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程俨给学校发消息请了几天假,洗漱完出来做早饭,发现陈承让也在。
“怎么没去学校?”
陈承让坐在餐桌前,笑得温软乖巧:“我请了假,照顾你。”
程俨眼皮一跳,不甚在意地开口:“不是什么严重的伤,我自己在家就可以,你不要耽误学习。”
“我的留学已经接近尾声,没什么要紧的任务,你的伤需要好好养,我会负责。”
“你负责个屁。”程俨忍不住怼他,“滚回学校去。”
陈承让挑眉,对他的态度习以为常,低叹了一声,再度看向坐下来吃早餐的人:“亲爱的,你如此冷漠,我的心很受伤。”
陈承让在这边呆久了,有时说话会突然冒出这种调调,尤其是意识不清醒的时候,之前某一天早上程俨煎鸡蛋的时候,陈承让顶着一根呆毛,慢悠悠地飘过来,迷迷糊糊地虚抱了一下程俨,把他圈在怀里,说:“Morning, baby.”
程俨霎时僵住,一巴掌扇他脑袋上:“滚。”
陈承让顿时清醒,见程俨脸色发白,冷淡地看着他,他瞬间收回了手:“抱歉…”
程俨转过身,继续做早餐:“别烦我。”
陈承让自觉理亏,揉着头顶出去了,程俨那一巴掌可不轻。
程俨低着头,手指扣着料理台,眼睛赤红。
陈承让刚刚那动作,明显是跟人超乎寻常的亲昵。
他掐了掐眉心,站在原地深呼吸了很久。
——
程俨慢慢悠悠地吃早餐,陈承让已经吃完了,套上外套要出去,他拿着手机走过来,屏幕上显示着备忘录,问:“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程俨问:“你真不去学校?”
“不去。吃什么?”
程俨没再干涉他的决定,只是说:“平常那些就好,买好了告诉我,我A你。”
陈承让点点头,迎着灰蒙蒙的天出了门。
饭后,程俨打开一场篮球比赛,在沙发上找了个合适的姿势,一直看到陈承让回来。
他发着呆,看着陈承让在厨房忙活。
本来两个人社交就少,这一请假,一上午呆在一起,跟正经过日子似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他眼睛无意识地跟着人转,篮球比赛结束了都不知道。
陈承让拿出新买的猪蹄,炫耀似地冲程俨一招手:“跑了最远的一家超市买的,老家不都是倡导以形补形。”
程俨蹙眉:“我伤的是后背。”
“是呀。”陈承让拿着猪蹄比划了一下,“…猪蹄汤蛋白质丰富,易于伤口恢复,不留疤痕。”
程俨:“……”他转过身,不想再搭理陈承让。
陈承让微微一笑,开始处理食材,巴尔的摩和成嘉有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他一抬手腕,现在上午十点,那家里就是接近凌晨,他头痛了一下,没向父母求救,自己打开浏览器搜索了起来。
陈承让厨艺不差,但猪蹄汤他属实没做过,倒是在家里的时候,他爸做了很多汤给妈妈,什么美容养颜、开胃滋补,各式各样的,他妈喝不完的都进了他的肚子。
他在手机上挑挑拣拣,还看了几个具体的操作视频,有了把握,才开始动手。
葱、姜…等等,时差…之前程俨出去看雪,是晚上十点左右,如果那时候他给程阿姨打电话,国内是上午,一点也不晚,这有什么不行的?程俨记错时差了?
陈承让一边思考一边洗菜,决定有机会提醒一下程俨,来了这么久,都没见他往家打过电话。
程俨关了球赛,抱了摞资料斜靠在沙发上看,陈承让叫他的时候,他看看时钟,十一点五十,这午饭是真早啊。
他起身慢悠悠地挪过去,背上的伤口缓过了气,细细密密地疼。
陈承让端着汤出来,见他一脸紧绷,忙去扶他。
程俨皱眉,冷声道:“站住。”
陈承让站在原地,眉眼之间有些无奈:“你的背。”
程俨坐过去给自己盛了碗汤,用勺子慢慢地喝:“没你我也能过来,别跟伺候大爷似的。”
陈承让被他说得直乐:“我乐意伺候。”
程俨含着汤,瞥了他一眼,口齿不清说:“…有病。”
模模糊糊的成嘉口音。
成嘉话其实跟普通话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程俨一开口,陈承让就会格外注意,悄悄捕捉他话里一闪而过的绵软的尾音,乐此不疲。
他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程俨小口喝汤,刚一坐下,程俨盛了一碗汤推过来:“挺好喝的,辛苦了。”
陈承接过勺子,两人头对头喝了起来,饭还没吃,先喝了个半饱。
刚吃完午饭,警察来了电话,于是两人又去警察局,忙了一下午,见程俨没什么精神,陈承让说:“晚上想吃什么。”
“找个餐厅吧,不能总让你做饭。”
“OK.”
陈承让拦了辆的士,跟司机报了地名,程俨一听,问:“这是什么地方?”
“到了就知道了。”陈承让神秘道。
程俨点头,斜靠着休息,几乎要睡着的时候,陈承让叫他:“到了,吃完就回去睡觉,醒醒。”
程俨睁开眼,往窗外看了一眼,心道,这什么地方,已经快超出他在巴尔的摩的活动范围了。
陈承让扶了他一下,等下车程俨才发现哪里不对劲,面前的这家店,门口贴的宣传单,是中英双文的。
他扭头看陈承让,示意他解释。
陈承让笑起来,拎着程俨的背包,说:“这就是那家华人餐厅,酸辣面特别好吃,带你尝尝家乡的味道,走吧。”
程俨打量一番,跟着陈承让走了进去。
进去发现,里面80%的顾客是同胞,整个用餐区洋溢着各种交谈声,口音令人甚是怀念。
两人刚走进去,就有服务员走过来招呼,陈承让轻车熟路地点了面,特意嘱咐其中一份不要辣椒不要醋。
点完餐发现程俨正盯着菜单看,说:“等你伤好了试试别的,今天还是吃点清淡的。”
程俨没有反对,他这会儿伤口开始疼,面色很不好,陈承让若有所感,问:“伤口疼了?等一下。”
他环视了一圈,起身去走向店里一个穿着酒红色吊带长裙的女人,那女人看到他,顿时眉开眼笑,两人寒暄起来。
没多久,陈承让拿着两个软抱枕回来了,走到程俨这边,单膝跪下,把两个抱枕上下叠起来,塞他背后,还往外抽出了一半,问:“这样没碰到伤口吧?可以吗?”
程俨:“谢谢。”
“客气。”陈承让笑,起身回到自己座位上。
程俨问刚刚那是老板娘吗,陈承让点头,说:“那是尔姐,来这边好久了,对同胞很热情,厨房忙活的是尔姐的丈夫,鸣哥。”
不一会儿,面就煮好了,打断了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程俨自认为记忆中并没有什么美食,但他看到碗里手工擀制的面条时,心中还是浮起了涟漪。
他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熟悉的味道瞬间溢满了口腔,汤汁清爽鲜香,面条柔滑,再加上可口的配菜,可谓地道。
他自己厨艺一般,通常懒得下厨,妈妈在的时候,也会做酸辣面,虽然一个人有一个人做饭的特色,但一方水土养出来的一方人,做饭是有相同点的,要不然怎么会有“地方特色美食”的说法,纵然他走运,遇上了陈承让,偶尔会有机会吃上不错的中餐,但这一口,却依然恍惚回到了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