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振刚放松下来,又见这小子吊儿郎当,忍住了想骂他的冲动:“元景,你……你年纪不大,倒是天天胡闹!这些年让你做个中候,本想让你老老实实上值,看来真是屈了你的才!”
李常昭一看阿耶不动真格骂他,顿时上房揭瓦起来,一把拉过胡椅就坐,把姨娘的千叮咛万嘱咐抛之脑后:“阿耶,等下您老再骂我。这案子大理寺判了吗?”
“今辰刚判。这于知涯之前是给圣人炼丹药的方士,不知掺了几成朱砂,药里含毒。试药时喂死了圣人养的家雀。当今圣人心善,只是贬他去岭南。谁想今次又掘墓发冢,按律判绞刑。”
“难怪呢,我和于知涯对峙的时候,他满嘴说什么长生术,”李常昭微微向前倾身,“看来是得罪了圣人,被流放岭南,还想回来为圣人效力。姓于的病怏怏的,我看他不绞刑也只剩半条命了。”
李怀振摸着膝头,对儿子的推测不置可否。他不曾听说过家雀中毒而死的事情,但方士大多由重臣外戚献入皇城。于知涯多半背后靠着谁,而一旦靠山倾倒,方士的人生也随之颠覆。一步踏错,便难有善终。
这孩子心性活络,性子跳脱,恐怕难涉朝中金汤。自己为他铺设的武官生涯也危险重重。罢了,按儿子的喜好,能好好活着便是为耶为娘的心愿。
李怀振心里想着,终于开口:“我看你颇有天赋,若看好大理寺……或是其他官署里头的官职,阿耶也能帮你想想办法。”
李常昭一听,顿时眉开眼笑:“阿耶,我觉得金吾卫挺好,我想当巡官!”
当什么巡官!李怀振简直要气笑了。
李常昭如今的中候是几品,巡官又是几品?巡官干的活儿是个人都能干,成日无非巡街跑腿,也就是挂个金吾卫的名头好听。哪里赶得上一个中候,不必劳碌,上有中郎将,下有录事巡官,起码听着也有面儿。
自己贬自己的,还真是头一回,李怀振咬着牙反问:“巡官?为何?”
“当巡官好啊,阿耶你看,这样我想去哪就去哪。中候成日在衙署里坐着,哪有什么意思?做巡官还能上街,东市西市近在眼前——到时候我闭着眼,就知道哪家铺子新酿的酒好喝、谁家有新曲儿听……哎不是,是我就知道哪家的酒不合唐律…”
李怀振越听火越大,消下去的脾气又涌了上来,一把逮住李常昭的衣领,怒喝道:“你这逆子!讨打!”
“阿耶!阿耶别打我啊!阿耶我不是立功了吗!”
……
当日夜里。
重新陷入沉眠的广阳景王墓中,没有丝毫火光。子时过半,忽然从深处传来一阵细微的悉悉簌簌,像是有人在用手摸索地面。
这声音来源于一具死在车马耳室的盗墓贼,粗糙的手指正诡异地在地面上摸索,很快抓住墓室地面的石板缝隙,挖了一指缝的黑泥。“嘭”一声,耳室里的油灯忽然亮了,幽冷的青蓝色摇曳,照亮盗墓贼的脸。
此贼生前是方脸塌鼻,浓眉圆眼,此时瞳仁浑浊,浑身青灰,哪里有半分活人气?
他……或者,“它”的脸部肌肉正在抽搐,像中风面瘫的前兆。而身体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扭转过来,在地面上僵硬地挪动,关节发出咔吧咔吧的声响。尸体的双脚先在地面上站稳,拽着膝盖、大腿、腰,以活人全然做不到的角度站直。从衣袍的缝隙里能看到森森白骨,腹部赫然是一段被机关贯穿的空洞。
“盗墓贼”用青灰色的手抹了一把脸,将乱蓬蓬的发向后捋。
烛光照耀下,只见“他”脸上的肌肉开始颤抖、颤栗,鼻梁和眉眼的轮廓好似在被一双巧手揉捏,骨头竟然如同泥巴,轻而易举地融化耷拉下来,再由密密麻麻的肌肉推动,重新塑形。
仿佛女娲在用泥土造人。
方脸的下颌被收拢,颧骨渐渐上提,眉骨与眼窝的凹陷拉开距离,在重新构成另一张壮年美男子的容貌——平直的浓眉斜飞入鬓,鼻梁高挺,睫毛一根根从眼睑上方生长出来,浓密而纤长,“他”没有睁开眼睛,只是用手理了理耳鬓的干枯发梢。随着“他”的动作掠过耳后,如瀑的黑发从头顶迸发,垂落下来,刹那之间覆盖住盗墓贼原本干枯的头发。
美男子睁开眼睛,先检查两手,肤色已经从灰败的青白转为一种瓷色,手指修长,筋骨分明,只是没有血色。他随即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破烂的旧衣,本该穿肠烂肺的地方已经重新长死,露出一片冷白的肌肉。
“…唉。”男人极轻地叹了一声。
衣不蔽体,成何体统。
看来,失眠也不是活人独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