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律师站在原地,手里还举着那份没有递出去的和解协议,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也有些意外。他大概没有想到沈念会这么干脆地拒绝。在他的职业生涯里,大部分人面对和解协议的态度都是“我考虑考虑”,然后回去算账,算出一个数字,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协议。很少有人会连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拒绝。
“沈女士,我建议您至少看一看这份协议的内容——”方律师还想再争取一下。
“不用了。”沈念转过身,朝楼梯走去,“刘叔,送客。”
刘叔从厨房门口走过来,脸上的表情介于“礼貌”和“请滚”之间,用标准的管家语气说了一句:“方律师,请。”
方律师把协议塞回公文包里,拎着包,跟在刘叔身后走向门口。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了下来,转过身,看了一眼蹲在楼梯上的乐乐。乐乐正歪着脑袋看他,耳朵往两边耷拉着,表情无辜又好奇。
方律师看着乐乐,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他转过身,走出了大门。
乐乐蹲在楼梯上,尾巴轻轻地摇了一下。他觉得方律师最后看他的那一眼很有意思——那不是看一条普通狗的眼神,那是看一个“东西”的眼神,一个在这件事里起到了关键作用的、不应该被忽视的“东西”。方律师大概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事情根本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如果没有这条狗,沈念不会找到那张便签,不会在签约仪式上揭发顾衍之,不会被绑架,也不会被救出来。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这条狗。
乐乐想到这里,忍不住有点小得意。但他很快就把这份得意压了下去,因为得意会让狗膨胀,膨胀会让狗犯错,犯错会让狗挨骂。他以前就经常因为得意忘形而拆错东西——比如有一次他以为自己叼的是主人不要的旧报纸,结果叼的是主人刚打印出来的辞职信。
那件事的后果是他被罚了一个星期没有零食吃。一个星期啊,整整七天,一百六十八个小时,一万零八十分钟。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那种痛苦了。
沈念回到楼梯上,弯腰把乐乐抱了起来。乐乐窝在她怀里,脑袋搁在她的肩膀上,闻着她身上淡淡的洗衣液味道,尾巴轻轻地摇着。
“你说他是不是傻?”沈念轻声说,“居然以为我会跟他和解。”
乐乐用舌头舔了舔她的耳朵。他同意沈念的看法,这个方律师确实有点傻。但话说回来,律师也是拿钱办事,方律师的傻不是他自己的傻,是顾衍之的傻。顾衍之大概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不是一个好欺负的、逆来顺受的女人,而是一个被逼到绝境之后反弹起来、比任何人都要坚强的战士。
吃排骨的时候,乐乐的心情已经完全恢复了。
刘叔的排骨炖得恰到好处,肉质软烂,骨头一抽就出来,汤汁浓郁,咸中带甜,拌在米饭里简直是人间美味。乐乐蹲在餐桌旁边,面前摆着一个小碟子,里面放着三块排骨和一小团米饭。他吃得很快,但吃相不算太差——至少没有把汤汁溅得到处都是,也没有把骨头叼到地毯上去啃。他在努力做一个文明的、有教养的、配得上“探长”称号的比格犬。
沈念坐在餐桌对面,慢慢地吃着饭,偶尔夹一块排骨放进乐乐的碟子里。乐乐每次都会抬头看她一眼,尾巴摇一摇,然后继续埋头苦吃。
吃到第二块排骨的时候,乐乐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那个方律师来的时候,他注意到方律师的鞋底有一小块红色的东西,像是口香糖,又像是别的什么。当时他没有在意,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红色的东西的形状有点眼熟,像是某个标志的一部分。
乐乐停下了咀嚼,嘴巴里还含着半块排骨,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陷入了思考。
沈念注意到了他的异常:“怎么了?噎着了?”
乐乐回过神来,把排骨咽了下去,摇了摇尾巴,表示没事。但他心里一直在琢磨那个红色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不是口香糖,口香糖不会那么规整。也不是油漆,油漆的颜色不会那么鲜艳。他越想越觉得那个形状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想了。他还有半块排骨没吃完呢。
乐乐低下头,把最后半块排骨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缝里的骨髓都舔了出来。吃完之后他打了个饱嗝,用爪子擦了擦嘴,心满意足地趴在了餐桌下面。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块明亮的、暖洋洋的光斑。乐乐把身体挪了挪,让阳光正好照在自己的肚皮上,然后翻了个身,四脚朝天,露出了圆滚滚的、吃得鼓鼓的肚子。
沈念低头看了他一眼,笑了。
刘叔从厨房端着一碗汤出来,看到乐乐四脚朝天的样子,也笑了。
乐乐眯着眼睛,享受着阳光和饱腹的双重幸福,尾巴在地上轻轻地扫来扫去。他想,如果每一天都能这样就好了——没有律师,没有绑架,没有记者,只有排骨、阳光和一个安静的午后。
但他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太多。顾衍之的事情还没有结束,赵国强还在外面,方律师只是一个开始,后面还会有更多的人来敲门。他需要做好准备,保持警觉,随时应对新的挑战。
不过那是之后的事了。
现在,他只想在阳光里睡一个午觉,做一个关于排骨和骨头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