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休花反问:“你为什么要偷东西?”
伸手一愣,道:“我要钱用。”
“要钱做什么?”
“做什么都要钱啊。”
“可你也没到要饿死的地步吧?”
伸手长长嗯了一声:“有钱吃好的,我才会高兴。”
“可是我只要下毒,就会高兴。你想,你偷东西,卖掉了,换成钱,花出去,才能高兴,这多麻烦?我就不用这么麻烦了,下了毒,我就高兴得忍不住笑。”休花说着,就笑出了声来。
伸手呆呆哦一声,觉得好像没问题,又好像有很大的问题。
“只是下毒,就能让人高兴吗?”
“当然了。你要不要试试?”
伸手连连摇头。
片刻,又道:“不过,你毒的一定是坏人。”
毕竟,沉瑜和洛厌虽然犯错,但出于正义或是自卫,因为明褀网开一面,她想,或许休花庇月也是如此。
“毒就是毒,哪里管是好人坏人?我和某些人不同,不是被抓来的,而是自投罗网。”
“你是自己来明光堂的?”
“我觉得合适便来了。”
洛厌冷哼一声:“有什么可神气的?”
伸手问:“庇月姐呢?她是犯了什么罪?”
休花道:“可惜,她是哑巴,没法告诉我们。”
“那,她如今知道我来了吗?”
“我当然更不知道啦。”休花耸肩。
洛厌道:“她就在后院住着,从不离开。不过,我们平日里不打扰她,你若要找她,我再领你去。”
“好!”伸手点头,但一时想不出,有什么事需要去找庇月。
“比起这个,先给小玉做窝吧。我可把东西都找齐了,就怕提议的人偷懒!”洛厌拍筷道。
伸手和洛厌用废旧的木箱子,矬去倒刺,给小玉做窝。洛厌抢了沉瑜收藏的前朝青瓷碗给它盛饭,休花洒了些无害的香粉,铺在窝周围。两人忙活半日,终于造出一个香喷喷、软绵绵的像样狗窝架子,伸手自己身上却比狗还脏了。
“我能出门了吗?”伸手扑去身上的灰尘,“不仅给狗,也该给我再买身衣服了。”
“可以啊。”休花笑眯眯道,“老鼠出了门,就是一只过街老鼠了。”
“过街老鼠?唉,这可不好听。”
“那,过街小老鼠。”休花点头,“这就很可爱了。”
“我也去!”洛厌没背那把四不像的巨刀,背了个大竹筐上街,像要去采药似的。
洛厌依旧穿黑色锦衣,只是鼓了些,里面多加了件棉衣。休花换了大红夹袄,水色长裙,涂脂抹粉。
唯有伸手,穿着脏兮兮的粉布衫,那粉和灰色也差不多了。破倒是其次,凉才是关键。汴京的天气实在冷了,即使正午,也不见秋日阳光。
她这才想起,明褀为她带的那件披风,跑去揪起来,一抖,纯黑色绸缎料子波光粼粼,闪亮如正午湖面。她想了想,还是放下了。
乞丐披龙袍,不如做个有点冷的乞丐。
“做什么去了,快点!”洛厌在门外喊她。
“来啦!”
三人成一排,并肩走在道上。洛厌叫她走在中间:“你就在我们之间待着,别走丢了!”
走出几步,伸手问休花:“我最后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昨晚已传出去了:三种毒药此消彼长,原本是不能治的,我怕污染土地,决定把你烧成灰。谁料,一呛进烟灰,竟助你体内三种奇毒互相攻克,你就活过来啦!”休花鼓掌,“恭喜,恭喜!”
“那我是差点被烧成灰了?”
“再着急,也不会有人把病人推进火里去烧,就不会有人知道这是假的了。”
行至布庄前,四个蓝衣布衫的高大伙计气喘吁吁,正往里面抬着一口大大的厚重木箱子。箱子上上着一把粗粗笨笨的大锁,手掌大小,使人怀疑,这锁简直有半个箱子一样重。
门前熙熙攘攘,不论穿金戴银者,或是布衣布鞋者,都来买布匹,热火朝天。这时不买,等到节前,便又贵又买不到了。搬箱子的伙计喊着“躲开点!躲开点!”客人才舍得放下手中的布。
个子最高的那人刚进店几步,便欲撂下箱子,累得气喘吁吁:“掌柜,我就放这儿了!”
掌柜指挥道:“哎呀,小心点!别放这儿啊,往里面抬!”
店里伙计上前道:“这位小姐,您看好了没?”
他年轻眼尖,一见休花衣着不凡,颜色艳丽,又有香气环绕,料想是位富家的闺阁小姐,把洛厌伸手都当成了她的随从,只忙着向她一人推销。
“这布是南淮千丝阁最好的布,名为孝子布。质地柔顺,坚韧耐用,我看小姐样貌出众,正适合品红或是绛紫颜色。这几样颜色卖得好,明日再来,恐怕就没有啦!”
休花咯咯一笑:“孝子布?不会睡着睡着,我的被窝里就多出个孩子吧?”
“这可真说笑了!这孝子布是有来历的。”伙计略低协同,抬起眼睛,一压眉,“不知,南淮钱庄唐家,唐宝获的大案,几位可听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