觉到了不对劲——太安静了。不是夜晚的那种安静,而是那种“人不在这里”的安静。家家户户都亮着灯,但没有人声,没有电视声,没有炒菜声,没有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连狗叫声都没有。
他推开第一户人家的门,门没锁。
堂屋里坐着一家三口——父母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他们坐在饭桌前,桌上摆着三副碗筷,饭菜已经凉了,菜叶上结了一层薄薄的油膜。三个人都睁着眼睛,看着前方,眼珠子一动不动,像三尊蜡像。
沈知白走过去,伸手探了探男人的鼻息。有呼吸,很平稳,但对外界没有任何反应。他又翻了翻男人的眼皮——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但瞳孔深处有一个极小的、几乎看不见的亮点,像一颗针尖大小的星星,嵌在瞳孔的最中心。
他见过这个。在师父的笔记里。
“星魄。”他低声说。
“星魄”不是异兽,不是邪祟,而是一种状态——人的魂魄被某个极大的、极强的存在所吸引,魂魄离体,去“朝拜”那个存在。被“星魄”的人不会死,但也不会醒,他们会一直保持着被抽离时的状态,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直到那个吸引他们魂魄的存在消失,或者离他们足够远。
镇子里三十六户人家,一百四十七口人,全部被“星魄”了。
沈知白走到镇子中央的老槐树下——和赵家村一样,每个镇子都有一棵老槐树。槐树的树干上刻着一行字,不是用刀刻的,是用指甲刻的,笔迹歪歪斜斜,和翠翠在柴房墙上刻的字如出一辙。
“她来了。”
她?混沌不是“她”。混沌没有性别,没有形态,不是“他”也不是“她”。那这个“她”是谁?
沈知白想起了那双金色的眼睛,想起了平安镇汽车站外山梁上那个穿黑色风衣的女人。那个有着金色眼睛、冰冷气质、像从另一个世界走来的人。
是她吗?
他掏出铜钱,铜钱的温度已经高到了烫手的程度。混沌就在附近——很近,近到可能就在这个镇子的某个角落里,或者曾经在这个镇子里停留过。
沈知白握紧铜钱,桃木剑在手,一步一步地走向镇子最深处的那栋房子。
房子很旧,青砖灰瓦,门楣上刻着“林宅”二字。门是虚掩的,里面没有灯,但有一股浓烈的檀香味从门缝里飘出来,甜得发腻,甜得让人想吐。
沈知白推开门,走了进去。
堂屋里什么都没有。没有家具,没有神像,没有香炉。但地上画着一个人形的轮廓,是白色的粉末画出来的,像是有人曾经躺在这里,被什么东西带走了,只留下一个印记。
人形轮廓的头部位置,摆着一样东西。
一枚铜钱。
嘉皇通宝。和他袖子里那枚一模一样。
沈知白蹲下身,捡起那枚铜钱,翻过来看背面。同样是畏垒山的图案,同样是阴符刀笔的刻法,但多了一行极小的字,小到要用符文加持的眼睛才能看清:
“林家幼女,甲子年七月初三子时殁,魂归畏垒,永世不醒。”
甲子年。那是一个甲子之前的事。六十年了。而这枚铜钱上的刻痕是崭新的,像是刚刻上去不久。
沈知白把两枚铜钱放在一起,握在手心里。一枚是母亲留下的,一枚是混沌留下的——不,混沌不会留下铜钱,铜钱是玄珠吞噬魂魄后“吐”出来的。这枚新的铜钱,意味着混沌又吞了一个魂魄,就在这个镇子里,就在不久前。
林家幼女。六十年前被吞了魂魄,六十年后又被吐了出来?不,不是吐出来,是混沌把她带走了——把她的魂魄从玄珠里释放出来,装在了一个新的身体里,带着她一起走了。
混沌在收集魂魄。不是吞噬,是“唤醒”。它在把那些被封印在铜钱里的、沉睡了数十上百年的魂魄,一个一个地唤醒,一个一个地装进新的身体里,组成一支——队伍。
沈知白的后背一阵发凉。
他站起身,走出林宅,走出芙蓉镇,走到了镇外的田野上。月光下的稻田一片金黄,稻穗沉甸甸地垂着头,再过半个月就该收割了。但种这些稻子的人,此刻正坐在自家的饭桌前,睁着眼睛,一动不动,魂魄被某个东西吸引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沈知白站在稻田边,望着远方的地平线。东南方向,混沌的气息越来越浓,像暴风雨来临前的闷热,压得人喘不过气。
他把两枚铜钱叠在一起,塞进袖口内侧的小口袋里,和周若棠给他的电话号码紧挨着。一串蓝黑色的数字,两枚暗黄色的铜钱,三种不同的温度,在他心口的位置交汇在一起,像三条从不同方向流来的河,在这个十八岁年轻道士的胸膛里,汇成了一片他不知道名字的海。
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向东走去。
身后,芙蓉镇的灯火在夜色中静静地亮着,像一百四十七双睁着的眼睛,看着他的背影,看着月亮,看着混沌远去的方向,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能说。
混沌出逃的第七天结束。
全国确认的异常事件数量,上升到了九十二起。
七派的代表们还在集贤山庄里争吵。丹鼎派要炼丹,灵宝派要藏书,天心派要玄都印,净明派要赚钱,神霄派要力量,御兽门要异兽。他们在集贤厅里吵了七天七夜,吵得面红耳赤,拍桌子砸板凳,谁也没有迈出山庄一步。
而混沌已经在东南沿海走出了一个曲折的轨迹,像一条在地上爬行的蛇,每经过一个地方,就留下一个被“星魄”的村庄或小镇,带走一个被唤醒的魂魄。
沈知白走在那条轨迹上,每一步都在接近,每一步都在落后。
他需要一个帮手。
不是七派那种互相算计的“帮手”,而是一个能信得过的、能把后背交给他的人。
他在芙蓉镇外的稻田边站了很久,月亮从东边升到了头顶,又从头顶滑向西边。最后他从袖子里摸出那张从电线杆上揭下来的帖子,翻到背面,在空白处写了几行字。写完之后,他把帖子叠成一只纸鹤,对着纸鹤吹了一口气——不是普通的灵气,而是他体内封印符文中的一缕气息。
纸鹤的翅膀扇动了两下,像一个刚学会飞的小鸟,歪歪斜斜地升上了天空,朝着西北方向飞去。
西北方向,是凤栖山的方向。
沈知白看着纸鹤消失在天际,转身继续向东走。
他不知道纸鹤会飞到哪里,会被谁捡到,会不会有人回应。但他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一个人,真的追不上混沌。
他需要那张从电线杆上揭下来的帖子——不,不是帖子,是帖子背后的人。那个在平安镇卫生院三楼,往他手心里写电话号码的人。
周若棠。
他把希望寄托在了一个法医专业的实习生身上。
这是沈知白这辈子做过的最不靠谱的事。但他没有后悔。
因为在他十八年的人生里,周若棠是第一个在知道他是谁、知道他在做什么之后,没有逃跑、没有算计、没有利用他、只是递给他一卷纱布和一管药膏的人。
这样的人,值得他试一次。
月亮西沉,东方发白。
沈知白的身影在晨光中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投在金黄色的稻田上,像一把指向东方的剑。他的新道袍上沾满了露水和尘土,青蓝色变成了灰扑扑的,和他在畏垒山上穿的那件旧袍子没什么区别了。但袖口内侧的小口袋里,那枚母亲留下的铜钱,还在一刻不停地散发着温热。
温热的,像一颗还在跳动的心。
而他自己的心,跳得更快了。不是因为恐惧,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他闻到了——空气中,有一丝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古老而蛮荒的气息,正从东南方向飘来。
那是混沌的气息。
他离它,越来越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