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你去哪,我带你过去。”
“不去哪,找你。”程砚轻飘飘的说。
练功出的汗渍还未干,一张脸像是浸了脂的玉,衬的眼珠子黢黑,“认识?有事?”
程砚点点头,“认识啊,如果你有时间一起吃个饭,没时间就改天。”
如果不是这人有病就是自己失忆了,莫凡确认,自己是第一次见眼前的人,“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你是不是在剧场会所打工,1号那晚你是不是在大礼堂登台了。我们都第三次见了,怎么不算认识,更不可能认错人。”
这个场面超出了莫凡的认知范围,触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好一会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久,“我不认识你,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这不是程砚第一次来找人,某个应酬完的晚上他来过一次,那次时间仓促也没做准备工作,连个影子都没见到。
“欸,我怎么找你,留个手机号吧?”程砚没动,微微侧头看着他。
两人的眼神在虚空中对了一下。
莫凡捡起地上的包,没说话,快步离开了。
周末,天刚刚擦亮,莫凡和王闵之就挤上了公交,他们要在8点前赶到西三环北的工业园,一家大型服装公司今天拍模特照,这是当时王闵之能接触到的最高端的商业活动,俩人都很重视。
在男模里,莫凡身高不是很占优势,但身材比例好,镜头感十足,特别是周身的气质,再廉价的衣服都跟着高了一个档次,很多摄影师喜欢拍他。
王闵之在负责人跟前大夸特夸,想让莫凡做特约,那贼眉鼠眼的经理见不到实惠,嗯嗯啊啊的打太极。
中间休息时,莫凡去了趟卫生间,远远看见一辆黑色的高级轿车停在了院子里,后排下来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朝棚里走来,莫名的有点熟悉。走近了才看清,原来是那天到排练室找他的那个神经病。
神经病进了棚以后,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几个负责人跟在后面说着什么,他则面无表情的点头,偶尔说一两句。
莫凡得空就往那边看,也不知道看什么,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自己,反正,眼睛就是不那么的受控。不过,莫凡明白了一点,为什么这么热的天这人还穿西装,因为自从他进来,空调温度低的起鸡皮疙瘩。
换身衣服的功夫,再出来时,人已经不见了。莫凡没尿也硬去了一趟厕所,院子里的车也没了。
大概真的是认错人了,一场误会。
蝉鸣聒噪,热风拂面,艳阳西沉后垂柳终于舒展。今日的食堂没什么可心的菜,莫凡练完功坐下歇了一会才懒洋洋的提着包准备走。
一推门,他明亮的眼睛笑了一下,然后下意识的收敛,“你,怎么又来了?”
“找你。”
大约几十秒的时间里两人无话,长长的影子立在夕阳里,分不清谁是谁。
“哦,”莫凡舔了舔有点干的嘴唇,“那……”
他想说那去吃饭吗,但随即又觉得自己也神经病,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两人闲闲的往外走,一问一答。
莫凡是大二的学生,比程砚小4岁,刚21,江西九江人。
“那你呢?”
“港城来的,那天你看到了,做服装生意。”
“你每天都在这排练吗?”
只要不外出打工,每天早晚各2小时,雷打不动,这是从4岁就开始的,是刻进骨子里的习惯。
程砚又问,“那你不在这我怎么找你?”
莫凡疑惑找自己到底干嘛,到嘴边成了,“你可以打宿舍电话。”
程砚笑笑,高挺的鼻梁下眉眼深邃,“我想随时能找到你。”
莫凡还在理解这句话,手里多出了一样东西,低头一看,是一部新款的诺基亚的6110。
“我不能要。”莫凡几乎是立刻就要还回去。
程砚手插在裤兜里后退了一步,“你那个朋友,明志,她想让你做特约,那得随叫随到的,找不到人可不行啊。”
“这个太贵了,而且我还不......”
“送你了,别客气。”程砚转身倒退着走,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
莫凡定在了原地,张张嘴想说什么,程砚做了个嘘声的动作,“今天有事不能一起吃饭。如果你想还我,可以还点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