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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千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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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回参加的婚礼还是越莳和顾惜崇的二婚,打的很热闹。

比起来,阿绯和穆掌柜这个就简单得有点不像话,阿绯和七转楼的姑娘们挥挥手,“老娘去成个亲,一会就回来!”然后就和穆掌柜,还有来福,以及……小二哥,四个人到城南,围着那棵五百年铁花树手牵手转了一圈。

观礼的客人除了我,还有七转楼的老板娘,即阿绯她姥姥,老板娘连新人也顾不上看就催我交曲谱,阿绯转圈转到一半,冷不丁听到这话,圈也不转了,赶紧给我甩眼色。我道此乃给新人的礼物,还需亲手交到她手上才好。姥姥哼哼唧唧半天,到底一步三晃的走了。

阿绯跑完圈,从我手上接过曲谱眉开眼笑。穆掌柜在旁撇嘴,“我没有?”

我将副卷轴递给他,笑道:“送你。”

卷轴被打开,他将头弯下,看清楚后猛打了个喷嚏,阿绯在旁瞧了两眼忍不住哈哈哈:“李妹妹你这个坏人!你要笑死老娘了啊,哈哈哈。” 原来卷轴上只有七个大大的灰色铅字——三人行,必有我师。

穆掌柜瞪着我似乎想骂人。此时恰有辆驴车经过,四轮滚动带起阵阵风,灰色铅字间光华潺潺,似水流过。

穆掌柜张大的嘴巴慢慢合拢,他一眨不眨的盯着七个灰色铅字,气息微急,“这缙云铅怎么会有灵气贮存?”

莨倏天中缙云铅奇多,除了如沈娘子这般要从沙中挑金之外,其他人虽明知其中蕴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灵气,但是太过稀薄,提取更加困难,是以统统弃之不取。

要炼生息芒,自要以法力催动真火,但如今我法力全无根骨孱弱,莫说真火,厨房火大点都能熏得咳嗽半晌——所以我在沈大夫家下厨以炖为主,纯因没法颠勺,菜没法炒。

嗯,说远了,所以如何令灵气自行来催动真火,便是个难题。

我思索两日,不自觉就想到了聚鸿舟上,那些彼此连接的符箓。虽说如今写出的符箓不过是纸上白字,纯然无用,但若字自带灵力又如何?

灵石买不起,也用不了,这些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缙云铅正好不过。

一粒缙云铅灵气稀薄得近乎无,十粒又如何?百粒?千粒?

哼,不信万粒就聚不起一丝灵力!

是以这些日子我着手试验此事,先将十粒铅粒拼成微纹,十微纹组为一小纹,十个小纹彼此合起来,成为一中纹,如此层层相叠,环环相扣,直到某个夜晚,这些渺不足道的微粒终于聚沙成塔。

在那个由数万粒铅砂组成的道字中,有弧灵光乍然而现。

此刻穆掌柜盯着这幅字三角眼精光乱射,嘴里不住道:“唉呀,发达了,发达了……”看看我,眉梢一挑,“真给?不后悔?”

我瞄了瞄他,手掌向上摊开,啪的一声,一个布袋就拍在了掌中,其内有物若有若无,似轻似重,正是长息尘。我将袋子向怀里一送,看他的脸都快贴到了这副字上去,根本没空瞅我,想了想,还是抱着一线希望问:“这城里哪有问生皮和玄芒草?”

穆掌柜眼睛盯着字如醉如痴,压根没空搭理我,倒是阿绯啊了一声,“你住沈大夫家,还问哪里有玄芒草?”

我听道这话,忍不住用眼去梭穆掌柜。

二十年后,就是这厮信誓旦旦说这消息何等珍贵,他费劲多少心血打听云云,结果连阿绯都知道!……不过知道也没用,我又不能从沈大夫身上抠草。

阿绯继续在那边念叨:“他家有半麻袋呢,上回沈娘子还想卖给七转楼来泡酒,姥姥可不傻,死草半点用也没有。嗯,檀云姐姐说,下个月收拾库房,就丢了吧,就怕沈大夫不让。”

什么?!

沈家库房果然有半麻袋玄芒草,也正如阿绯所说,一支支死的不能再死。

原来沈氏一族身负奇念,生来神念与玄芒草相连,正是一念生,一念落,这个念乃是执念之解,若无执念,人去草亦亡。

虽在千锈城中讨生活不易,但是沈家祖上几十代都颇为逍遥,既不求富贵,亦不问大道,是以执念云云,和他们毫无干系,是以每位祖上去世之后都自动留下一株死草,这六七百年下来,攒出半个麻袋的死草。

这玩意吧,属于沈家先祖的“遗骨”,扔又不能扔(不孝),放着还占地方,沈娘子头疼已久,一听我想要,下巴颏抖动半晌,装模作样的说,到底是传家之宝,这样吧,过些日子,她要把家里的院墙砌一砌,怕我咳得满墙血,长工暂时就不用当了,就是看我没事画个什么玩意挺整齐,干脆出个图,他们照着盖。

如此午后,半袋子玄芒草进了我的屋。

我打开袋子捏起一株草左瞧右瞧,檀云在旁哼了一声,“活的还能留给你?咱姨都看了两百遍了!早死透透了!骨头渣子都没了!”

我嗯了一声,也不理怎么就咱姨了,翻来覆去的看,果然这些草虽然颜色略有参差,但俱是枯瘪无比,半点生机也无。

生机……

我又想起那株在聚鸿上的还真木,还有血肉暂生的白骨龙。

然而……

还没然而完,檀云就塞来一封信,“快点送信去!”说着手指麻袋,头发在空中炸开许多海鲜的形状,“我扛的!是我!李妹妹!”

于是我招了辆驴车直奔十方酌馆,离着老远就看到贾小哥在那里缩着肩膀靠在铜招牌旁边,看到我,扯出个半哭不哭的脸。我将信递给他,他顺手打开肩胛骨,把信往里一塞,唉声叹气。

今日酒馆吉祥兽是尖声鸡,我熟练的掏出一张纸,请鸡兄站了上去,留下俩爪印,转身就想溜,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贾小哥蔫蔫的叫住声,“喂,李妹……李平,你别走啊,今天还没听我唠嗑哪。”

——这磕不唠也罢。

然而驴车一时没到,我只能一边往街上看,一边听贾小哥旁碎碎念,“我爹真是的,就是不听我的,整天就这两道破菜翻来覆去的。就不懂这世道吃的就是一个奇怪,现在好了。客人都跑了,还不如七转楼的飞凤腿,哼,看着吧,我将来非要开一家自己的店不可,起的名能把客人吓个跟斗。”

想到这里他开始挠头,“李平,你说叫九百九十九万九千珍馐佳肴九百味三十重鲜山底灵菌好不好?还是叫千变万化真心大补舒心顺气野灵菌?”

……等你报完菜名客人非跑光不可。

我实在听不得贾小哥在那里罗里吧嗦没完没了,索性道:“何必那么麻烦,简单点,叫美人头好了,吓人且风雅。”

等等……

“美人头?这个好!”贾小哥眼睛一亮,打开肩胛骨抽出纸和笔,将这名写了上去,又使劲催我,“多起几个多起几个,李妹妹,啊不,李平兄弟,你多起几个,我用不完还得留几个给我儿子哪,我和檀云的儿子得砸我的碗,也得要名字是不是?”

此时驴车已转过弯,我速速将手中盖了鸡爪印的纸递给他,“快给檀云回句话。”

贾小哥赶紧写上“明晚去吃午饭否”,然后又催我,“快说,快说,我得先搞事业我!我搞完了事业才能娶檀云,唉呀,我知道沈家看中了你,没事,檀云没看中就行。你先别伤心,快给我想几个名,我家里还有几个妹妹,弟弟也有,你要看中哪个……”

谢天谢地,这时驴车总算停下,我两下蹦上车,顺口道:“霸王心,刺客胆,壮士骨。”说完再度一愣。

贾小哥在驴车后喊:“你说我的饭馆叫个啥名好?必要压过是十方酌馆……”

话还没说完,从酒馆里面猛然飞出一把扫帚,紧接着一条大汉出来揪着贾小哥的耳朵就往回拎,“兔崽子你反了天了你,敢砸老子的碗!”

我心中犹有微震,心中已不由做出回答。

压过十方酌馆?嗯,那就百味洞天吧。

百味洞天,美人头。

二十年后。

用过晚饭,我靠在椅中,瞅着桌上一堆玄芒草出神。

若鲸息在手,说不准可以令其起死回生,只是如今这救命的鲸息还锁在天袖囊中。想到这里,我又拿出天袖囊看了看,依旧圆圆一个巴掌大的布囊,无口无底。

这玩意虽说大路货,但是主人也要筑基以上修为;且袖囊一旦留下法力印记,外人若要强行开启,必要功行高过原主不可——也就是说,除我之外能开启此囊之人,必然是元神或者炼虚真人。

……别说千锈城中元神修士十年不遇;便真遇到,其人肯不肯帮忙且说,这里面奇奇怪怪的东西一堆,我心再大,也不能行此贸然之举。

得换个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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