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境的日子,过得远比林清越想象中……要“热闹”得多。
只不过这“热闹”的源头,往往来得叫人啼笑皆非。
譬如眼前这桩,起因不过是个寻常的孩童走失案。苦主是位住在城西的年轻寡妇,姓柳,模样清秀,性子怯生生的。
林清越为着查访线索,前后去了柳家三回。柳娘子感激得不知如何是好,每次都要煮一碗热腾腾、奶皮子厚厚的羊奶,非看着她喝完才安心。
第三次临走时,柳娘子更是红着脸,从里屋捧出一双簇新厚实的羊毛袜,针脚细密,絮得软和,声如蚊蚋:“王妃娘娘日夜操劳,北地寒气重,脚……脚底最要保暖……”
林清越自然没收,只温言安抚了几句。她自认处理得妥当,却不知这事儿,怎么就像长了翅膀,一字不落地飞进了靖王爷萧珩的耳朵里。
当晚用膳,桌上摆着新烤的羊排,滋滋冒着油香。萧珩亲手给她切了一块最嫩的,状似无意地开口,语气平淡得像在问今日天色:“听说,城西柳娘子的羊奶,煮得极好?”
林清越正专注于剔肉,头也没抬:“嗯,是挺香的,奶皮子厚。”
“哦。”萧珩又给她碟里添了勺清爽的野蔌,继续用那闲谈般的调子问,“那羊毛袜呢?瞧着絮得厚实,可还合脚?”
林清越一口肉差点噎住,咳了两声才顺过气,抬眼看他:“我没收。”
“没收啊。”萧珩点点头,表示知道了,顺手将一碗热汤推到她面前,语气依旧是八风不动的平稳,“王妃做得对。只是下次再去查访,记得带个丫鬟同去。寡妇门前是非多,你虽坦荡,也须防着小人嚼舌根,平白惹些闲话。”
这话说得在情在理,全然是为她、为王府声誉考量。林清越深以为然,点头应下。
她甚至觉得,萧珩虽有时胡闹,大事上却仍是周全的。
可接下来几日,她渐渐咂摸出点不寻常的味儿来。
先是衙门里新调来的那个年轻文书,手脚麻利,禀事清晰,她不过多问了两句籍贯年岁,次日那人便告了假,说是千里之外的老母突发急病,要速速归乡侍疾。
接着是常给她送旧年案卷的老衙役,最是熟稔云州人情地理,她查案时常需询问,老人家也乐意说道。没过两日,老衙役便被一纸调令派去城郊看守粮仓了,美其名曰“清闲养老”。
最离谱的是街口那个卖糖葫芦的老汉。她偶然路过,见那冰糖熬得透亮,山楂又大又红,便买了一串。老汉笑得见牙不见眼,连声夸王妃好眼光,结果隔天那摊位就换了人。
一问,旁人都说是老汉“突然思念故乡,回关内探亲去了”。
桩桩件件,起初林清越只当是巧合,北境人员流动原也寻常。
直到那日,她去城郊查一桩耕牛被盗的案子,回来时路过一处农家小院。院门半掩,里头突然“嗖”地蹿出一只黄白相间的小土狗。
那狗不过两三个月大,毛茸茸的一团,也不叫,只摇着尾巴凑到她脚边,湿漉漉的鼻子一个劲儿蹭她的裙角,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撒娇声。
院里正在晾衣的农妇闻声出来,见状笑道:“王妃娘娘莫怪,这狗崽子跟您有缘哩!平日见了生人总躲,今日倒亲热得很。”
那小土狗确实可爱得紧,圆眼睛黑葡萄似的,仰着头看她。林清越心下微软,忍不住蹲下身,摸了摸它毛茸茸的小脑袋。小家伙得了鼓励,兴奋地直舔她的手心,湿漉漉、暖烘烘的触感,蹭得她指尖发痒,连日查案的疲累仿佛都被这单纯的亲昵驱散了些,她唇角不自觉弯起,轻轻笑出了声。
暮色温柔,晚霞给这一人一狗都镀了层暖金。
这一幕,分毫不差地落入了“恰巧”率队巡防至此的王府侍卫长眼中。
当然,究竟是真恰巧,还是某人掐着时辰算准了路线,大约只有靖王爷自己清楚。
侍卫长面无表情地看着,心中却已飞速盘算起如何回禀才能既说清事实,又不至于让王爷掀了桌子。
当晚,林清越回到王府,刚下马车,便瞧见侧门边蹲着一团眼熟的黄白影子。
正是那只小土狗,只是模样略有不同。
这小家伙脖子上规规矩矩系了根崭新的红绳,绳上还挂了块半个巴掌大的小木牌。
木牌打磨得光滑,上头是两个龙飞凤舞、力透木背的墨字,笔迹格外眼熟。
“已阉。”
林清越:“……”
她沉默地站了片刻,弯腰取下那块木牌,入手还带着点新木的微涩。
她捏着木牌,转身径直往萧珩的书房去。
书房里灯火通明,萧珩正靠在太师椅上,手里握着卷兵书,见她进来,抬眸一笑,风华潋滟,恍若无事:“回来了?耕牛的案子可有眉目了?”
林清越不接话,只将那块小木牌轻轻放在他面前摊开的书页上,正正挡住“兵不厌诈”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